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1 年 5 月 7 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5,汽機車舊換新補助方案的延長,確認將延長至 2026 年 1 月 7 日,不過從 2021 年 1 月 8 日至 2026 年 1 月 7 日的補助條件與先前略有不同,汽車車齡修正為需 10 年以上報廢才可申請,親等規則不變;機車車齡維持 4 年以上報廢可申請,但放寬不限制親等、也不限制登記年限,都可申請。
針對汽機車舊換新補助方案,原本會在 2021 年 1 月 7 日到期,不過在 1 月 7 日當天,行政院會拍板貨物稅條例會延長 5 年至 2026 年 1 月 7 日,但稍微調整申請舊換新的條件。而當時行政院表示雖然立法院來不及三讀通過,但直到通過前的空窗期,也會在確認延長後可讓民眾追溯,不影響權益。
所以民眾從 1 月 8 日後的某日取得報廢證明,只要是半年前之內有購車,或者才正要決定在接下來的半年內購車,都可申請補助。
確認延長後,雖然汽車與機車補助分別是 5 萬元與 4 千元,金額皆沒改變,但是為加速老舊車輛汰換,汽車部分因此修正舊車車齡須 10 年以上才符合補助資格,其他則維持舊有條文,包含登記滿 1 年、舊車車主與購買新車的車主須為同一人或配偶、二等親內的親屬。
機車方面,則是大幅放寬,除了維持車齡須 4 年以上,但不要求舊車登記年限、也不限制新車車主與舊車車主的關係,民眾只要能拿到某機車的報廢證明,即可申請換新補助。
討論區
成為第一個發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