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酒駕防治觀念,行政院長林全在 105 年第 7 次治安會報上裁示,由交通部研議增加酒駕違規者的道安講習時數,並自行負擔講習相關衍生費用。此外,未來若駕駛人因為道交條例第 35 條規定吊銷駕照者,除在一定時間內不得重新考照的現行規定外,須再經過醫療機構完成酒癮或酒精戒除治療,來減少酒駕情況。交通部已在 2016 年 12 月 16 日邀集有關單位共同討論,並在 2017 年積極研修相關法令。
將延長酒駕者道安講習時數
目前酒駕違規者,需參加由交通部公路總局所屬監理站所,依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一條規定所開設的四小時「酒駕違規班」,累犯者則須參加六小時的「酒駕累犯專班」。未來將分別延長為六小時與十二小時,最慢會在 2017 年下半年就可實施。而相關的講習費用也將改為由違規人自行負擔,不過實際施行的時間與講習費用多寡,因為涉及法令的修改,還無法確定將會在何時上路。
違規者須完成酒癮或酒精戒除治療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所提供的統計資料來看,近五年內整體的酒駕違規件數有逐年下降的趨勢,但從 2011 年到 2015 年的五年間,酒駕累犯違規人數共有 90,891 人,占違規總人數的 19.84%。也就是說,將近五個酒駕違規人中,就有一個會再犯。因此,交通部也與衛福部研議,曾經因為酒駕違規而被吊銷駕照者,必須再參加醫療機構所舉行的酒癮或酒精的戒除治療,以減少累犯的狀況繼續下去。詳細的執行時間要經過衛福部與相關院所研議之後,才能確定。
酒駕防治的未來方向
透過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現在臺灣相關的酒駕罰鍰與懲罰規定,在國際上相對嚴格,在國內也是交通違規中罰鍰最高者,所以政府現在的構想是就罰鍰以外的行政措施下手,來提醒用路人酒駕的嚴重性與尊重他人生命。日前公路總局有提出參訪創世基金會的構想,但這考量到創世基金會相關情況與其他配套,必須要在通過進一步的討論與設計。如果實施,將其包含在上述酒駕專開的道安講習之中,這也是國際主流酒駕違規的後續處理方式。
討論區
成為第一個發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