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統整一般民眾所常發生的糾紛,列出高速公路拖救注意事項,並公佈小型車與大型車的公定收費標準,讓消費者明確知悉自身權益,以避免非承辦或不肖拖吊業者趁危獅子大開口。另外,高速公路局亦提供各地區工程處聯絡電話與全國各路段承辦拖救廠商名單,供民眾查詢或檢舉弊端,以實際行動徹底撲殺惡劣的高速公路獅子口,還國人一個乾淨的高速公路。
保障權益,拖救應注意事項
根據高速公路局統整一般名眾所常發生的糾紛,列出幾項重點注意事項,以提供名眾參考。首先在進行拖救前後必需完成五項確認動作,以保障自身權益。
一、先查看前來拖救之拖救車是否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特約拖救車車身為黃色,並噴有「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字樣,前擋風玻璃貼有識別證,拖救人員均穿著所屬公司制服並佩戴拖救服務工作證。
二、請先索閱「高速公路小型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或「高速公路大型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拖救服務費用標準並登載於三聯單第三聯背面,於詳閱內容及核對登錄資料(包括執行服務之拖救廠商、車輛與服務人員),確認無誤並於「車主及駕駛人簽章」欄位簽認後,才可同意其進行拖救作業。
三、小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區分為「拖救費用」及「事故現場作業費」兩項,大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則區分為「拖救費用」及「其他服務項目費用」兩項,請車主或駕駛人要求服務人員逐項按實填寫,以避免爭議。
四、請車主或駕駛人自行指定拖往地點,且自行指定修理廠,以保障自身權益。
五、拖救後:請務必索取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之車主聯(第三聯)。
看緊荷包!小型車拖救收費方式
高速公路局針對所有合格的拖救業務承辦業者廠商,訂定統一的收費價格,收費項目有下列兩項,民眾千萬要堅守立場,別讓不肖業者趁機敲竹槓!
第一項為「車輛拖救費」:拖救里程在十公里以內者,收基本費 1,500 元,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收 50 元。其次為「事故現場作業費」:依事故嚴重性分別收取新台幣 900 元或 1,800 元,輕微事故不收取此項費用。
運匠朋友,留心注意
有別於小型汽車,高速公路局另外製作大型車拖救收費表準圖表,以詳細說明大型車的收費表準。不過,高速公路局亦表示,收費表僅適用於故障車拖救,不含事故現場作業狀況。至於其他服務項目費用,則須取得車主或駕駛人同意後方可執行,項目與收費如下,包括放煞車(洩壓)1,000 元、拆地軸或傳動軸 1,000 元、動用隨車吊桿(適用狀況:輪軸脫落、變速箱脫落、傳動軸折斷等,致無法直接以故障車自有車輪著地拖行者),15 噸以上最高加收 5,000 元,15 噸以下最高加收 3,500 元。另外,警戒車:視現場需拖救之大型車佔用「主線車道數」(不含路肩)計算,每一車道以一輛警戒車為限,每輛警戒車 1,000 元。而上述所列各項費率皆為上限,且未含營業稅。
車種
(噸數) |
基本費
(10 公里以內拖救費) |
超過 10 公里
(元/公里) |
重車收費 |
大貨車 3.5 噸以上 ~ 6 噸 | 2,500 | 50 | 不另加收 |
大貨車 6.1 噸 ~ 9 噸 | 3,000 | 50 | 不另加收 |
大貨車 9.1 噸 ~ 14.9 噸 | 3,500 | 50 | 不另加收 |
大貨車 15 噸~ 19.9 噸 | 4,500 | 50 | 不另加收 |
大貨車 20 噸以上 | 5,000 | 80 | 1,000 |
大貨車尾車 | 4,500 | 80 | 不另加收 |
曳引車頭 | 3,000 | 80 | - |
空車架 | 3,000 | 80 | 不另加收 |
半聯結車(含貨櫃、罐槽車) | 6,500 | 80 | 不另加收 |
大客車(8 噸以下) | 4,000 | 80 | - |
大客車(8 噸以上) | 5,000 | 80 | - |
查詢管道,遇問題即時通報
用路人如遇有不當或超收費用及其他不法行為,或有任何疑問時,請記明拖救車編號、車號、公司名稱、發生時間、地點等資料,向發生地點之轄區工程處查詢或檢舉。
北區工程處 - 電話:(02)27936555 轉 2206
轄區:國道一號(基隆端至新竹系統交流道)、國道二號(全線)、國道三號(基金交流道至香山交流道)、國道三甲(全線)、國道五號(通車路段)、台 66 線(觀音大溪線)。
中區工程處 - 電話:(04)22529181 轉 2202
轄區:國道一號(新竹系統交流道至大林交流道)、國道三號(香山交流道至古坑系統交流道)、國道四號(全線)。
南區工程處 - 電話:(06)2363201 轉 2303
轄區:國道一號(大林交流道至高雄端)、國道三號(古坑系統交流道至林邊端)、國道八號(全線)、國道十號(全線)、台 86 線(台南關廟線)、台 88 線(高雄潮州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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