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過去實施的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出廠完稅價 140 萬以下得免徵最高 21 萬稅額、出廠價超過 140 萬部分則以減半課徵,成為許多電動品牌新車能在車價門檻讓利的誘因。
財政部常務次長李慶華在 10 月 19 日受訪時指出,財政部與經濟部已取得共識將延長電動汽機車免徵貨物稅優惠,將原訂 2021 年底屆滿的期限、延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等於再延長 4 年,預估可帶動近千億的電動車產值。而原訂同樣在 2021 年底到期的電動車免徵牌照稅優惠,財政部也已經提出修正草案,估計未來可順利完成三讀繼續延長。
車價門檻利多,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拍板再延長 4 年
財政部自 2011 年起給予電動車免徵貨物稅優惠。而國內販售的電動車目前有 2 大租稅優惠,分別為車輛的貨物稅、以及牌照稅,這 2 種稅賦過去都有相關補助,因此牌照稅全面免徵之外,電動車的貨物稅也有相應的免徵措施,而這 2 大優惠原先都訂於 2021 年底到期。
現行電動車貨物稅免徵措施部分,根據貨物稅條例第 12-3 條規定,電動新車出廠完稅價格(非終端售價,指課徵完關稅後,尚未課徵貨物稅之金額)在 140 萬元以下得已全數免徵。而若出廠完稅價高於 140 萬元,則可以扣除完稅價最高 140 萬可免徵的 21 萬元稅額後,剩餘的貨物稅則採減半徵收。
為持續鼓勵國內消費者選購電動車這類低排汙車輛,財政部次長李慶華於 10 月 19 日表示,其參考經濟部建議,拍板將同意電動車貨物稅免徵期間延長 4 年,等於延長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為止,相關免徵延長措施也已在 2021 年 7 月 6 日報請行政院審議,不必另外修法只要行政院核定即可。
而臺灣市場目前所販售的大部分市售品牌電動車,包含 Tesla、CMC、Audi、Nissan、Hyundai、Jaguar、BMW、Mercedes-Benz、Lexus 等品牌,在公布的終端建議售價都已先扣除貨物稅免徵稅額;只有少部分如 Porsche 則是採取交車後、再協助車主退回免徵額度 21 萬的方式處理。因此等於大部份國內電動車消費者在官網、型錄上看到的建議售價,其實已是受惠電動車貨物稅免徵優惠後的成果。
此次電動車貨物稅免徵措施再延 4 年,對於國內有販售電動車款的市售品牌、以及電動車的潛在消費者都是一大利多。
電動車牌照稅免徵同樣朝延長 4 年修法,估計可順利完成三讀
不過同樣原訂在 2021 年底到期的電動汽機車免徵牌照稅優惠部分,其免徵牌照稅優惠延長需另外修法。財政部目前也研擬牌照稅與貨物稅同樣延長 4 年,現已提出牌照稅法修正草案、送入行政院處理,因為延長為共識、較無爭議,估計未來可順利完成三讀。
依照使用牌照稅法第 5 條規定,電能機動車輛牌照稅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訂定。但財政部電動汽機車可享免徵牌照稅優惠至 2021 年底,因此目前實際上全國各縣市的電動汽機車均為免徵稅。而有關後續電動車貨物稅、牌照稅免徵政策動向,U-CAR 將持續追蹤,並替讀者帶來第一手的最新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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