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宣布「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將於 2021 年元旦上路,針對高噪音車輛超標直接開罰。環保署強調搭配經「3 重認證」品管合格的取締設備以及「雙重把關」案件品保管控機制,未來高噪音車輛超標即拍即抓。
環保署表示,針對高噪音車輛擾寧問題,目前採搭配攔查檢測或通知車主到指定地點進行原地噪音量測,原地噪音量測主要係管控不當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問題,但偶有碰到在路上很吵但原地噪音卻合格的狀況,其主因係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因不當操駕製造高噪音行為所致,有鑑於此,環保署特參考超速照相執法模式,推動聲音照相直接開罰措施,為完備法令規範,環保署已完成 3 項法規修訂工作;於 10 月 15 日公告「機動車輛行駛噪音量測方法-影像輔助法」、另於 12 月 1 日會銜交通部修正發布「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辦法」。
環保署指出,參酌先前區間測速的相關經驗,為確保聲音照相系統之公正客觀性,該署特別針對硬體設備訂定「3 重認證」措施,另針對違規案件判定流程規範「雙重把關」機制,以確保執法公信力。
硬體設備 3 重認證:
噪音計須通過標準檢驗局檢定認證(每兩年檢定 1 次)、聲音照相系統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每年比測 1 次)、硬體設備每 3 天校正 1 次及每 5 分鐘對時 1 次。
違規案件判定雙重把關:
扣除背景環境干擾(執行背景音量修正、確認風速及降雨氣象條件)及釐清其他音源干擾(保留紀錄事件前後 3 秒影像或音檔,確認事件噪音來源)。
另有關民眾關切聲音照相設備是否數量太少的問題,環保署說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目的係為抓吵,為求聲音照相設備應用效率最大化,未來將採精準執法模式辦理,即優先針對民眾陳情熱區之特定路段設置固定式系統長期監視取締;另針對民眾檢舉特定時段的部分,則採移動式系統,以提升聲音照相設備應用成效。
環保署強調,聲音照相是從民眾角度出發,以「抓吵」為原則,車輛只要沒有過度不當改裝或刻意製造噪音的操駕行為,不會有超標的疑慮,駕駛人只要配合「順順騎、順順開,油門輕、不怕拍」,並不用擔憂受罰。呼籲駕駛人在路上行駛時能夠降低音量,一起守護居民的生活品質及社會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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