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26)日通過財政部擬具「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 修正草案,增訂自本條文生效日起 5 年內購買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之油氣雙燃料車,每輛定額減徵新台幣 2 萬 5 千元貨物稅之規定,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目前 95 無鉛汽油每公升公告零售價格為新台幣 30.8 元,而 2009/11/2 所公布中油車用液化石油氣牌售價 18.7 元/公升。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為順應綠色環保之世界潮流,並達成減少空氣污染物與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標,推廣高效能及低污染車輛為政府當前重要政策。吳院長說,本案在一定期間內減徵油氣雙燃料車之貨物稅,可鼓勵民間購置相關車種並振興汽車產業,符合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請財政部及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協調溝通,尋求共識,儘速完成立法程序。

財政部表示,鑒於我國汽車使用之燃料以汽油、柴油為主,排放二氧化碳量較高,為推動使用以液化石油氣為主要燃料之車輛,鼓勵汽車業自行開發或引進相關車種,因此研擬「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3 修正草案,俾利達成節能減碳及環境永續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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