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起高速公路全面實施計程收費,然而在還有許多用路人尚未搞清楚計程收費的方式時,卻已有民眾反應重複扣款、錯帳的情況發生,為此遠通電收於 2014 年 1 月 9 日發表錯帳因應方針,針對多扣金額,在計程收費元年將對用路人加倍償還,溯及 1 月 2 日起的調帳。

對此遠通電收表示,ETC 後端電腦與人工檢核機制正常啟動下,皆會過濾掉前端設備為了全面偵測之重複資料。用路人於遠通網站及計程收費 APP 等管道查詢時,請注意即時餘額僅為快速便捷的參考資訊,仍有可能因檢核機制調整而有微幅變動,扣款金額請以通行次日起第三天的出帳紀錄為實際扣款金額。

在還有許多用路人尚未搞清楚計程收費的方式之前,卻已有民眾反應重複扣款、錯帳的情況發生,為此遠通電收於 2014 年 1 月 9 日發表錯帳因應方針,針對多扣金額,在計程收費元年將對用路人加倍償還。

計程收費目前為止已超過八千萬筆交易,其中需要調帳的交易筆數為一百多筆。遠通電收還強調,即使用新式電子科技,維持 eTag 用戶扣款和非 eTag 用戶繳費準確性,但仍有例外情況,造成許多用路人對於 ETC 的服務不甚滿意。

最後,遠通電收還籲請用路人把自身的權益交給 ETC,讓遠通電收客服人員協助與服務。若檢核機制下仍出現多扣金額的情形,遠通電收表示將誠意解決,針對多扣的部分,計程元年期間內都將主動以加倍返還的服務原則,補儲值至用戶帳戶。

廣  告

通行費調帳加倍奉還施行方案

(1) 期間: 2014 /01/01~2014/12/31

(2) 通行次日第三天的出帳紀錄之實際扣款金額,若有錯帳的情形,針對多扣的該筆收費區 (門架) 的牌價,除了調帳該筆牌價金額之外,再額外補償相同金額的款項。

(3) 調帳及補償的金額,eTag 用戶將於 3~5 天直接儲值到該車號預儲帳戶。非 eTag 繳費用戶調帳多扣款,補償金額以抵銷應繳通行費方式抵銷應補償金額。

(4) 調帳及補償金額以門架牌價金額無條件進位為整數。

同時遠通電收亦舉出範例讓用路人能夠更加了解錯帳後加倍奉還的方案,例如: 下例多扣一筆國道一號北上 23.3 台北到圓山 收費區門架牌價 2.5 元,將加倍奉還客戶 6 元。

圖為重複扣款交易畫面,紅色框內為重複扣款紀錄。
圖為重複扣款後,遠通電收加倍償還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