這就是寫實的社會,全看你怎麼評斷

發現新車(cardiscovery)

2009/05/16 15: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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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431 IP 90.16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事情發生在南加州,一位有錢又有勢的 馬莎拉第 車主,晚間酒醉駕車,以超過140km/h的速度衝入一戶民宅.造成這家住戶一人死亡.

這位駕駛叫作 John Ludwig, 在這十年內共計13 次超速被告發的紀錄,過去半年內也有兩次因刑事暴力犯罪被控告的事情.另外根據報載 John Ludwig,亦擁有數佰萬美元的身價, 不過整起事件演變成這位有錢人最後成了這個社區住戶群起圍剿的箭靶,除了強調酒駕,外加前述兩項不良的紀錄之外,也指控他擁有特權.

報導文章的最後一段感慨的說,這位肇事者因為開的是進口車加上又很有錢就成了眾矢之地,如果今天換成開的是國產車,那麼社區住戶的態度是不是會有所不同?

文章作者似乎替這位肇事者抱不平, 但個人覺得應該就事論事,制裁的輕重應無關乎肇事者的身分地位還有他開的車子.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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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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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Focus會飛(bencefirst)

2009/05/16 15: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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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460 IP 253.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覺得酒駕開車就是垃圾了...還肇事那就是畜牲了
車沒有罪,有罪的是開車的人醉了

HWA(lee5751)

2009/05/16 15: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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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474 IP 92.12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開車就是不對該罰, 多次超速酒駕應該吊銷駕照!
至於社區人士對他的觀感欠佳, 那又是另一碼子事! 🙂
最愛騎車!!!

money個挫冰(star65tw)

2009/05/16 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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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785 IP 253.23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應該請這位畜牲當場進駐豪華棺材裡😠
中歳頗好道,晚家南山陲. 興來每獨往,勝事空自知. 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 偶然值林叟,談笑無還期.

浮雲遊子(justin88)

2009/05/16 20: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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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912 IP 83.7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位駕駛叫作 John Ludwig, 在這十年內共計13 次超速被告發的紀錄,過去半年內也有兩次因刑事暴力犯罪被控告的事情.另外根據報載 John Ludwig,亦擁有數佰萬美元的身價, 不過整起事件演變成這位有錢人最後成了這個社區住戶群起圍剿的箭靶,除了強調酒駕,外加前述兩項不良的紀錄之外,也指控他擁有特權.

報導文章的最後一段感慨的說,這位肇事者因為開的是進口車加上又很有錢就成了眾矢之地,如果今天換成開的是國產車,那麼社區住戶的態度是不是會有所不同?

社區住戶主要是因為他有多項前科,又加上因酒駕而撞死人,社區的人才會如此氣憤吧?不管他開什麼車,並不會因為這樣而改變他是畜生的事實😌

太ˉˉˉ保(player553386)

2009/05/16 2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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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920 IP 9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酒駕撞死人,不管開什麼車都該受罰和譴責

炳叔說得對(bluelyindas)

2009/05/16 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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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932 IP 242.4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家也被車子撞死.....好倒霉.....肇事者真可惡......要玩車也去荒郊野外玩嘛.....

希望有一天可以開著Honda Legend 3.5L在山路上巴掉思域8......

我愛好人(8015438)

2009/05/16 20: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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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961 IP 187.105.*.*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沒錯, 酒駕就是畜牲的行為, 明知這是高危險的行為, 還要去做!
更何況前科累累(奇怪的不知有沒被收回駕照及坐牢?), 所以, 只被社區圍剿而沒被打死已經很偷笑了!

螺絲起子(owalay)

2009/05/16 2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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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980 IP 9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惡性重大
最高刑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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