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臉

20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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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電視畫面看很像altis
我覺得被害人應該向車廠提出告訴
記得麥當勞一杯飲料燙到口就賠幾十萬
人都被夾到沒有呼吸了
這麼大的問題可不能放縱車廠

我最近有在看新車
foucs的車四門都夾不斷小黃瓜
(這是業務主動試給我看的)
其他車廠當時去看時沒注意到這問題
我看還要再確認一次這問題
mis9a (mis9a) 於 2005/10/22 01:09:22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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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知道情況是這樣:

(1) 國瑞汽車所生產的Toyota Camry,沒有上鎖自動升窗功能。有One-Touch車窗上升功能者,一定會有防夾。所以你告不到國瑞汽車。

(2) 總代理和泰汽車將Toyota Camry賣給經銷商時,也沒有上鎖自動升窗功能。同樣的,有One-Touch車窗上升功能者,一定會有防夾。所以你也告不到和泰汽車。

(3) 如果你去跟某一家經銷商買了一部Toyota Camry,並且向業務人員要求「加裝」上鎖自動升窗功能的配備。我的見解是,可能也告不到這家經銷商,業務人員也沒有責任。但是,可以去告生產這項配備的廠商,要求賠償。

(4) 如果這項上鎖自動升窗配備,是由經銷商提供給消費者選用的。而消費者是在買車的過程當中,跟業務人員要求「選用」這項配備。那麼,我覺得可以告這家經銷商,要求賠償。

以上種種情況,我只是想釐清各個角色的責任。想當然爾的去影射Toyota節省成本危害消費者安全等等的指控,我覺得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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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這樣的說法
但有些業務員可能會將原廠配備和經銷商改裝的配備
沒有誠實告知消費者或白紙黑字的說明
誤導消費者
出問題了消費者求訴無門
我想這是許多車廠都有的問題

看了這篇我學到重要觀念
買車時向業務員改裝的贈送配備
務必白紙黑字寫在訂購單上
至於大家在辯論的是否設計不良
我覺得
如果別台電動窗永遠夾不斷小黃瓜,沒有改裝必要
這台卻還有條件式的如何如何
設計等級就是差人一等了
給原po建議
你說的很有理
別條馬路也許不比較安全
但換個角度
這是比爛

媒體介紹了許多驗收規範給大眾看
順便也讓大眾看政府是如何一再改標準
降低標準驗收沒過也硬想要通車
這是不對的
前往討論:簡直是無知及愚蠢
買車應自己做功課
看到這位老兄亂PO FOCUS的文章
就反感

FOCUS原是我這次買車最佳首選
但老婆大人看上VIOS
TOYOTA的業務也蠻乾脆的
車價折五萬多
贈品也送不少
就買VIOS了

亂PO FOCUS的文章不會改變我對它的美好印象
希望大家消費者買車也要自己做功課
每個車各有特色

前往討論:真反感
*******************
專打笨蛋 (ansguy) 於 2005/07/19 14:27:51 回應
白癡才會將老車拖回原廠修 !!

我講這句話有人會覺得太重了 , 不過我要在線上告訴大家 : 進原廠修除非你是新車還在保固期內 , 所以只好乖乖滴把車交給他們原廠保養 !

否則若大家認為在原廠修就不會被貢大呆的話 那你就大錯特錯囉 !

不信的話把原廠的各項材料費及工錢列舉出來與民間廠比比看 !

本欄的開欄者我建議你以後要找一家常配合的車廠 , 若在外縣市拋錨不急的話 寧願把車載回你常往來的保修廠修 ! 若很急的話 也可以打電話給你的配合廠講你車子的情況 聽聽他的意見甚至問他有沒有認識的維修廠在附近 !!

千萬不要將92年的corolla老車開到原場去修 我保證你絕對會開一筆大條的 !!

************
我正好相反
上一部車開了11年
都回原廠
原廠保養讓我在這11年間沒顧過路

再上一部車
大多在外面保養
顧路顧怕了
維修費用加加減減
外面不見得便宜多少

這只是我的小經驗
原廠修理前的維修單看仔細
原廠不會亂敲竹槓
收費不合理也不用勞兄弟去處理
*************************
無業書 (jeffwang) 於 2006/01/20 10:51:43 回應
小弟對和泰向來沒有好感,更無意幫它辯護;
小弟只是覺得,
「汽車消費者保護協會」所做的那篇「鑑定結論」,有點奇怪……

該篇「鑑定結論」如下:
http://www.dcview.com.tw/my/showpic.asp?albumsn=50526&nickname=gtvsng&picsn=648612

據該篇報告描述,那輛 Camry 往前「暴衝」了 8.8 公尺,
並以「30~35 公里的時速」撞上電線桿;
我們來算一算:

「30~35 公里的時速」==> 姑且取「保守值」:30 公里的時速
30 km/hr = 8.33 m/s

為求簡化,套用一下「等加速度直線運動」的公式:
V^2 = 2 * a * S
8.33 ^2 = 2 * a * 8.8
得出 a = 3.94 m/s^2

另外,100 km/hr = 27.78 m/s
套用另一個「等加速度直線運動」的公式:
V = a * t
27.78 = 3.94 * t
t = 7.05 秒

也就是說,
那輛 Camry 具有「從 0 加速到 100 km/hr 只須 7 秒」的實力!!??
各位,
您相信嗎?

************

請仔細看那篇「鑑定結論」
人家是以車頭撞毀程度去推算出時速
且已經這說不合常理
你這篇只是把答案又套回去題目

其實這數據對車主有利的
證明車主錯踩油門或故意踩油門都不可能撞成這樣
除非TOYOTA證明這種車頭撞毀程度其實不用30~35 公里的時速
這又會給人車頭不夠堅固的證明

==============================
無業書 (jeffwang) 於 2006/01/20 14:56:56 回應
沒錯………

實際上是「變加速度運動」,
而「變加速度運動」是無法以「理論計算」來預估的;
所以,小弟先前才會這樣說:

『為求「簡化」,套用一下「等加速度直線運動」的公式……』

==============================

我想問題就在這個「簡化」條件不對吧?
距離已知
車子也已知
撞毀程度也已知
沒理由把0~30(35)km的條件
算成0~100
然後說camry0~100沒有7.x sec的實力

事實證明camry有實力在8.8M距離撞成這樣

無意冒犯
只是個人覺得這是一份難得的報告
比官方的八股文
至少進步了...




要證明電腦失靈其實很難
個人覺得對車主最有利的紅光反射問題在報告中被排除
且排除的說法太勉強

車主應該到現場模擬紅光反射是否確實是剎車燈造成





你這問題應該很容易處理
MS的車請到MMC去問
該站會長蠻厲害的
板大,
看來你的
積極管制
沒什麼效果
任意轉貼文章等於道聽塗說
只會把這個版搞垮而已
輪胎出廠日期怎麼看其實網路上很好找到的
抱歉我懶得打那麼多字來解釋

至於成交車款及車價還有贈品這些
我只能說
我做功課夠認真
當然也讓我買到夠便宜...非常便宜...的車

如果你要買車
請務必自己去做功課
不要覺得麻煩或對業務不好意思
還有一點
我殺價是不說價碼的
要賣多少也要讓人家業務心甘情願
前往討論:買TOYOTA請參考
很抱歉可能我說的不好
其實福特原廠保養是有保固期的
好像是六個月
你的問題可以回廠申訴

至於電話訪問
遇到問題其實你可以用抱怨的
我就抱怨過

介紹MMC是因為你可以在那裡獲取知識
將來遇到車子問題比較抓得到重點
這技師能力好不好我不清楚
但我在ford原廠保養
很少需要用電腦去檢查
技師用看用聽的大多抓得到問題

你可以參考前面網友建議去別家ford原廠
或直接預約原來這家
指定要廠長處理
找廠長是我遇到比較麻煩問題的處理方法
事情處理比較順利而且快速,又不傷和氣

至於鑰匙起動程序
使用手冊上有說明
車子要起動和電腦起動其實差不多
就好像微軟都會規定開關機方法
我一定會遵守這個程序
但若說這跟抖動有關
這有待商確
對M車而言
這種抖動絕對不正常
我的是2代M,都在原廠保養
抖動還很輕微
給你參考

M車問題如果要在網路上問
請到MMC去
會長本領還不錯
前往討論:發現抖動可能原因
http://www.mondeo-tw.org/

前往討論:發現抖動可能原因
如果大家的VIOS都這樣
那我就認了
但是家中另一台老爺車
排檔桿仍然很穩固的
TOYOTA應該考慮改善
前往討論:排檔桿這樣正常嗎
更正

BS 175/65R14
前往討論:疑似輪胎噪音
記得曾經有人抗議停車費過期未繳罰款太高形同高利貸
後來立法院有修改
想不到現在40元經過17天後竟可收3000元
政府竟坐視財團放高利貸

車上機沒電或故障時
遠通或高工局如何知道車主是誰
難道是100%錄影比對

看來有些問題需要許多白老鼠
試過才能明瞭
前車急閃ETC 後車失控撞警車


【記者盧禮賓/泰山報導】

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昨晚發生一起疑因駕駛人從ETC車道臨時變換至人工收費車道引起的車禍,肇事的大貨車為閃避這輛突如其來的廂型車,失控撞上停在國道一隊外面的巡邏車和交通標誌,幸好助手僅受輕傷。

泰山收費站大型車收費車道原有兩線車道,尖峰時間外側便道開放,增為三線。ETC車道啟用後,便道即配合開放,維持兩線人工收費車道。

昨天晚上7時,一輛大貨車失控撞倒豎立在收費站前約70公尺處便道外側的「便道開放中」的標誌、凸面鏡和停在一旁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一警察隊停車格的BMW巡邏車,貨車車頭凹陷,擋風玻璃碎裂一地,巡邏車右後車尾也凹陷毀損。巨大的碰撞聲響,引起正在隊部和泰山分隊執勤的員警注意,紛紛外出查看究竟。

林姓司機和助手在碰撞後,即打開車門,自行下車,助手左腳拇趾撕裂傷流血,幸無大礙。

林姓司機向警方表示,他原先行駛在外側人工收費車道,左前方一輛大型廂型車行駛在ETC車道,不知什麼原因,廂型車突然向右切至外側人工收費車道,他為了閃避,也向右切到便道,才失控肇禍。

警方對林姓司機進行酒測,酒測值為零,無酒後開車行為。他除了要修復自己的貨車外,也要賠償巡邏車的維修費,大呼倒楣。

【2006/02/14 聯合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