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 2016 年 7 月 19 日發生的國道 2 號火燒中國大連陸客旅遊團遊覽車事故,除了具體的事故原因仍有待鑑定釐清外,國內交通部近日也公布眾多措施,來強化遊覽車的安全管理與事故緊急應變能力,期望未來能降低遊覽車發生事故的機率,並輔導遊覽車客運業轉型,以擺脫目前遭遇陸客團減少之困境。

2016 年 7 月 19 日發生的國道 2 號火燒中國大連陸客旅遊團遊覽車事故引發國際關注(上),除了具體的事故原因仍有待鑑定釐清外,交通部亦迅速提出反應及相關法規修正(下),以避免未來再發生憾事。(圖片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BBC 中文網)

交通部表示,因應過去幾年陸客旅遊團增加,遊覽車市場需求進而大幅成長,但實際上目前國內遊覽車存在著品質良莠不齊的情況。所以在發生此次事件後,也面對旅遊市場可能的轉變,交通部針對「遊覽車車輛」與「遊覽車業者管制」兩個部分頒布諸多措施,來提升國內遊覽車市場的安全性。

「遊覽車車輛」措施第一項:車道偏離、緊急煞車輔助研議提前實施

在「遊覽車車輛」的管制措施部分, 交通部指出第一項為民國 104 年 5 月 15 日發布、並原訂民國 10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緊急煞車輔助系統」的先進車輛安全法規,交通部已經著手檢討提前實施的可能性。

國內汽車產業已逐步建立主動安全科技的研發與量產能量,包括車道偏移警示系統等,但落實於車輛法規的進程仍待努力。
目前國外如日本 Hino 已裝備「車道偏離輔助警示系統」、「緊急煞車輔助系統」於大客車上,國內交通部正研議提前實施相關車輛安全法規。(圖片來源:http://www.hino.co.jp/selega/safety/index.html)

「遊覽車車輛」措施第二項:提前檢驗大客車底盤型式安全?

「遊覽車車輛」措施的第二項,則為交通部民國 104 年 12 月核定的「申請甲類大客車底盤車型式登錄及車輛型式安全審驗補充作業規定」,原訂於民國 106 年 7 月 30 日實施,亦在研議是否提前施行。換言之,屆時國內新辦理領牌的遊覽車,都要檢驗其底盤型式,以檢驗是否符合可打造成大型客車的標準。

國內新辦理領牌的遊覽車,交通部未來都要檢驗其底盤型式,以檢驗是否符合可打造成大型客車的標準。(圖片來源:http://www.vscc.org.tw/Public/chassis/20167201419537055.pdf)

「遊覽車車輛」措施第三項:檢驗遊覽車安全品質、保養紀錄表

「遊覽車車輛」措施的第三項, 針對遊覽車辦理安全審驗應符合的法規及大客車車輛製造廠業者品質一致性的查核比例,交通部將請審驗機構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於 3 個月內完成檢討;另外,將於 1 個月完成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來修正推動全部營業大客車定期檢驗時均應檢附保養紀錄表。

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於未來會協同交通部,針對大客車車輛製造廠業者品質一致性是否相符,進行查核。

「遊覽車車輛」措施第四項:抽查 25%即將領照之遊覽車

「遊覽車車輛」措施的第四項,則是未來遊覽車經檢測審驗合格後、至公路監理機關登檢領照時,審驗機構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及公路監理機關,將共同抽查 25%實際登檢領照車輛的車輛規格,是否與當初審驗合格車輛相符。所以若屆時交通部抽查到有業者於實車加裝安全門暗鎖,將祭出相關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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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業者管制」第一項:將遊覽車納入行車動態查詢系統

至於對「遊覽車業者管制」的部分,第一項則是針對目前客運業者已建立可掌握旗下車輛目前的動態系統,交通部未來也會在這部分加入遊覽車業者納入管制,並依據相關計畫細節及經費需求,來加強整合所有業者的「公路客運遊覽車乘車資訊查詢系統」,而這項方案的具體細節,公路總局將在兩個月內會同交通部管理資訊中心提出。

目前交通部已建置一套「公路客運乘車資訊查詢動態系統」,未來將加入遊覽車業者納入管制,掌握遊覽車行車動態。

「遊覽車業者管制」第二項:監理服務網註記優良業者

「遊覽車業者管制」第二項則為監理服務網,公路總局目前已建置、民眾可查詢遊覽車業者相關資訊,而公路總局也正在辦理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工作,對於採用「電磁或液壓減速器煞車輔助裝置」、「車輛穩定性電子式控制功能」及「防鎖死煞車系統」等車體安全措施之業者,公路總局將於清查後,於監理服務網註記,以利民眾選用安全性較高之遊覽車。

有搭載「電磁或液壓減速器煞車輔助裝置」、「車輛穩定性電子式控制功能」及「防鎖死煞車系統」的業者,交會在監理服務網進行註記,供民眾查詢。https://www.mvdis.gov.tw/

另外,對於已安裝 GPS 系統、並藉由 GPS 系統分析其雇用駕駛之駕車行為等安全管理,這些主動投注心力之業者,公路總局亦將陸續註記於監理服務網。

公路總局目前也正在辦理年度遊覽車客運業評鑑工作,評鑑完成後也都會一併公布優良的客運業者。

「遊覽車業者管制」第三項:因應陸客減少,協助業者轉型

「遊覽車業者管制」第三項主要在輔導業者轉型,因為因應近期陸客旅遊團的減少,交通部也將提出貸款協助、管制車輛進入等訴求,讓遊覽車業者能夠度過此一困境,藉此契機進行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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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記大客車逃生三大要訣,降低傷害

交通部進一步強調,本次造成重大傷亡之不幸事故中,亦凸顯遊覽車業者、駕駛人及乘客對於行車中緊急事件處理與應變能力仍有不足空間,除立即要求公路總局確實督導遊覽車客運業者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於所有乘客上車後,在車內播放安全逃生資訊影片外,也督導遊覽車客運業者落實緊急應變模擬訓練制度。

交通部也再次呼籲,民眾搭乘大客車時應仔細觀看注意事項,以及發生狀況時民眾如何應變緊急逃生,交通部也會請有租用遊覽車需求之機關團體及相關遊覽車、旅行業公會團體協助對外宣導,加強大客車逃生觀念落實,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修法 2017 年強置加裝外推式逃生窗,但未提及防燃材料相關問題

而根據交通部次長王國材於 2016 年 7 月 21 日在行政院院會的說明,表示交通部目前將推動修法,要求 2017 年起出廠的遊覽車,需要強制加裝外推式車窗,而遊覽車業者也要將外推式車窗特別標示,以利發生車禍時讓乘客快速逃生。

交通部目前正著手修改法規,要求 2017 年起出廠的遊覽車,需要強制加裝外推式車窗。

另外,交通部也將於抽查遊覽車輛時,針對遊覽車駕駛緊急應變處理能力進行檢驗,也鎖定此次事故可能的起因─電機起火,交通部將修正遊覽車安全審查機制。在既有的引擎、底盤、車身結構審查之外,因應部分業者常於完成安檢後加裝卡拉 OK、飲水機等容易引起電線短路的設備,未來各地監理所在驗車環節部分,也會對電系部分進行檢查。

但應對此次事故中火勢於車內延燒迅速,交通部目前仍未對車內防火難燃材料檢驗流程作出進一步的要求或改善。而依照目前車輛安全審驗中心(VSCC)檢測規定,即為每分鐘延燒速度不得超過 10.2 公分,此次事故的車輛是否明顯不符規定? 突顯國內在大客車內防火難燃材料的審驗與後續的稽查流程,未來仍有進行加強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