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5 的修正法案,提供汽機車舊換新補助,隨著即將於 2021 年 1 月 7 日結束,眾立委便紛紛提議應當再修正延長補助。
縱使延長貨物稅減徵時間 5 年到 2026 年對許多立委都有共識,然而直至 12 月中,行政院仍未送到立法院審查,這也使得修正條例會來不及在 1 月 7 日前完成,財政部長蘇建榮才在接受質詢時表示,只要條例修正完成後,空窗期會可溯及既往。
但明明大家都有共識,為何卻遲遲沒能進入三讀?初步推測其中一個原因也在於第 12 條之 5 的修正法案雖要延長,但立委們對於是要維持原案、調整補助金額、甚至是適用親等之類的內容,仍有意見上的不同,行政院也沒有定奪。因此除了可確認很大的機率會延長外,究竟會否有細節差異還須確認。
都有共識要延長舊換新補助,但金額與適用親等是否調整仍未知
從立法院會議記錄,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0 次會議開始,後續在第 2 會期第 1、2、4、6 次會議,甚至是最新第 8 次會議都有關於《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5 的修正提案。
先前網路上也有媒體報導表示,汰舊換新恐改成逾 10 年老車才行,然而 U-CAR 持續關注修正案,雖然有眾多版本,但並無看見改成逾 10 年老車的版本。
若依照立委們從 12 月開始提出的修正內容來看:
●第 1 版本最單純,就是延長為 2026 年 1 月 5 日前報廢汽機車,其餘補助與適用親等皆與現行條文相同。
●第 2 版調整為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前報廢汽機車,適用親等不變,但補助金額調整為「汽車新車貨物稅每輛減徵 5 萬元;但應徵稅額未達 5 萬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機車新車貨物稅每輛減徵 4 千元;應徵稅額未達 4 千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
●第 3 版本延長為 2026 年 1 月 7 日,補助不變,汽車適用親等不變,維持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適用;但是機車的適用親等調整為配偶或四親等以內親屬買新車適用。
●第 4 版本算是第 2 版本的修改版,不同的地方是,延長日期改為 2026 年 1 月 7 日,「汽車新車貨物稅每輛減徵 6 萬元;但應徵稅額未達 6 萬元者,減徵稅額以應徵稅額為限」,機車補助與第 2 條修正內容相同。
總結來說,延長舊換新補助雖未能來得及無縫接軌,但因為條文內容可溯及既往,因此民眾不必擔心明年 1 月 7 日後買車時,因為還沒三讀通過而拿不到補助。只不過最大的變數就在於補助金額與適用親等是否會做出調整?這勢必也會攸關到消費者的購車權益,後續動向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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