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 87 年 10 月 26 日起推動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當時交通部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作為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審驗機構,而在歷經審驗與檢測均由 ARTC 負責的過度時期後,自 2009 年 3 月 31 日開始,交通部宣佈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正式成立運作,象徵我國車輛安全審驗、檢測分立的制度將與國際同步。而將審驗工作回歸交通部後,ARTC 將單純定位為專業檢測機構,並專注在經濟部技術處、工業局、國貿局等創新科技研發、產業輔導、拓展產品外銷的相關計畫執行。
交通部「交路 980330 號」新聞稿內文
交通部為提昇國內車輛安全管理及調和國際車輛安全法規與車輛安全審驗制度發展接軌,自 87 年 10 月 26 日起推動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並委託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為辦理車輛型式安全審驗之審驗機構,辦理相關安全檢測及審驗工作;惟國外先進國家之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多採「審檢分立」作法,案經交通部規劃結合相關車輛公會等 7 個民間機構,共同捐助籌設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並預定於 98 年 3 月 31 日揭牌運作。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中文簡稱為「車安中心」,英文名稱為「Vehicle Safety Certification Center」(簡稱 VSCC),所在地點位於彰化縣鹿港鎮之彰濱工業區內(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北二路二號)。首屆董事長經董事會推舉由交通部陳晉源技監兼任(無給職),負責車安中心實際業務執行之執行長則由原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交通部委託業務專案辦公室周維果協理擔任,車安中心人員則全部由上開專案辦公室人員移撥轉任。
交通部自 87 年 10 月起推動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調和導入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 UN/ECE 安全法規分年規劃實施 59 項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項目,並已認可國內外 30 家檢測機構;相關較重要如小客車實車碰撞、動態煞車、大客車車身結構強度等安全檢測基準法規均已分別相繼實施。
國內車輛型式安全審驗業務於車安中心揭牌運作後,將由該中心銜接辦理,自 3 月 31 日起,持續協助交通部為國人車輛安全審驗把關,提升國內車輛安全管理。
ARTC 車輛中心將聚焦創新研發、測試技術、產業輔導
經濟部管轄之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簡稱車輛中心,ARTC)自成立以來,不斷在研發、測試與協助產業輔導升級上努力精進,建構完備的測試能量和國際性驗證平台,正因為 ARTC 擁有如此的實力與能量,所以自 85 年起即開始協助交通部在車輛安全事項上的管理,並成立交通部委託業務專案辦公室專責服務;而在 98 年 3 月 31 日交通部推動的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簡稱車安中心,VSCC)成立,成為交通部車輛安全之審驗機構,專責車輛安全法規研究、車輛瑕疵召回改正、車輛安全審驗之相關業務,完成我國車輛安全審驗、檢測分立的制度與國際同步的大事,值得慶賀。
未來,ARTC 將審驗工作回歸交通部後,將更專注在經濟部技術處、工業局、國貿局等創新科技研發、產業輔導、拓展產品外銷的相關計畫執行上,協助我國車輛產業升級;VSCC 成立之後,車輛中心與自行車中心、橡膠中心及國外的 TUV、UTAC、TNO 等同為受交通部認可之 30 餘家國內外檢測機構,負責執行受委託之車輛安全檢測業務,讓我國車輛安全管理無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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