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將 ESC 電子式車身動態穩定系統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列入車輛安全檢測基準 42-3 動態剎車項目當中,規範 9 人座以下轎車(M1 類)及 3.5 噸以下小貨車(N1 類)之新型車輛,均應安裝 ESC;而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M1 與 N1 類出廠車輛均需安裝 ESC。
不過,ESC 都要成為新車的標準配備了,大家耳熟能詳的 ABS,怎麼市面上還有車輛沒配備卻能賣呢?ABS 不是標配嗎?
ESC 整合包含 ABS 等多項安全配備
隨著國人對車輛安全意識逐漸提升,大家在購車時已會越來越在意車商配置的安全配備。最受到重視的安全配備,早期就是 ABS 防鎖死煞車系統,後來演變到氣囊與車體結構。而現在,隨著法規即將強制要求,ESC 便成為大家討論與關注的重點。
ESC (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一般又稱為 ESP (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就是透過監測駕駛者對方向控制、油門控制、煞車控制所輸出的指令,經由 ESC 控制單元進行運算,判斷駕駛的指令是否被執行,並藉由控制個別輪胎的轉速與引擎輸出,避免失控現象發生。
- ESC(Electronic Stability Control)各車廠常見用語一覽:
- DSC (Dynamic Stability Control):BMW、Ford、FPV、Jaguar、Land Rover、Mazda
- DSTC (Dynamic Stability and Traction Control):Volvo
- ESP (Electronic Stability Program):Audi、Mercedes-Benz、Volkswagen
- VSA (Vehicle Stability Assist):Honda
- VSC (Vehicle Stability Control):Suzuki、Toyota
ESC 一般會整合包括 EBD 電子煞車分配力系統 (Electrical Brake Distribution)、ABS 防鎖死煞車系統 (Anti-lock Brake System)、TCS 循跡控制系統 (Traction Control System)、VDC 車輛動態控制系統 (Vehicle Dynamic Control)等系統。
法令已經公布,ESC 將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後發表的新式車輛上強制配置,而 2020 年 1 月 1 日後出廠的所有車輛均必須強制配置。亦即是,2018 年 1 月 1 日之後發表的新車,都需要有此配備;而現已上市的新車,在寬限期之後,亦必須在 2020 年之後全面配置 ESC,方能取得上市許可。這對於臺灣汽車安全的推動而言,是一項重要的里程碑。
然而,就在此法令實施前夕,市面上竟然還有沒配置 ABS 的小客車與小貨車在銷售嗎?難道 ABS 不是強制要求配置的配備嗎?
ABS 與 ESC 同樣規範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新式 M1、N1 類車輛需標配
對的,令人意外的,大家都以為是強制配置的 ABS,其實目前的法令之中,並不是強制配置於 M1、N1 類車型的項目。而翻開交通部最新的《車輛安全檢測基準》,除了 42-3 動態剎車項目要求 ESC 之外,在 43-2 防鎖死煞車項目,第 1 條內容如下:
1.1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新型式之下列車輛,及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
起,各型式之下列車輛應配備防鎖死煞車系統,其應符合本項規定。
1.1.1 M1 類車輛。
1.1.2 N1 類車輛。
原來在之前,ABS 一直未強制規定為車輛的標準配備。
然而,ESC 系統的重要功能之一,其實是架構在 ABS 系統對於個別車輪煞車力的控制之上,因此隨著 ESC 系統的強制配備要求之下,ABS 系統也將以同樣的時程,成為國內新車的標準配置。
所以不論是 ESC 或 ABS,針對 M1、N1 類車輛,都是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新型式車輛須強制配備,2020 年 1 月 1 日起為所有出廠車輛均需安裝。
因此大家如果看見市面上哪幾款車沒配備 ABS 卻在持續販售,絕對都是符合法規的。當然,這些車最晚到 2019 年底,勢必會要配備 ABS 與 ESC,否則 2020 年起就是停產一途,在此跟網友們分享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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