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則留言

6

小米迷(hill7912)

2009/06/26 03:39:26

發文

#1134448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hill7912 (小米迷) 所寫
補充
這案件就拿之前一位檢察官偵辦職棒賭博案件為例(該檢察官已因收賄罪等案件被關)
該檢察官以抓職賭為名收賄為實,逕行收押參與賭博的球員(獲准),待黑道組頭傳喚到案偵訊完申請羈押
被法官以證據不足飭回,他在媒體面前大放厥詞痛批法官縱放人犯,還接受職棒迷獻花慰問
事後罪行曝光才得知原來是把組頭傳來演出設計法官縱放人犯的戲
他拿到威脅組頭的賄賂,組頭得到他設計的罪證不足證據
所以,說起來檢察官的清廉比法官重要的多,難怪政治人物通常想掌握在手的都是檢調系統

因為檢調系統是在行政院的行政體系下,

警政署--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
檢察署--行政院->法務部->檢察署
調查局--行政院->法務部->調查局

行政體系只要換個總統,就可以換個腦袋!
要控制檢調/勾結/賄賂當然要從這裡下手!
只要檢警在犯罪現場搜證不足,或在搜證時製造些瑕疵,法官自然要判無罪。

而法官是在司法院體系,並不在行政院體系下,也不被總統管,
法官只要(只能)依證據/法律條文做公正判決,
雖然"感覺上"法官的官很大,其實法官能介入案件的權限並不多,更何況還有好幾審!
在這種架構下,只要法官略具看嫌犯是否演戲的功力,就算是年輕幼齒的當法官其實也沒差!

但因為檢察署是在行政院體系下,這就麻煩了!黑手很容易伸進去!

常常有人講"司法"不公,其實應該算是行政不公或執法不公,
因為幾乎都是在行政院的檢調體系下凸槌!




嗯嗯
讚讚

sodis

小米迷(hill7912)

2009/06/26 03:51:49

發文

#1134456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b165 (米兒Q) 所寫

都撞成這樣了 還判無罪
越來越多怪判決!!

別想太多,現在只算是一審吧!?
但這一招應該是律師搞出來的!
要不然就是自以為懂法律的想要玩!

但到最後除非還有第三者,要不然兩人都會被判有罪!
一個是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另一個則是偽證罪。

想玩法律又玩輸了,同樣要付出代價。


嗯嗯
沒錯
這三個罪必然的
原本只有公共危險和過失傷害
現在弄巧成拙多個偽證罪
我相信一定是一個公共危險加過失傷害
另一個是偽證
不可能一人包辦三項罪名

Joe(joe_lin)

2009/06/26 13:16:12

發文

#1135542 IP 245.82.*.*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ill7912 (小米迷)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b165 (米兒Q) 所寫

都撞成這樣了 還判無罪
越來越多怪判決!!

別想太多,現在只算是一審吧!?
但這一招應該是律師搞出來的!
要不然就是自以為懂法律的想要玩!

但到最後除非還有第三者,要不然兩人都會被判有罪!
一個是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另一個則是偽證罪。

想玩法律又玩輸了,同樣要付出代價。


嗯嗯
沒錯
這三個罪必然的
原本只有公共危險和過失傷害
現在弄巧成拙多個偽證罪
我相信一定是一個公共危險加過失傷害
另一個是偽證
不可能一人包辦三項罪名

目前看來,應該只有女方“妨礙公務”成立
如果日後確定為女方開車,則偽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都是女方,男方沒事
如果確定是男方開車,則偽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都是男方,女方只有妨礙公務

小米迷(hill7912)

2009/06/27 00:59:11

發文

#1137931 IP 35.29.*.*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oe_lin (Joe) 所寫
回應 hill7912 (小米迷) 所寫
回應 flycall (FlyCall) 所寫
回應 b165 (米兒Q) 所寫

都撞成這樣了 還判無罪
越來越多怪判決!!

別想太多,現在只算是一審吧!?
但這一招應該是律師搞出來的!
要不然就是自以為懂法律的想要玩!

但到最後除非還有第三者,要不然兩人都會被判有罪!
一個是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另一個則是偽證罪。

想玩法律又玩輸了,同樣要付出代價。


嗯嗯
沒錯
這三個罪必然的
原本只有公共危險和過失傷害
現在弄巧成拙多個偽證罪
我相信一定是一個公共危險加過失傷害
另一個是偽證
不可能一人包辦三項罪名

目前看來,應該只有女方“妨礙公務”成立
如果日後確定為女方開車,則偽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都是女方,男方沒事
如果確定是男方開車,則偽證、公共危險、過失傷害都是男方,女方只有妨礙公務


如果是女的開車應該沒有偽證的成立,只有她頂罪才算偽證罪成立吧
女的開之後說是幫人頂罪,如果真是她開,那也只算是她的脫罪之詞而以

台八子(yuanberg)

2009/06/27 01:13:28

發文

#1137982 IP 253.231.*.*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桃園有一名劉姓男子,日前開車時,莫名被後方一輛轎車高速撞擊,造成下半身癱瘓,肇事車輛裡坐的是一男一女,女的先承認開車,後來翻供說是頂替,她無罪確定後,檢方起訴男子,法官最後又判他無罪,形成「車子不知是誰開的」的幽靈駕駛,因為法官認為,車禍當時兩人都已經下車,又沒有目擊者看到誰開車,才無法判定兇嫌,但劉姓男子和檢方不服,還要再上訴追查真相。


不管是上床、上輪椅,全身癱瘓,已經年近70的劉先生,都得需要家人幫忙,因為3年前一場車禍變成這副模樣,肇事者卻獲盼無罪,家屬怎麼吞的下這口怨氣。

記者:「這誰的車子?」家屬:「我爸開的,他被撞到,撞到車馬上翻。」記者:「馬上翻車?」家屬:「對,整個翻過去。」

3年前,劉先生開車途中,突然遭到後方車輛追撞,車上一男一女因為都有喝酒,加上女子先坦承自己就是駕駛,但事後又翻供,說她是頂罪的,照理說,車上另一名男子應該就是肇事者,但法官最後卻判男子也無罪。

劉先生:「很生氣!被撞成這樣,我一個好好的人,被撞成這樣,整個癱瘓,(肇事者)居然判無罪。」劉太太:「他們把我先生撞成這樣,都裝做不知道,也沒來道歉,來慰問一下都沒有。」

把人撞癱瘓的車禍,最後居然判決沒人開車,著實太扯!只因為警方趕到現場,車上兩人都已下車,無法確定到底誰開車,加上沒有目擊者,造成這樣的矛盾判決。桃檢檢察官:「一開始對這名秦姓男子,提起公訴,另外桃園地院的判決,卻對這男子判決無罪。」

但家屬質疑,難不成是幽靈開車嗎?檢察官也認為,法院判決太離譜,決定上訴,務必追查,到底是誰開的車。



台灣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這種判例不值大驚小怪

一對男女通姦, 被告上法院, 告方說女的幫男的吹喇叭, 法官說請拿出"喇叭"這個證據

這是真實事例, 很多台灣法官, 學校畢業就考上法官, 沒有社會歷練, 有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判決

板主這個判例, 如果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就是拿前

Paradise(shasking)

2009/06/27 01:48:04

發文

#1138079 IP 243.8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yuanberg (台八子) 所寫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桃園有一名劉姓男子,日前開車時,莫名被後方一輛轎車高速撞擊,造成下半身癱瘓,肇事車輛裡坐的是一男一女,女的先承認開車,後來翻供說是頂替,她無罪確定後,檢方起訴男子,法官最後又判他無罪,形成「車子不知是誰開的」的幽靈駕駛,因為法官認為,車禍當時兩人都已經下車,又沒有目擊者看到誰開車,才無法判定兇嫌,但劉姓男子和檢方不服,還要再上訴追查真相。


不管是上床、上輪椅,全身癱瘓,已經年近70的劉先生,都得需要家人幫忙,因為3年前一場車禍變成這副模樣,肇事者卻獲盼無罪,家屬怎麼吞的下這口怨氣。

記者:「這誰的車子?」家屬:「我爸開的,他被撞到,撞到車馬上翻。」記者:「馬上翻車?」家屬:「對,整個翻過去。」

3年前,劉先生開車途中,突然遭到後方車輛追撞,車上一男一女因為都有喝酒,加上女子先坦承自己就是駕駛,但事後又翻供,說她是頂罪的,照理說,車上另一名男子應該就是肇事者,但法官最後卻判男子也無罪。

劉先生:「很生氣!被撞成這樣,我一個好好的人,被撞成這樣,整個癱瘓,(肇事者)居然判無罪。」劉太太:「他們把我先生撞成這樣,都裝做不知道,也沒來道歉,來慰問一下都沒有。」

把人撞癱瘓的車禍,最後居然判決沒人開車,著實太扯!只因為警方趕到現場,車上兩人都已下車,無法確定到底誰開車,加上沒有目擊者,造成這樣的矛盾判決。桃檢檢察官:「一開始對這名秦姓男子,提起公訴,另外桃園地院的判決,卻對這男子判決無罪。」

但家屬質疑,難不成是幽靈開車嗎?檢察官也認為,法院判決太離譜,決定上訴,務必追查,到底是誰開的車。



台灣法官不食人間煙火, 這種判例不值大驚小怪

一對男女通姦, 被告上法院, 告方說女的幫男的吹喇叭, 法官說請拿出"喇叭"這個證據

這是真實事例, 很多台灣法官, 學校畢業就考上法官, 沒有社會歷練, 有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判決

板主這個判例, 如果不是不食人間煙火, 就是拿前

這個我有印象...

其實這版的案子...我根本不想再去想法律層面的問題,其實可簡化為對法官的信任與否而已
有人選擇相信
而我選擇了不相信
熱門新聞
和泰汽車推出Lexus RZ 450e旗艦版,升級配備並調降價格,產品力大提升,年底前訂車Bob加碼送萬元U-POWER充電金。
「電動大客車智慧充電計畫」成果交流會中,聚焦智慧充電管理系統實施案例分享,以及充電管理系統產業規範與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