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魯桑
200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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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06 19:47:41
雖然龜車是很讓人賭爛,
但是換個車道給他巴過去就好了,
別為這種人犯法或是鬱卒得內傷。
2009/02/07 16:56:24
不認識的人不跟他講,
推銷產品的不跟他講。
不需要玩詐騙集團,
最多就是把電話號碼回報給165就好了,
壞人很多,惹毛他們只是多增加自己的困擾。
2009/02/08 21:54:37
只是提供說如果花一樣的錢建議不要,
就只是建議,當天就被給了三個壞評。
我還不能給好壞評,
雖然我2005年就登錄會員,
但是我算是比較常潛水了。
網路上就是這樣,
好壞都很主觀,
我們管不了別人要去怎麼樣做評論的
2009/02/09 02:34:45
不但忘了自己也忘了別人。
機車畢竟是人包鐵,
台北的上下班車多人多,
我想安全應該是比較重要的...
快感只是一時的...
生命安全無價~
2009/02/10 16: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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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這車主多出去玩多開窄小的道路 應該對會車會有幫助些🙂 | |||
確實沒幫助,
而且反而害了其他用路人。😞
2009/02/11 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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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用運動模式 一台用普通模式 誰會贏 | ||||||||||||
因為要這樣比,
差距才會只有一點點,
不然差距太大就不用比了。😀
開個玩笑...大家別生氣了。
2009/02/11 12:31:29
只要自己不做危險駕駛的行為,
這樣就是先排除掉一大半的危機了。
至於外來的風險,
確實如同前面大大講的要靠經驗累積。
希望大家都能-
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
2009/02/11 22: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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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上路😌 | |||
怎麼這樣形容...😰
不過看起來還保養的挺不錯的感覺。
期待換車後的開箱文
2009/02/16 14: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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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安全理由吧,請教版大的車款是?🙂 | |||
如果是安全理由的設計,感覺這樣好像反而不安全了~😰
不過也說不定真有理由做這樣的設定...
2009/02/17 00: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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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很好奇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 一天平均溫度最冷的時候並不在午夜,而是在凌晨兩三點 一天平均最熱的時候好像也不是正中午 所以... 若把前提設定在正中午加油? 改變會不會應該就不大? 是沒有看到確切的報告數字跟研究的設計 其實也很難下定論 不過,至少我對標檢局針對此類問題作研究的行為是持還頗正面的看法。 | ||||||||||||||||||||||
你確實記錯了...
一天溫度最低的時候是在太陽剛升起的時候,
因為地表仍在持續散熱...而太陽輻射尚未讓氣溫提升,
所以你可以看看每次寒流來的時候...最低溫都出現在清晨...而不是在凌晨2-3點,
最高溫的時間就如同你講的錯...
離題了,
人家標檢局有提出實驗的數據,
所以還是要給人家肯定一下...剛好沒油就去加油,不要撐到顧路。
2009/02/17 14: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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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不是很看好...但是支持!! 另外...可以開箱驗票嗎~?😆 | ||||||||||||
我想還是查封票箱好了,
帶回家慢慢驗吧😆
看好~加油~
2009/02/19 15:4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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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小妹,態度上是感到對我很抱歉 他一直認為是他的錯,以為我會要他賠錢 他超緊張的... 反倒是我在安慰她,說沒關係.產損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最後醫院離開的時候,是我開車送她去現場,並幫她把機車停好,才目送她進去捷運站。 我是想送她回去..被他一直婉拒。 | ||||||||||||
你說小妹覺得抱歉,
我想等到回家被家人知道後,
肯定很多家人都變成像在現場看到一樣。
多年前...大概也有7-8年了,
我在台17線上因為在修路所以不小心誤闖鄉間小路,
就在我到車準備在上主線道時,
看到一個小姐可能也是分心,
完全沒煞車的情形下往我的左側葉子板給撞下去,
當場她嚇到一直說如果可以的話可不可以各自處理各自的,
我還是報警,因為我的是新車,整個葉子板已經不像葉子了...😭
當她家人到警局後,情況就改觀了,全部都變成現場證人,
說我開得太快,沒有看路,把人撞成這樣......
當初的情況是我車子已經縮到路邊停下來,變成我開太快...😞
後來我也是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
我完全不想出面去面對那個無理的媽媽,
我覺得這個社會就是這樣...還是多少要保護好自己。
希望你的這次意外可以趕緊落幕,平安最好。
2009/02/20 11:47:41
不過不要換了位置就換腦袋,
今天是行人身分就說行人都對,
今天是騎士身分就說大車不對,
今天是開車的就說撞到人是被撞的人不對...
大家都要厚道一點,不能是非不分。
2009/02/27 16: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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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點小弟倒是知道~ 原本排氣管改往上翹的用意是在比賽(競技)用! 為了讓右彎可以更傾斜(壓更低),所以把排氣管角度做高,這樣才不會去磨到排氣管! 其實成年人玩改車和年輕人改機車都是一樣~ 一堆競技(比賽)專用的部品,覺得酷,與眾不同,就會想改! 以為自己的愛車裝了這些東西,就可以把公路當賽道~ 車子就會飛天鑽地..............😰 | ||||||||||||
應該是不會飛天鑽地,
應該是會"犁田"。
😆
2009/03/02 14:4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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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這純樸的鄉下 即使是燈綠燈都千萬別直接開過去 會闖紅燈的有老人家+重型車輛+學生騎腳踏車+...😞 | |||
沒錯~
我也是鄉下人...
常常看到有人"慢慢的"闖過紅燈😞,
也不會去注意兩側來車...😵
有時候卻會因為車速以及後方來車距離關係無法停下,
但是如果在接近紅綠燈時先做減速,應該就都可以停得住了。
希望大家開(騎)車上路都可以很平安。
2009/03/03 1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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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有修改機車亂闖大車後面或是視線死角判死刑的規矩嗎 機車喔 真是很會亂鑽 常常鑽到大車.砂石車.聯結車.等等的 旁邊 後面 側邊 這樣子是非常危險的舉動 這是自殺行為 殊不知有視覺死角 跟 內輪差的範圍 如果因為這樣造成機車死亡 要判過失業務致死 這樣對 大車駕駛 公平嗎 公道嗎 合理嗎 法規會這樣的修改嗎 實在不董 😲 | |||
我想你現在的角色可能是大車司機,
確實你說的機車行為都是很危險的,
只是大家都習慣看別人的違規,
卻輕忽自己也可能是違規的製造者,
如果機車因為危險駕駛產生意外,當然是機車的錯(應該會付出難以挽回的代價吧)
但是如果是大車錯,大車也該負起相關的責任才是...
別人闖紅燈時:「撞死活該!」
自己闖紅燈時:「不小心的...因為肚子太餓了~」
2009/03/03 21:30:33
沒必要把違規的是見拿出來像是在炫耀似的...
沒惡意,祝福沒換駕照行照的人不換永遠不會被抓包。
2009/03/05 09: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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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一項第二款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 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期限內繳納600元 逾期15天以內1000元 逾期15天-30天以內1400元 逾期30天以上1800元 | ||||||||||||||||||||||
如果真的很急(像是巴豆夭或是賽哩滾),
只好忍著點看超過三部勇士左轉後跟著轉,
應該沒有辦法一次攔下三、四部車吧...😆
其實有些路線車流量並不大,
並不需要把燈號搞的這麼複雜,
停紅燈等空氣過...
2009/03/09 10:38:55
不管用什麼樣的藉口,
肚子餓...趕上班...賽哩滾...
都比不上安全第一。
開慢一點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了。🙂
2009/03/09 14: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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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吧! 我才剛辦一台😵 | |||
ㄚ比大大...
剛辦的話,就跟退費無關了,因為這個方案去年初就截止了。
我是去年1月辦的,去年6月的時候滿100次,確實也收到退費了。不能因為認知的差異就說人家騙你,如果說是客服人員不了解或是態度差,當然可以臭罵這些不懂的服務客戶的爛咖。至於是不是免收費時段等同於扣款失敗,我個人倒是覺得有爭議ㄟ,免費時段說不定感應器根本就是在休息沒運作(這個視個人猜測,實際上我不知道)。版大還是息怒,看你的樣子應該離100大關也不遠了,再加點油囉~
2009/03/09 22:12:07
可是停車的人是不是真的沒依規定把車停好呢?
我覺得事情都是一體兩面,不能因為我們恨拖吊車,
然後就好像認同亂停車的人吧。
2009/03/11 10:54:02
想要拼拼看運氣好不好的人,
自己就得承擔可能也路走多了會碰到ㄚ飄的倒楣事。
所以別把守法的車主說得好像是做錯事一樣,
如果人家用50公里時速通過...並沒錯,
人家乖乖的一車一機使用...也沒錯,
畢竟收費閘道高速通過確實是頗危險的,
開車上路還是平安比重要...
2009/03/11 12:3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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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右轉綠燈的地方咧??綠燈也不能轉嗎??? 真好笑.... | ||||||||||||
如果右轉的燈號沒亮,的確是不能轉(除非是號誌燈本來就是壞掉的),
這沒有好不好笑的問題,只有駕駛人本身有沒有守法習慣的問題。
必須承認的是,設置號誌的主管機關,
常常因為太過主觀,所以號誌的設計不一定合理,
例如車流量大的綠燈秒數比車流量低得少,
或是車流量根本沒有大到需要專用的左轉燈號,
又或是可以開放紅燈右轉的路口間遲不開放...
為了避免被政府當做提款機,
還是要好好遵守交通規則才是聰明。
2009/03/20 16: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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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 | ||||||||||||||||||||||
ABC😆
台灣假日不是速限的問題,
是車多的問題加上慢車不習慣走外側車道...
沒法度ㄟ
2009/03/22 19:31:22
就覺得有點凹過頭了,
雖然消費者權利要顧,
也不能無限上綱吧...
原廠有意願要處理整個引擎蓋已經算是很有誠意了。
車在外面走跳,沒有人可以保證不會有些傷痕的,
吃燒餅沒有不掉芝麻的...
2009/03/24 16:05:08
導致媒體跟社會大眾一面倒的指責,
有理有變成無理了。
但是大家有沒有冷靜想過,
明知道自己身上帶的錢可能不夠,
你會不會敢大辣辣進去餐廳吃飯。
要是我一定不敢進去吃的,
這樣跟吃霸王餐有什麼兩樣,
店家怎樣訂價格的,
消費之前就該搞清楚了,
而不是等到要付帳了才嫌貴。
問題不應該放在51元這個數字上,
而且訴諸媒體的手段好像都是要利用媒體公評,
但是媒體是唯恐天下不亂的...
能公平論斷嗎? 難~
2009/03/30 10:3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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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會不會是...........................沒蓋好呀???😊 | |||
我也覺得是...沒蓋好~
後面雖然沒拍...應該也是...😀
2009/03/30 11:15:22
怪店家自己處理得不漂亮,導致媒體跟社會大眾一面倒的指責, 有理有變成無理了。
...
問題不應該放在51元這個數字上, 而且訴諸媒體的手段好像都是要利用媒體公評, 但是媒體是唯恐天下不亂的... 能公平論斷嗎? 難~
有人覺得我沒有同理心,有人認為應該要在51元上面做文章。
我覺得...這些人的心腸好好,開店做生意一定生意興隆的。
再說我從一開始就沒說店家這樣做是對的,每個人都有那種潛藏的正義感,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講的大聲的就是對的,不需理會事情本質上的是非。
結論就是,吃飯錢不夠的話,可以說店家沒良心。
2009/04/13 14:53:36
2009/04/27 10:55:30
而且狀況還越來越差,
光個國內的比賽就搞成這樣...
別在製造新聞話題了,
拿出實力吧,
打個亞洲前4來提振士氣,
會比較有用。
2009/04/28 13: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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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真的嗎??😲😲😲 啥魔時候改的呀??? 那慘了!!!😩😩😩 | ||||||||||||||||||||||
應該跟什麼時候改得無關,
要是去問警察的話一定跟你講沒有寬限值,
所以油門要踩很大...口帶就要夠深...
2009/04/29 11: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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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過一點法學緒論就想來賣弄 這下露出馬腳了 鬼扯一通也好意思自稱是"法律見解" 對就是對 錯就是錯 法律說"可以罰" 行政命令只能說"可以不罰" 硬要說成"不可以罰" 就是錯的 問題是錯要有認錯的勇氣啊 前次討論我沒看到 沒機會好好開導你 是我不好 使你繼續自以為是不斷出洋相 一開頭就批人信口開河 被批者辯護還譏是抬槓 最後柪不下去只好從堅決否認變成"仍有可能" "並不排除" 再轉移話題拿V8出來招搖 保持志得意滿的勝利姿態 批人者人恆批之 | ||||||||||||
unknowable大大,看來你動怒了~
我是贊同你的看法的...雖然我不懂法律,
不過我的直覺就是,所謂的寬限值就像一個不能說的秘密,
不能逼警察大人承諾說:對,就是有寬限值。
願意衝罰單增加國庫收入者就替國家感謝你的貢獻,
不願意收罰單的朋友就尊敬你是遵守交通規則好國民。
大家只是意見交流,就請不要再計較了...
2009/05/07 15:18:02
凱莉:俊賢,我按勒做攏細為著你~
淑女:我一定會摳著這ㄟ家~
彭大海:歹勢啦~ 歹勢啦~ 阿多我咖歹勢~
我的阿母愛看...
為了陪阿母...只好遭受荼毒...
2009/05/10 22:21:25
2009/05/11 1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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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公里!怎麼不搬去嘉義住?5000元就租得到三房公寓! 你如果開車,不算養車的花費和每天耗費的時間, 每天來回80公里,油錢就差不多5000元了吧! | ||||||||||||
回從台北回到嘉義上班的人大多是想要回家裡陪陪家裡的父母親,
嘉義地區地廣人稀,40公里的交通時間並不會很久,
如果說回嘉義又去租房子在外面當初就繼續留在都市上班就好了。
ivan大大的意見卻實是很合理,
但是我回嘉義上班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陪年邁的母親的,
租房子是完全沒有在考量的範圍內。
另外我也提到的是偏遠鄉下的狀況,
大眾交通工具對鄉下人來說根本就是似有若無的。
2009/05/22 16:25:55
2009/05/23 23: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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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C8安全性比較好;2.0S的有4SRS! 麥寮煉油達人?😆 | |||
也可能是彰濱啊~
不過彰濱跟麥寮會走市區的省道??😲
所以應該是高雄... 呵呵...
我也覺得安全性應該優於省油性吧~
2009/07/21 2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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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還有53個潘仔 | ||||||||||||
這樣來得及達到月販500台的目標嗎?
53台如果累積到年底還是不到500台的...
2009/08/26 23:19:30
並不是3.5噸以下小營業車用的車牌,營業用車牌應該是綠底白字才對。
如果版主對開手排車沒經驗也沒把握,
建議還是請搬家公司搬一搬比較安全吧,
就算3.5噸的貨車可以用小牌開,
但是跟駕訓班的小客車整個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
別省了小條的,卻花了大條的。
2009/08/27 08:55:28
如果工作需要的話,防鏽是一定要做的,捨不得做整車至少底盤一定要做,至於大家講得好像你的車停海邊就像浸在海水一樣,我想也沒有那麼恐怖的,我自己的車開九年26萬公里了,還沒有因為銹蝕壞掉東西的,頂高起來看底盤也還都很正常,或許當初我是整車做防鏽的關係吧!如果開個車要東擔心西怕怕的,那就乾脆放在家裡都不要開出來了。
2009/09/16 15:4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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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第一次PO文,還請大家多指教~🙂 最近在看車,也準備要換車,目的除了想讓跑了23萬又常耍脾氣的福特嘉年華退休之外 也是為了要迎接將在11月初報到的第一個小朋友 我不是熱血青年,所以加速、操控..等等之類並不是很重要 相較來說,車內空間比較是我的重點 (聽有小孩的同事說,每次帶小孩出門就像搬家一樣,有沒有這麼誇張?) 其次就是安全、油耗、內裝便利性...大概就醬 使用上除了上下班之外,大概就是回娘家了 算是....家庭用車吧 目前選定了兩款,也會是從這兩款當中擇一~(雖然我原本的首選是現代I30CW啦,but...so...😌) NISSAN Livina 1.6 S規,牌價59.5萬 MITSUBISHI Colt Plus 1.6 豪華型,牌價59.9萬 兩者都去展示場看過了,條件差不多 只是個人覺得優缺點好像互相抵消~ Livina 外型、行李廂空間較Cplt Plus佳,但內裝實在陽春的和我的嘉年華有拼~😩 Cplt Plus 內裝較Livina優,但外型有點...怪,感覺行李箱容量也較小(或許是斜背影響高度) 有點拿不定主意咧~😰 可否煩請各位前輩or車主給點意見呢? 謝謝大家~🙂 | |||
既然已經有首選了,幹嘛委屈自己去選其他車~ 光明正大的說你要現代的車就好了~ 祝福你...
2009/09/27 20:34:37
提問跟回覆都很老練,
我想既然試乘過了,也覺得不錯的話,就買吧,
這邊問到的答覆都不會跟你有太多的共鳴的。
(每次對有人問歪H的問題時都喜歡進來看一下! XD)
2009/10/14 08: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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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冷氣出風口? 或只是風扇? | |||
太保大~
上次有專題報導介紹過這只是鼓風機裝置,
也就是把從前座往車頂吹過來的冷氣抽送到第二三排,
加速冷氣的循環用...並不是後排的冷氣出風口...😌
2009/11/01 15:10:44
也不決的有甚麼怪~
其實我反而比較不喜歡原來那麼圓的感覺。
只能說各有所好...
2009/11/04 08: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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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師看到應該會哭出來😰 | |||
說不定會給設計師新的靈感ㄟ,
未來水箱罩會走不鏽鋼風~
2009/11/08 16: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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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個月創紀錄的最佳油耗) 要省油錢,小排氣量的汽油車還是比較省,每公里1.83元 不過每個人用車需求不同啦... | |||
😲
自由大你也太用功了吧~
2009/11/20 1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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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錢人家吃牛排的時候,不代表小康人家吃滷肉飯值得被檢討。 真要討論這議題,因該市等日本實施數年後,針對實施後較通運輸量、稅收變化、路面維持等等變化來探討才有意思。 否則現在全屬平空想像罷了。 | |||
🙂講得很有道理... 希望有收錢就要有心維護好道路品質...
2009/11/30 23:13:41
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把工作找在住家附近...
不過當然這對住在大都是的官員都感受不到...
我曾經算過,
要是搭公車去上班的話,必須轉兩次車,
而且要運氣很好都剛好有班次銜接上,
就可以"只"花90-100分鐘才能完成單趟通勤,
同時要準備120-140元的車資給客運公司。
離我家最近的便利商店要5公里(3年前是10公里),
或許隨油徵收是合理的,但是配套還是得要想一下,
不然就是要偏遠地區的老百姓都上吊算了。
2009/12/05 17:55:15
這樣的敘述也太攏統一些,
那昨天新聞寫的外匯存底,
台灣第四,韓國第六...
這個算不算在整體裡面啊。
路上都是韓國車?這是國家政策?民族性?還是整體進步的寫照?
2009/12/18 16: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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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法官應判機車騎士未禮讓直行車輛,違規左轉,不過會判汽車駕駛應注意未注意這條爛法規~😰 | ||||||||||||
應該不是未禮讓直行車輛的問題喔,有沒有注意到那時後汽車行駛的燈號是綠燈,那個紅綠燈是有在運作的,是機車騎士不要命闖紅燈的...
2009/12/28 08:49:59
| |||
(1)牛小時候叫犢,那兔子、烏龜小時候應如何稱呼? 兔崽子、龜兒子 (2)陰間和陽間的中間在那裡? 無間道 (3)避孕藥的主要成份是什麼? 阻斷劑 (4)放煙火時為什麼不會射到星星?--哈哈哈 ~這題最好玩 ~ 因為星星會一閃一閃 (5)我國文化源遠流長,唐代有詩,宋朝有詞,元代有曲,明清是小說,那麼民國以後是什麼呢? 民國還沒結束,所以以後還不知道 (6)一個離過很多次婚的女人,該怎麼稱呼她? 屢試不爽 | |||
2009/12/30 23:28:40
2010/01/31 11:04:21
除非你的戶籍地在離島...不然應該都是在戶籍地的,
而且有沒有被召回是看退伍時所占缺的專長,
剛好有缺這種的就會被召回去了...
越是通用的專長越容易中獎,
跟是不是外島沒關係...
2010/01/31 23:20:33
2010/02/09 14:21:44
送給業績最好的業務一輛Lexus休旅車,
但是用尾牙抽獎的名意抽的(其實就是只有那個業務的籤)。
條件是掛公司牌,
業務三年內不得換工作才能擁有這部車,
而且平常就是當作公司的公務車用...
別寫的這麼聳動...送三輛哩...有影才講~
2010/02/21 12:57:54
因為打人就是不對,
就算是互相都要叫囂,
只要動手傷人就不是值得讚許的。
但是大家討論過程中都忽略了一件事情,
受傷的人承認他是佔到人家私人的車位,
試想...自己花大錢買的車位回到家竟然沒得停,
我想沒有一個人有多大的肚量可以忍受這樣的事情,
像我年初三晚上10點回到家發現一輛廂型車橫放在我家門口,
那種讓人超想拿東西砸車的衝動油然而上~~~
我覺得開車的人不要在不應該停的地方停,
甚至是停在明知道是別人家的地方,
不要只是貪圖自己一時的方便,
造成別人的不方便。
像我只是衝動不敢行動,
但是總是有人會行動的,
再次強調我不認為打人是對的,
但是自己也別做出太白目的事情(佔用人家車位)
2010/04/14 17:03:00
| ||||||||||||||||||||||
有用嗎.我是營參一.也被教召過一次 本來有好幾次 我擋掉了 | ||||||||||||||||||||||
營參一不一定有用,要佔文書兵缺才有用,因為這個缺幾乎現役都會補滿,不會出缺出來做教召的~
2010/04/15 00:07:30
| ||||||||||||||||||||||||||||||||||||||||||
我自己就編這個缺.我還記得代號 年藉冊及士官兵薪資調整及放假都我來排缺...一個缺額2人不能超過3個月.等等 但文書兵還是會被調的 | ||||||||||||||||||||||||||||||||||||||||||
那可能我的運氣不錯,
佔這個缺退伍到現在還沒被召過,
當初辦理過一次教召的時候我也沒把這個缺召回。
只能說被召回的人感謝您們還能替國家效力...感恩啦~
2010/08/24 10:44:32
算是戰車的乘客而已...
當初是下基地才硬被拉去當裝填的,
實兵演習又被拉會去架指揮所,
不過戰車打實彈的時候挺震撼的。
哈哈哈...扯遠了,當乘客對戰車其實並不熟...
2010/10/14 10:14:29
但是不需要為了這種人賠上安全,
他要在隧道內超車就放慢一點讓他過去。
很多事故都是黑羊與白羊的故事現代版,
為了這種人出事划不來(不論是交通事故或是...非交通的被報復事故)
2010/10/20 16:43:32
任意插隊不對,😠
危險駕駛不對,😠
蓄意傷人不對...😠
只是如果版主少了那個叭叭跟充滿挑釁的卡位行為,
我想就不會又這麼大的反應了...
會執意做這樣交通違規的事情的人,
應該就會有著某種程度的暴力因子,
還是少惹為妙,別讓守法的自己身陷更大的損害(包括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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