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88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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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兩天都在台東玩,一天山線一天海線,傍晚再離開台東即可,
台九線有三四處施工點,道路狀況良好,開快點台東到台中五個小時而已。

卑南文化公園、史前博物館這兩個地方先不要去,
黑森林琵琶湖、布農部落我沒去過,再多問問吧。
回應 gs450hfsport (GS450h F) 所寫
按秒計費才能解決 奇模子 的問題。

按秒計費太誇張了,按分計費可也。😆
風景好美😍
前往討論:函館女子修道院
從前後左右貼近都叫逼車,顯然這次是前車依靠地勢與外力逼贏你了,以後戰術可以靈活些。
出遊時有女王陪伴真是幸福。😍
寒假要考學測的學生打一下比較好
前往討論:>置入性行銷?
回應 kiki0310gg (艾瑪士) 所寫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回應 a2031580500 (work) 所寫
241.6KM是橋頭的三腳架
你不是被警察用手持雷射抓到的


糟糕😲
照這樣看來,再過幾天可能會收到另外一張了😭

哇塞~~~~不要嚇我啦!!😲!
上次內褲鬆掉已經換了鬆緊帶!!😞
現在聽到這樣說.....褲底又一包了!!!😩

可能是下坡路段沒注意稍稍鬆油門被照的,
就像很多人在上坡路段不知加重油門,結果車速越來越慢一樣。

感謝分享😍
雖然住台南,但還沒去過鹽山😇
前往討論:府城之旅(day 1)
這篇啊 【午後的小散步】台南北門😍
抽空去逛逛🙂
前往討論:府城之旅(day 1)
好評😍

之前到曾文溪出海口 http://goo.gl/maps/Hneqr
看到北堤堤防西側防風林都被海浪侵蝕光了,紅色的(已死)綠色的木麻黃都沒了,
十多年前,到那沙灘漫步看夕陽聽海音不輸潟湖沙洲且隨時可到。
衛星上那塊白色的地方以前還有海防駐守,現在都逃走了,營房也被夷為平地。
回應 aoxoi (存十塊) 所寫
問過2個裝打鳥燈的朋友
原因都是因為前檔貼太黑😌😌😌
裝了打鳥燈還是不滿意覺得還不夠清楚

+1
所以遇上了最好還是忍一下就過去了,如果強制他改回來,可能夜間會有更多車禍。😇
好評😍
前往討論:府城之旅(day 3)
回應 kyk650828 (逃跑號四傳) 所寫
根據行車紀錄器影像判斷,我認為黑車肇責一定會很大,邱比特硬塞很機車,但還不至於會發生事故,主要是黑車故意擦撞還往右側推擠才導至此事故,如果沒被拍到黑車可能還能虎爛的過去,如果開車去撞死闖紅燈的,被拍到明顯是故意的,你想你還能全身而退嗎?


(轉貼)《魅力四射》娜緹娜瑞德車禍身亡..."肇事駕駛不起訴"
回應 coolfat (肥爺Lin) 所寫
在電影《魅力四射(Bring It On)》中,年僅32歲的演員兼R&B歌手娜緹娜瑞德(Natina Reed)27日凌晨因車禍身亡。娜緹娜28日即將歡度33歲生日,沒想到在生日前夕不幸過世,友人紛紛在推特中致哀。

根據路透社報導,娜緹娜當時正要橫越喬治亞州高速公路,不幸遭車子撞倒,肇事駕駛打911的急救電話報警,一名路人當場為娜緹娜做CPR急救,送醫急救29分後娜緹娜依舊傷重不治。

不過當地警方調查後,認定駕駛沒錯,也不會被起訴,倒是得先釐清娜緹娜為何會在晚間走在高速公路上,不排除有人亂過馬路導致車禍。娜緹娜身後留下10歲的兒子。
娜緹娜曾是「布拉克Blaque」女子3人團體的一員,她的兩名隊友驚聞死訊後,前日發表聲明以示悼念:「我們的世界從此變得不同了。」布拉克的處女專輯甫推出即錄得白金銷量,該團在1999年曾唱紅包括《Bring It All to Me」等歌曲。最近布拉克計劃重組出唱片,沒想到娜緹娜卻在33歲生日前夕逝世。

.............................
R.I.P

回應 kyk650828 (逃跑號四傳) 所寫
國外的怎麼判斷我不清楚,國內以這件事故來說,又有影片佐證,黑車100%絕對有肇則!


可是這次事故連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也不能套用😆😆😆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yk650828 (逃跑號四傳) 所寫
國外的怎麼判斷我不清楚,國內以這件事故來說,又有影片佐證,黑車100%絕對有肇則!


可是這次事故連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也不能套用😆😆😆



可以.
因為中線在前.內側在後.在後者應注意前面.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有注意而且還是故意耶😆,這樣還適用嗎?😵
回應 kyk650828 (逃跑號四傳)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yk650828 (逃跑號四傳) 所寫
國外的怎麼判斷我不清楚,國內以這件事故來說,又有影片佐證,黑車100%絕對有肇則!


可是這次事故連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也不能套用😆😆😆


到了行車鑑定委員會,黑車可能的情況
可能一
委員:黑車你沒看到前車在變換車道嗎?
黑車:有看到!但是我是直行車(我有優先路權)
委員:所以你是故意讓事故發生的

可能二
委員:黑車你沒看到前車在變換車道嗎?
黑車:我沒有看到!
委員:你後面的車都看到了,行車紀錄器也看到了,就你沒看到!

邱比特的情況
委員:邱比特你變換車道都不用管後面的車輛
邱比特:我以為後面會讓我
委員:那你知道你錯在那兒了嗎?

以上是小弟上鑑定委員會的小小心得,不見得情形一定是這樣,就事論事此一事故,原本只是超車不當的的行車糾紛,邱比特很機八,你可以叭它閃它超到前面堵它,但是你不能故意撞它,甚至把它從中內線直接推到第三線,導至產生最大苦主小貨車,假設今天後面剛好又有高速行駛的大形車輛,事情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這件事故發生在台灣,判定責任歸屬或責任分攤真的很麻煩,
但是我認為只要內線車不禮讓中線車,就表示他不願意讓道,
中線車就不能強行換道,如強行換道若發生意外則責任自負,
這應該是每位駕駛人的元規則,中線車駕駛也應知道這道理才對。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題外話 :
AS88大.你說對小孩只有處罰沒有獎勵......................😇

我看了行為主義大師史金納教育女兒的故事,知道人類也是受制約的動物,
所以就修正了他的方法,在經濟能力允許下,儘可能提供一切小孩小孩喜歡的玩具,
絕對不鼓勵小孩達成目標後得到獎賞,所以我家小孩從未因此得到任何獎賞,
但是他們再成長和學習上仍然有一些成就,不過有沒有成就並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他們都很快樂。

他們成長過程中如果行為有偏差,就限制他們使用玩具的權利,
因為那些玩具都是我這當爸爸的的,不是因他們努力而獲得的,我就有權限制他們,
他們從小就在快樂的玩玩具和遊戲中成長,玩具對她們來說就像毒品一樣,
造成他們上癮的現象,他們一但無法玩玩具就會有戒斷反應,非常痛苦,
如此就產生了制約反應,從而導正其偏差行為,這就是處罰的妙用,
所以他們現在都讀大學了,還是循規蹈矩,每天都快樂的不得了。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題外話 :
AS88大.你說對小孩只有處罰沒有獎勵......................😇

我看了行為主義大師史金納教育女兒的故事,知道人類也是受制約的動物,
所以就修正了他的方法,在經濟能力允許下,儘可能提供一切小孩小孩喜歡的玩具,
絕對不鼓勵小孩達成目標後得到獎賞,所以我家小孩從未因此得到任何獎賞,
但是他們再成長和學習上仍然有一些成就,不過有沒有成就並不重要,
最重要的是他們都很快樂。

他們成長過程中如果行為有偏差,就限制他們使用玩具的權利,
因為那些玩具都是我這當爸爸的的,不是因他們努力而獲得的,我就有權限制他們,
他們從小就在快樂的玩玩具和遊戲中成長,玩具對她們來說就像毒品一樣,
造成他們上癮的現象,他們一但無法玩玩具就會有戒斷反應,非常痛苦,
如此就產生了制約反應,從而導正其偏差行為,這就是處罰的妙用,
所以他們現在都讀大學了,還是循規蹈矩,每天都快樂的不得了。




SOGA.....
孩子幾歲你開始這樣做勒?


我家小子專威脅他老媽.😌

上小學前就開始了,小孩越大效果越好,真的就像吸毒一樣。😆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丟~ 🙂

知音難覓,回丟!🙂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SOGA.....
孩子幾歲你開始這樣做勒?


我家小子專威脅他老媽.😌


😲 😇 😇



姊姊要跟同學出去不給他跟就生氣.
要他不生氣就要買玩具給他.
😇
小鬼最大的心願是一屋子的玩具.
😌

我從不受小孩要脅,所有玩具皆是主動提供,外面流行什麼遊戲都要知道,
等到流行後期,商品價格降下來後就多買一些,因有四個小孩壓力很大,
雖然不是當紅遊戲,他們還是玩得很開心。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再收集資料準備生小孩了 😭 😭 😇

Q大,能多生幾個就多生幾個,密集一點比較好,可以玩在一起,父母比較不用陪。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在分享一個.
小孩應該養成配合父母作息時間而活動, 而不是父母配合小孩作息時間而活動.

還好我太太沒有工作,可以有比較多的時間觀察他們的行為,
我和他們沒有什麼互動,自身行為也就比較不會影響他們的成長,
小孩大部分時間都是看卡通影片或 Mario、Sonic 等等電玩角色陪他們,
因為父母手上有著強大的制約工具,小孩基本上是無力反抗的,
生活起居等作息時間自然不是問題。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 辛苦了! 🙂

已經大了,三個讀大學,一個讀高三,因為兩個姐姐正在一年全職實習,現在反而是我最輕鬆的時刻。🙂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他老媽很會被威脅.
😇

這就是父母手上沒有制約工具被小孩吃的死死的例子,😆
我自己的經驗,最強大的制約工具就是電玩:家機和掌機。
先丟再看😍
好評🙂
海鷗看起來好邪惡😡
回應 samsung91 (甘鹿)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他老媽很會被威脅.
😇

這就是父母手上沒有制約工具被小孩吃的死死的例子,😆
我自己的經驗,最強大的制約工具就是電玩:家機和掌機。


若說到事故發生的當下是「誰的車道」,仔細看應該是休旅車的車道。
在休旅車由外3線往內2線切的時候,轎車當下還在內1線,但他車速較快又被內1線前方的另一
輛休旅擋道,在開始往外2線切又被已經快完成切換到2線的休旅擋道,EQ控制不住索性殘殘呼去....

----------------------------------------------------------------------------------------------------------------------

AS88兄,小孩我的比你小,但我們一樣多,嘿~~

制約的「有效成果」側寫是,受制約者在某個條件下找到了適應之道;就像訓練場上「棍子」
與「肉」可以有效的制約住狗的行為一樣。狗明白了聽從指示去行動,可以換來免去疼痛與得
到食物的結果。

但這不是我想要的。所以這一點我跟你持相反的做法,當「工具」與父母的讚美擺在前方,我
樂見兒女們奔向父母,而非從「工具」的規則中找出生存之道。
🙂🙂

甘鹿兄,您誤會了🙂
我修正了傳統的制約方式,拿掉棍子只留肉,從不指示狗要做什麼,他們愛吃多少就吃多少,
但是如果他們有打架吹狗螺等偏差行為,我就處罰他們少吃肉,如果沒有改進則不給他們吃肉,
他們在這種環境下生活,是不會怕我的,看到我更是飛奔圍繞到我身旁。

演化論提出一百多年了,神創論還是在大家的心理陰魂不散,我們不是因指示而成就的,
我不會指示小孩要做什麼然後會得到什麼,更不會提出類似努力就有獎賞的交易合約,
這樣反而真真正正的制約了他們的學習,使他們的學習變成了功利,這就成了悲劇。
如果父母常常口惠而實不至,父母的信用會先破產,親子關係便不可能融洽了。

活生生的例子,父親自己錯了而不自知,小孩可以幸福快樂的成長卻不可得,悲哀呀!
小4童爭看電視權 父子警局激辯3小時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遊覽車沒保持車距超車

沒打方向燈

肇事逃逸

要付100趴責任

應該抓進去關

爛駕駛


完全同意🙂
回應 ggfinger (ggfinger) 所寫
其實大家在這裡討論 你們都不是當事人 不曉得事情的危急性 如果你是神車車主
你們真的反應的過來嗎 ??

如果你們不是開神車 請問你們開你們認為安全的車確定可以準確的閃過嗎 ??
我的感覺啦 不用討論 誰對誰錯 這是警方的工作 ,我們只要知道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們身上
當下該如何避免 才可以幫傷害降到最小

🙂

我們只是一般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就好,遊覽車司機是職業駕駛更應該優先知道吧!
回應 d9047701 (TZUBA)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ggfinger (ggfinger) 所寫
其實大家在這裡討論 你們都不是當事人 不曉得事情的危急性 如果你是神車車主
你們真的反應的過來嗎 ??

如果你們不是開神車 請問你們開你們認為安全的車確定可以準確的閃過嗎 ??
我的感覺啦 不用討論 誰對誰錯 這是警方的工作 ,我們只要知道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們身上
當下該如何避免 才可以幫傷害降到最小

🙂

我們只是一般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就好,遊覽車司機是職業駕駛更應該優先知道吧!

此案主因是遊覽車違規

站在一般用路人立場,除了遵守交通規則之外

防衛駕駛的觀念也要有,尤其在台灣

這個我都有做,🙂
往前看,我走中線,看見外線兩台大車接近時,
我都會切到內線讓大車有安全的超車距離超車,
不會直直開而卡到想超車的大車,不管大車超不超,
等我有安全距離時,我就會切回中線。

往後看,我走中線,看見內線有龜車擋道,這時內線又有快速車輛接近時,
我都會切到外線讓內線車從右側超車,這時我就不會再切回中線。

還有儘量不與他車併行,前後左右都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這些,我不會要求每位駕駛都知道或做到,
遵守交通規則是最基本的,發生事故後,
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不可能變成對的。
回應 r90121 (大雄) 所寫
他要問自己,為何考不及格,是不是自己努力不夠😞
至於別人作弊那是另一回事,跟他自己考不及格無關😌

😵
回應 rich506986 (斗六牛哥) 所寫
只要有去上課 再加上筆試考二十分(滿分一百分) 就可及格了


那真的是博士去應考嗎?是哪所學校的佛萊堡大學文學博士😰😵😴

李松根是德國佛萊堡大學文學博士,也是斗六知名摩爾花園餐廳經營者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他56分是因為自己準備不夠吧
無聊的新聞

防火複訓課程內容:
科目科目科目 時間
防火管理對策 2小時
檢修申報制度 2小時
簡易避難計算 1小時
教育訓練方法 1小時
共同防火管理 1小時
學科測驗 1小時

課程如上,請問這要怎麼準備?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我也是這樣開車 前後左右都保持車距
但還真的遇過白目刻意跑來併行
我想跟他錯開 我加速他也跟著加速 我減速他也跟著減速
最後是我油門放掉一段時間 終於擺脫他

我開車時也會找一輛會帶速度的車來跟,但是是跟在後方,不會併行。

您說的情況我也遇過,因為我以前也幹過這種事,
我猜是他看您一路超速行駛,經過測速器也都不怕,
前方有警車也直直衝,他開在您旁邊應該是要校正時速表,
您應該維持等速,再開一段路他就會離開了;
當然也有可能是他瞧得起您,想邀您陪跑。😆
回應 rich506986 (斗六牛哥)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他56分是因為自己準備不夠吧
無聊的新聞

防火複訓課程內容:
科目科目科目 時間
防火管理對策 2小時
檢修申報制度 2小時
簡易避難計算 1小時
教育訓練方法 1小時
共同防火管理 1小時
學科測驗 1小時

課程如上,請問這要怎麼準備?

選擇題全選2 是非全選0就會過了😞

這麼簡單😍,李博士早點認識牛哥就好了,🙂也不用升那麼大的氣,還被眾人恥笑。😆
跳舞姐😌在車上跳舞🙂
or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遊覽車沒保持車距超車

沒打方向燈

肇事逃逸

要付100趴責任

應該抓進去關

爛駕駛


完全同意🙂

100%?這麼肯定?
參考一下以下內容:
肇事鑑定時有關駕駛人行為應如何考量?

(一)駕駛人之行為通常分為下列幾種:

(1.)直行

(2.)轉彎

(3.)變換車道

(4.)超車(同方向、同車道)

(5.)超越(同方向不同車道或混合車道)

(6.)迴車

(7.)倒車

(二)當兩車行駛之路權確定後,在仔細研究兩車之駕駛行為是否為肇事時之直接或間接肇事因素,通常考量下幾種:

(1)是否酒後或酒醉。

(2)是否超速。

(3)是否閃避過當。

(4)人為疏失或反應過當。

(5)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之關係等。

(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三)依據一、二項之研討在確定雙方當事人之「應注意」與「應禮讓」之優先順序,而尋找肇事因素而責任區分。
.
看到閃避過當,和反應過當的字眼嗎?
.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100% 只是我認定的,但我不是法官。😇
第(6)條不懂其意😵

紅字部分 +1000000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遊覽車沒保持車距超車

沒打方向燈

肇事逃逸

要付100趴責任

應該抓進去關

爛駕駛


完全同意🙂


遊覽車車體沒碰到頭又大車體也有100%責任?

「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沒事,「應注意而有注意」卻出事,前者跑了,後者還要責任自負。😞
我對交通事故的肇事責任分攤的看法一直都是,「無過失則無責任」。🙂
總不能硬ㄠ開神車就是一種過失吧。😆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100% 只是我認定的,但我不是法官。😇
第(6)條不懂其意😵

紅字部分 +1000000

我的理解是: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圖(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刻意傷害(或殺害)另外一方,就不能只以「交通事故」處理(而應以「刑案」處理)。

多謝🙂
所以此事故中之遊覽車駕駛,真是如一些網友判斷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是故意為之,就還有比交通事故肇責嚴重得多的其他之刑事責任。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我的理解是: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圖(無論是預謀或臨時起意)刻意傷害(或殺害)另外一方,就不能只以「交通事故」處理(而應以「刑案」處理)。

多謝🙂
所以此事故中之遊覽車駕駛,真是如一些網友判斷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而是故意為之,就還有比交通事故肇責嚴重得多的其他之刑事責任。

沒錯(不過法律條文訂在那裡,不代表執法者會積極處理😇)
是像這位大大說的一樣😌
回應 nov1111wen (Theodore) 所寫

參考一下以下內容:
肇事鑑定時有關駕駛人行為應如何考量?

(一)駕駛人之行為通常分為下列幾種:

(1.)直行

(2.)轉彎

(3.)變換車道

(4.)超車(同方向、同車道)

(5.)超越(同方向不同車道或混合車道)

(6.)迴車

(7.)倒車

(二)當兩車行駛之路權確定後,在仔細研究兩車之駕駛行為是否為肇事時之直接或間接肇事因素,通常考量下幾種:

(1)是否酒後或酒醉。

(2)是否超速。

(3)是否閃避過當。

(4)人為疏失或反應過當。

(5)機械故障與人為疏失之關係等。

(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三)依據一、二項之研討在確定雙方當事人之「應注意」與「應禮讓」之優先順序,而尋找肇事因素而責任區分。
.
看到閃避過當,和反應過當的字眼嗎?
.
其實,最最重要的是第(6)肇事者間之關係應慎重考慮以免「刑案」當交通事故處理。
刑案.刑案.刑案當交通事故,這才是最令人痛心的,也是我首次在優卡發言的論述內容,可惜,沒幾個人能理解,法界人呢?誰幹這種吃力又不討好的事,反正人們也搞不懂,倒讓一些兇徒橫行街頭,殺人無形,我和一些朋友也只能說:幹!幹!幹!這是惡人合法吃蠢材的鬼島!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as88大大

我覺得遊覽車導致後方的頭又大失控

是互有因果關係

但如果要舉證有連帶關係的話

我看實際上應該是有些困難

畢竟雙方車體未碰到?

如果是看警察的筆錄,或是聽雙方在裁決所對質,
我必須承認我無能力認定誰是誰非😵,硬要我判定,我也是用猜的。😆

但是有這行車紀錄器的影片,我要是檢察官,
絕對以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起訴遊覽車駕駛,要是遊覽車公司也有關係,也一併起訴;
我要是法官,不論民、刑事的罪名,遊覽車駕駛絕對敗訴且要負100%責任。
風景不錯,美食更棒🙂
現海風還能長的那麼漂亮,真是厲害。😍
會呀🙂,不果我已是歐吉桑了😌,我坐公車時還會讓座。😊
既然買了,就常騎出去晃啊。
前往討論:明天的偉大夢想~
回應 abc8 (八風吹不動) 所寫
現在目前有啥更新消息嗎?


係金ㄟ😲😰😆

中情局長佩崔斯 爆婚外情辭官
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局長佩崔斯(David Petraeus)8日在白宮晉見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坦承自己婚外情,不再適任中情局長,以私人理由向歐巴馬請辭獲准。

佩崔斯寫給中情局同仁的信中指出,自己在結婚37年後,涉入婚外情,他自認判斷力太糟,無論當個丈夫或是中情局長都讓人難以接受,因此決定請辭。

佩崔斯擔任中情局長才14個月,成為歐巴馬當選連任後,第1個異動的中央部會官員。歐巴馬同意佩崔斯請辭,並讚揚他在伊拉克和阿富汗領導美軍的表現。
😰
回應 peter1963 (Dreamer) 所寫
有沒有後續呢? 😆😆

至于你信不信,由你,我反正是信了!😆

前竹科女博士:David告知 選後會辭職

美國中情局長大衛.裴卓斯驚傳婚外情,向歐巴馬總統請辭獲准。擁有博士學位的前竹科台積電工程師劉淑貞,九日受訪時語出驚人的說,美國總統大選前十一月初,「David」就曾寫信給她預告選後會辭職下台,所以David下台早有心理準備,並不意外。

不過,劉淑貞以「私人因素」的理由,不願意公開信件及詳細內容。她還說,並不清楚David導致下台的外遇對象是誰,也不知道下台原因是否是真實的。

劉淑貞說,她所認識的David,堅信就是美國中央情報局局長。過去他致力反恐打擊犯罪,一旦下台,勢必成為恐怖分子報復的首要對象。「我至今仍深愛著他,所以很擔憂他的安危。」

「我終始相信David會來台灣找我,其實台灣政府可以考慮邀請David來台訪問,這樣可以促進台美關係。」劉淑貞說。

劉淑貞曾在臉書透露,美國大選前十月十八日歐巴馬與羅姆尼的辯論中,其中一段提問移民的問題,認為就是暗指她和David的處境。「歐巴馬的回答有提到我,我的處境,但是沒有指出我的名字!」

曾在台積電擔任一年八個月工程師的劉淑貞,現年卅八歲,去年五月間透過網路與一名宣稱是美國四星上將「David」墜入情網,David告訴她即將出任CIA局長。劉淑貞多方查證後相信,還匯款四萬美元到對方帳戶。對方寄給她美國運通旅行支票,劉淑貞以為是迎娶費用,歡喜的到銀行兌換五百歐元,卻被行員識破是假旅支,遭警方逮捕。

劉淑貞聲稱,去年五月在網路上認識自稱是未來美國中情局長的男子David Howell Petraeus,比對他在SKYPE上樣貌,確實很像,她才相信。她說,David向她求婚,並說自己的身分敏感,必須小心安排計畫,告訴她因要租軍機來台結婚,請她匯款四萬美金到國外帳戶。

檢方比對劉女提出David的SKYPE影像,與中情局長照片神似;另從兩人通信往來,David強調其身分的機密性,並曾因劉女質疑過他的身分而生氣等情事,採信劉女沒有犯罪故意的說法。檢察官認為痴情的劉女因堅信情郎要娶她,並不知旅支是偽造的,沒有犯罪故意,不予起訴。

劉淑貞說,去年八月底辭掉台積電工程師後,目前還沒有找到正式工作,暫時當家教,教國中生及大學生物理及英文,生活沒有問題。

2012/11/12 00:21:38

發文IP 242.39.*.*

[quote=yhah1948 (芸)] 絶不單純 [/quote] 以下是我夢到的: 有人要搞掉男主角,台灣女博士只是被選擇的, 她本身是很無辜的,為她盡其所能也無法分辨真假, 被假冒的男主角欺騙,最後以詐騙案終結,此事必會驚動AIT, 進而引起美國高層注意後並調查男主角,雖然此支線沒有結果, 但是主線還是在進行,男主角終於中槍落馬。

2012/11/12 00:22:17

發文IP 242.39.*.*

[quote=yhah1948 (芸)] 絶不單純 [/quote] 以下是我夢到的: 有人要搞掉男主角,台灣女博士只是被選擇的, 她本身是很無辜的,因為她盡其所能也無法分辨真假, 被假冒的男主角欺騙,最後以詐騙案終結,此事必會驚動AIT, 進而引起美國高層注意後並調查男主角,雖然此支線沒有結果, 但是主線還是在進行,男主角終於中槍落馬。
回應 yhah1948 (芸) 所寫

絶不單純


以下是我夢到的:
有人要搞掉男主角,台灣女博士只是被選擇的,
她本身是很無辜的,因為她盡其所能也無法分辨真假,
被假冒的男主角欺騙,最後以詐騙案終結,此事必會驚動AIT,
進而引起美國高層注意後並調查男主角,雖然此支線沒有結果,
但是主線還是在進行,男主角終於中槍落馬。
好評😍
前往討論:合歡山攝影爆肝行
現今醫學發達,相信醫生的治療,必定使令堂早日康復。🙂

四十年前,我的母親得大腸癌,手術後無回診,三年後復發就走了。
前幾年,我同學也得大腸癌,手術後腫瘤指數一直沒有下降,
經過追蹤發現已轉移到胃,半年後才進行第二次手術,他現在身體還是很健康。
交給數董入股
出差旅行幫女王與小孩及親朋好友們買些小東西,
可以調節一下出門在外思念家人的心情。🙂
前往討論:出差途中亂買...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jung1003 (小菜菜) 所寫
來路不明

明後兩天

天天天藍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2
回應 kobeallen (豆腐)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那按捏??😲

摩托車 違規跨雙黃超車 😌😌

保全更雖
前往討論:我會不會太雖
又多知道一所帝國大學,風景好漂亮的北海道帝國大學。😍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Q) 所寫
永和郵局的業務過失, 不管傷者年齡幾歲或身體狀況如何. 一個營業場所或任何公共空間的規劃, 都要確保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這是企業社會道德的責任.


認同
越是能站在使用者安全角度去思考,
就越能降低使用者受到傷害!


如果公共空間及營業場所已經善盡規劃之責,
卻還是有使用者受傷呢?
使用者本身是否也應該注意安全呢?
或使用者是否也應該認知自己的體能而尋求適當之協助呢?

😇



借本案例跟郵局系統做個小小建議,
都已經是民營化公司了,
請放下老大心態吧,
許多民營銀行皆已配置值班服務人員,
見到顧客都會貼心的詢問欲辦理的項目,
遇到身心障礙及老弱婦孺更會予以最大協助,
唯獨同為金融業的郵局沒有此一配置,
更不用說櫃台人員的那副晚娘面孔了,
請問,
郵局的金融服務是手續費比較便宜或利率比銀行高嗎?
😌


請參考米國麥噹噹事件



這位老翁並非是經過的路人因踢到平台而跌倒,
而是自己向後倒才撞及腦部,
如果沒有該平台,
也許該老翁跌倒後所受的力道不會那麼大,
但是否一樣會跌倒呢?


老人最怕跌倒了,
如果能多一些貼心,
老人家自己也願意尋求協助,
這樣的憾事也許就少一樁了,
我不是要幫郵局說話,
也認定郵局有改善的空間,
但顧客自己也要小心,
總不能等到意外發生後再來要求賠償,
身體是自己的命也是自己的,
所受到的痛苦還是要自己先承擔啊,
再完備的設施若沒有使用者自己的小心還是會發生意外的!


很羨慕米國的消費者權益,
自己不小心被熱咖啡燙傷還能得到巨額賠償,
同時也提醒了我自己在使用任何器具或享用各種美食時,
都要自己小心,
無論事後能獲得怎樣的賠償!

看這照片,ATM操作空間內縮至郵局內,
郵局應該就沒過失了,但是郵局可能貪小便宜。

或者當初能在平台後緣加裝欄杆,操作ATM由兩側進出就好了,
也不容易絆倒路人,但是還是要注意是否有違反建築、交通道路安全法規。
回應 9254 (坤宇) 所寫
台灣有越來越多的人都把一些不好的事情怪罪於別人身上而不檢討自己😠

這個意外事件是因為郵局本身也有過失才會引起糾紛,如果ATM前沒有平台,
老翁提款時突然頭暈向後摔到以致身亡,則想牽拖到郵局也不可能,
因為很難完全排除此違規平台與跌倒後的傷勢無關。

看影片是老翁自己倒下,不是踩空而摔倒,即使沒有平台也是整個身體倒下,
但是致命的關鍵可能就在那15cm的高度。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有些郵局受限於空間限制又不得不設ATM,
所以才會有這樣的配置方式,
但說實在的,
郵局的硬體設施真的都很不貼心,
郵局時代跟民營化後的台灣郵政有差異嗎?
我完全感受不到民營化該有的服務提升!😌

郵局整個制度及文化要靠有能力的人來改革才會給民眾有新的印象,
今年我家附近的全家都重新裝修再營業,舊的我沒覺得不好,
但新的設計給我的印象好很多,這就是向上提升。

員工素質比較難標準化,我在台南遇到的都很好,
有一次趕著寄包裹,當晚已截止收件了,郵局職員看看時間,幫我連絡後,
叫我直接拿到台南火車站的郵局轉運中心交寄,真的很貼心。

有一次在台中郵局寄包裹到台北給我自己,因為沒寫寄件人地址電話,
被櫃台員工退出後,一開口不是要我補寫,而是口氣很不好的說:「你沒寄過信噢」。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這樣說是沒錯.
但對於平常身體硬朗常常爬山.
雖說是老年人一個台階應不成問題.
正常狀況下人若踩空會尋求平衡.
就算是往後踩空平衡不了.
自然反應是往下坐.
而不會是往後平躺後腦著地.
這種年紀的老者後腦直接撞地的摔法.
可不會身高180公分會撞死.
身高165就會沒事.

人死當然同感悲傷也寄予無限同情.
這般牽拖法我個人不認同.

自反而縮是很好的美德,但這不是釐清責任的好方法,
看看郵局拿出監視錄影來證明是老翁身體不適自己倒下,
完全沒有力行自反而縮的美德,只想證明自己無過失,
但是在騎樓設置平台就已違法,這樣郵局違法在前,
郵局就要舉證這15cm高的違法平台與造成老翁致命的原因完全無關,
但這真的很難證明完全無關,所以郵局自然多多少少都要分擔些責任吧。

我很討厭車禍事件中,無過失的一方要對傷害較大的一方負道義責任這種做法。
回應 lee5751 (HWA) 所寫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轉貼一則一點都不扯不瞎不誇張的案例!
因為這是中國案例!😆



延安一女子因為太漂亮,在被強姦時,不主動配合強姦,導致強姦者生殖器官折斷,因失血過多而身亡。昨日延安法院審結此案,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並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經濟損失8.8萬元。

  3月26日電該女子在被施暴時,因不配合強姦而導致對方身亡。昨日,延安市濱渭區法院審結了這起“不配合強姦致死案”。本是健康快樂的宋麗,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執行。

  2012年5月31日22時,延安一女青年宋麗加完夜班後,單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剛吃過宵夜喝過酒的公務員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麗的嘴將她拖到樹林深處實施強姦,宋麗在被強奸的過程中沒有配合江某,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況下,也不及時打120求救,導致江某失血過多而死亡。

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宋麗犯有故意傷害罪。
  公訴機關認為,宋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宋的辯護律師認為,宋由於天黑加上慌張,沒有發現強姦者受傷,更重點的是宋當時是處女,事後發現身上流的血以為是處女血,在不知道強姦者的受傷的情況下,所以錯過了救人時間,加上強姦者事前服用偉哥(法醫鑑定書標明),興奮過度而忘記了流血,這是強奸不慎致死,所以宋麗在主觀上並沒有故意傷害江某。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應當預見強姦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變”的結果,可宋在被姦時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導致江某死亡,如果宋在被姦後及時報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時發現李某受傷,能及時的搶救過來,但宋麗不相信公安機關,為自己的名聲著想而遲遲不願報案,像江某這樣一位優秀的*公務員、改革先鋒者,就這樣離開人世,是延安政界的一大損失。宋的行為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鑑於被告人宋在案發後認罪態度比較好,同時,被告人積極進行民事賠償,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有悔罪表現,故從輕處罰。 





----------------------------------------------------------------------------
法院認定該女子有悔改之意的意思是..........下次被強姦時會主動讓對方插的爽一點嗎?
靠,
腦殘智障跟未清醒689完全一致!😞


 




幾年前的新聞, 看過~~~~~~🙂


假新聞原文

河南洛陽市一女子因為太漂亮,在被強姦時,不主動配合強姦,導致強姦者生殖器官折斷,因失血過多而身亡。 昨日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審結此案,判決該女子構成過失致死罪,緩刑3年,並賠償被害人江某家屬經濟損失8.8萬元。

3月26日電該女子在被施暴時,因不配合強姦而導致對方身亡。 昨日,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審結了這起“不配合強姦致死案”。 本是健康快樂的宋麗,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執行。

2009年2月31日22時,洛龍區關林鎮一女青年宋麗加完夜班後,單身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被剛吃過宵夜喝過酒的公務員江某盯上,江某按住宋麗的嘴將她拖到樹林深處實施強姦,宋麗在被強奸的過程中沒有配合江某,導致江某生殖器官折斷,在明知李某喝酒有醉意的情況下,也不及時打120求救,導致江某失血過多而死亡。

2010年3月26日,洛陽市洛龍區檢察院向洛龍區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宋麗犯有故意傷害罪。

公訴機關認為,宋麗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他人身體上的傷害,卻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最終造成他人死亡的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

宋麗的辯護律師認為,宋麗由於天黑加上慌張,沒有發現強姦者受傷,更重點的是宋麗當時是處女,事後發現身上流的血以為是處女血,在不知道強姦者的受傷的情況下,所以錯過了救人時間,加上強姦者事前服用偉哥(法醫鑑定書標明),興奮過度而忘記了流血,這是強奸不慎致死,所以宋麗在主觀上並沒有故意傷害江某。

法院認為,被告人宋麗應當預見強姦者江某可能造成“一日二變”的結果,可宋麗在被姦時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導致江某死亡,如果宋麗在被姦後及時報案,派出所出警也能及時發現李某受務,能及時的搶救過來,但宋麗不相信公安機關,為自己的名聲著想而遲遲不願報案,像江某這樣一位優秀的共產黨公務員、改革先鋒者,就這樣離開人世,是洛陽政界的一大損失。 宋麗的行為應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另外,鑑於被告人宋麗在案發後認罪態度比較好,同時,被告人積極進行民事賠償,已取得被害人家屬諒解,有悔罪表現,故從輕處罰。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回應 dentist (那些年偶們流浪的日子) 所寫
基本上,法官是沒判錯
結婚是由民法,要用刑法來審理本就會有落差
會造成社會關感不認同
無罪是指刑法,但還是可以由民事求償
有請法律高手來說明一下了😇

牙醫大說的和女法官說的一樣🙂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2138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1年度易字第2138號
公 訴 人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沈志銘
選任辯護人 吳孟良律師
被   告 李佳樺
上列被告等因妨害家庭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0 年度偵字
第26913 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沈志銘、李佳樺均無罪。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沈志銘係告訴人洪麗娟之夫,為有配偶
  之人,而被告李佳樺亦明知被告沈志銘為有配偶之人,2 人
  竟各基於通姦及相姦之故意,於民國100 年8 月3 日晚間11
  時23分許至同年月4 日間之某時許,在新北市○○區○○路
  281 號11樓姦淫,嗣經告訴人於同年月4 日從香港返國回家
  ,發現被告李佳樺之個人物品仍置於屋內,始悉上情,因認
  被告沈志銘、李佳樺分別涉犯刑法第239 條前段之通姦罪嫌
  、同條後段之相姦罪嫌等語。
二、公訴人認被告沈志銘、李佳樺分別涉有上開通姦、相姦罪嫌
  ,係以:(一)被告沈志銘於警詢及偵查中之陳述,(二)被告李佳
  樺於警詢及偵查中之陳述,(三)告訴人於警詢及偵查中之證述
  ,(四)被告沈志銘住處垃圾桶扣得之衛生紙團1 包、新北市政
  府警察局101 年3 月2 日北警鑑字第10113260號鑑驗書及新
  北市政府警察局101 年3 月16日北警鑑字第1011376372號函
  ,(五)被告沈志銘住處電梯監視器翻拍照片2 張等資為其論據
  。
三、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又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即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
  15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認定不
  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
  被告事實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
  有利之證據。又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
  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
  為訴訟上之證明,須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
  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最高法院30年
  上字第816 號及76年臺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參照)。末按
  告訴人之告訴,係以使被告受刑事訴追為目的,是其陳述是
  否與事實相符,仍應調查其他證據以資審認(最高法院52年
  臺上字第1300號判例意旨參照)。
四、訊據被告沈志銘、李佳樺固不否認其2 人於100 年8 月3 日
  晚間11時23分許起迄至翌日上午為止,均同在被告沈志銘位
  於新北市○○區○○路281 號11樓住處內之事實,惟均堅決
  否認有何通姦、相姦犯行,被告沈志銘辯稱:當天伊和李佳
  樺只有口交,伊沒有和李佳樺發生性行為等語,被告李佳樺
  則辯稱:伊曾借住在沈志銘家中,之前就已經搬走了,但是
  還有留下一些私人物品,那天沈志銘叫伊過去拿,因為當天
  時間有點晚了,伊住在內湖,坐車回家不方便,所以才住在
  沈家銘家,當天伊有買宵夜過去,伊和沈志銘就吃宵夜、看
  電視和聊天,然後還有口交,但是沒有性交等語。經查:
(一)告訴人於100 年8 月4 日,曾偕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
  局三峽派出所警員,至被告沈志銘位於新北市○○區○○路
  281 號11樓住處內,調查被告沈志銘、李佳樺2 人有無通姦
  一事,即在該住處廚房之垃圾桶內發現可疑衛生紙1 團等情
  ,業據告訴人於偵查中指訴明確(見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
  署100 年度偵字第26913 號偵查卷第27頁、第125 頁),並
  經證人即該派出所警員王海亭於本院審理時證述屬實(見本
  院101 年10月29日審判筆錄第5 至8 頁),並有上址住處廚
  房現場照片及前述衛生紙照片各1 張附卷可稽(見同上偵查
  卷第15頁)。而該團衛生紙經送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採樣鑑驗
  結果,發現(1)其中採樣標示T0000000處,以酸性磷酸脢酵素
  檢測法及前列腺特殊抗原檢測結果,均呈陽性反應,以顯微
  鏡檢視,未發現精子細胞,經分層抽取DNA 檢測,表皮細胞
  層未檢出足資分析之STR 型別,精子細胞層經人類DNA 定量
  結果,未檢出DNA 量,故未進行DNA-STR 型別分析,(2)採樣
  標示T0000000處,經分層抽取DNA ,表皮細胞層檢出一混合
  之DNA-STR 型別,不排除混有被告沈志銘及被告李佳樺DNA
  之可能,精子細胞層經人類DNA 定量結果,未檢出DNA 量,
  故未進行DNA-STR 型別分析,(3)採樣標示T0000000處,以酸
  性磷酸脢酵素檢測法及前列腺特殊抗原檢測結果,均呈陽性
  反應,以顯微鏡檢視,發現有精子細胞,研判含有精液,經
  分層抽取DNA 檢測,表皮細胞層及精子細胞層均檢出同一男
  性之DNA-STR 型別,與被告沈志銘之DNA-STR 型別相同,此
  有該局101 年3 月2 日北警鑑字第1011326009號鑑驗書1 件
  存卷足憑(見同上偵查卷第95至96頁),依前揭鑑驗結果,
  告訴人在被告沈志銘住處內發現之衛生紙上,固檢出沾有與
  被告沈志銘DNA-STR 型別相同之精液,然該沾有精液處並未
  混有與被告李佳樺DNA-STR 型別相同之表皮細胞,而該衛生
  紙上另沾有混合被告沈志銘DNA-STR 型別、被告李佳樺DNA-
  STR 型別之表皮細胞,然該處卻未能檢出混含足量可資判別
  DNA-STR 型別之男性精子細胞,再參酌告訴人於100 年8 月
  4 日偕同警方前往被告沈志銘住處調查時,並未發現現場留
  有使用過之保險套,則被告沈志銘倘若確有以性器官接合之
  方式與被告李佳樺為性交甚至射精,並以上開衛生紙進行擦
  拭,何以該衛生紙無法檢出足量混有可資判別DNA-STR 型別
  之被告沈志銘精子細胞(精液)及被告李佳樺表皮細胞?顯
  與常情不符。抑且,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就前揭鑑驗結果併說
  明稱:上開衛生紙「檢出混合之DNA-STR 型別表示該證物上
  含有兩人之DNA ,然無法得知DNA 沾染其上之過程,亦無法
  排除為兩人各自使用衛生紙始沾黏混合其上之可能」等語,
  此有該局101 年3 月16日北警鑑字第1011376372號函1 件在
  卷可佐(見同上偵查卷第112 頁),則依前揭鑑驗結果,仍
  無法排除被告沈志銘、李佳樺所辯上開衛生紙係被告李佳樺
  為被告沈志銘口交後擦拭所留之可能性,自無法僅憑該鑑驗
  結果,即指被告沈志銘、李佳樺2 人曾以性器官接合之方式
  為性交之行為。
(二)至檢察官雖質疑被告沈志銘、李佳樺直到最後審判期日始以
  2 人只有口交一節置辯,顯屬不實,然而,被告沈志銘係有
  配偶之人,此亦為被告李佳樺所明知,2 人卻在同處一室之
  激情下而為慰撫性器官之口交行為,本已不法(民事不法)
  侵害告訴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則其等初於警詢、偵
  查中甚至在本院準備程序時,因畏懼擔負相關之法律責任而
  撇清2 人曾發生任何親暱關係,亦難認有悖於人情之常,尚
  無法以被告沈志銘、李佳樺未於第一時間坦承曾經口交一節
  ,遽認其2 人於本院審判期日辯稱只有口交等情即有不實。

(三)又告訴人雖迭指訴被告李佳樺之私人物品均放在被告沈志銘
  使用之房間內,2 人係宿於同一臥室等情,惟為被告沈志銘
  、李佳樺所否認,抑且,告訴人於100 年8 月4 日偕同警方
  前往被告沈志銘之住處調查時,被告沈志銘、李佳樺均不在
  該住處內,此據告訴人指陳明確(見本院101 年8 月15日準
  備程序筆錄第4 頁),則告訴人亦未當場目睹被告沈志銘、
  李佳樺2 人有何衣衫不整甚至為性交之行為,是縱被告沈志
  銘、李佳樺於100 年8 月3 日晚間迄至翌日上午之期間確係
  同宿一室,仍無法據此推論其2 人即有以性器官接合之方式
  為性交之行為。此外,依卷附被告沈志銘住處電梯監視器翻
  拍照片(見同上偵查卷第40頁、第134 頁),固可看出被告
  沈志銘、李佳樺間有疑似摟抱、掐臉頰等親密舉動,然此至
  多得以證明其2 人可能互有情愫、關係匪淺,但仍無法據此
  即斷定其等於100 年8 月3 日晚間迄至翌日上午之期間內確
  有為性器官接合之性交行為。
(四)按刑法第239 條「通姦」,係指由於男女雙方合意,而為姦
  淫;所稱「相姦」係指與有配偶之人互相合意,而為姦淫行
  為;「姦淫」則係指男女交媾行為,而修正刑法第10條第5
  項之前,口交係屬姦淫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之色情行為
  。88年3 月30日立法院修正通過刑法第10條第5 項有關「性
  交」之定義,亦同時修正刑法第240 條、第241 條、第243
  條、第298 條、第300 條...等,均將上開條文內有關「
  為猥褻之行為或『姦淫』」修正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
  』」。而修正後刑法之「性交」範圍較「姦淫」為廣,而刑
  法第239 條與修正之刑法第240 條、第241 條同屬刑法第17
  章之妨害婚姻及家庭罪,惟該章刑法第240 條、第241 條之
  「姦淫」均與刑法第10條第5 項之「性交」同時修正,而同
  章第239 條之「通姦」或「相姦」則未與刑法第10條第5 項
  之「性交」同時修正,顯係就刑法第239 條之通姦或相姦,
  仍維持原來該條係指男女姦淫行為,而不擴及修正後之「性
  交」,從而,口交行為尚不構成刑法第239 條前段、後段之
  罪(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1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
  7 號審查意見及研討結果參照)。承前所述,本件尚無法證
  明被告沈志銘、李佳樺2 人於100 年8 月3 日晚間11時23分
  許起迄至翌日上午為止,在被告沈志銘位於新北市○○區○
  ○路281 號11樓住處內,確有為性交器接合之姦淫行為,而
  被告沈志銘、李佳樺自承被告李佳樺在上開時間、地點曾為
  被告沈志銘口交之舉,亦非屬刑法第239 條所指之姦淫行為
  ,自無法逕以刑法第239 條前段之通姦罪及同條後段之相姦
  罪相繩。
五、綜上所述,本件依公訴人所舉各項證據方法,尚無法證明被
  告沈志銘、李佳樺2 人在公訴意旨所指上開時間、地點曾為
  姦淫行為,而使本院達於確信其等分別涉有刑法通姦、相姦
  罪嫌之程度。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認定被告沈志
  銘、李佳樺有公訴意旨所指通姦、相姦之犯行,自不能證明
  其等犯罪,揆諸首揭說明,即應為被告2 人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01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本件經檢察官范孟珊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2  日
         刑事第十六庭 法 官 王瑜玲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 林君縈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1  月  14  日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中國的新聞真實性?
哈哈哈
只有能不能報導,
沒有真不真假不假啦!😆


藏民抗議被報導成暴力攻擊,
但解放軍血腥鎮壓屠殺藏民卻是由西方媒體揭露的,
甚至連藏人為爭取自治而自焚也完全不見報,
你說呢?

不談其他的,這則新聞確實是假的。🙂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中國的新聞真實性?
哈哈哈
只有能不能報導,
沒有真不真假不假啦!😆


藏民抗議被報導成暴力攻擊,
但解放軍血腥鎮壓屠殺藏民卻是由西方媒體揭露的,
甚至連藏人為爭取自治而自焚也完全不見報,
你說呢?

不談其他的,這則新聞確實是假的。🙂


雖然我也不認為是真的,
但您如何斷定這則新聞確實是假的?🙂


就算我認識當事人,
我都不一定會相信他們所講的了!😆

因為網路上說是假的😆
逛大賣場時常看到


回應 jksusu (路邊攤小老闆) 所寫
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想到的~😇

美津濃
http://www.mizuno.com.tw/


美津濃(ミズノ;Mizuno;東證1部:8022)是日本最大的體育用品及運動服裝製造商。

http://zh.wikipedia.org/wiki/美津濃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台灣品牌不會這樣標示吧😀

GP 好有錢呀😍
我年輕時只能穿鄉下商展買的雜牌球鞋😭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GP 好有錢呀😍
我年輕時只能穿鄉下商展買的雜牌球鞋😭

真的好穿😇
跑的時候真的有感覺空氣透進去鞋子裡😇

真的羨慕🙂
我都只在大賣場買出清的零碼鞋穿,
但我在大賣場都沒看到過這牌子,
只有運動用品專賣店才有賣嗎?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真的羨慕🙂
我都只在大賣場買出清的零碼鞋穿,
但我在大賣場都沒看到過這牌子,
只有運動用品專賣店才有賣嗎?

對阿
參考看看囉😀
以慢跑鞋來說,CP質比勾勾牌、愛迪達高

台南家樂福也有耶,好評+1

舒邁運動專門店-安平家樂福店
舒邁運動專門店-中正家樂福店
舒邁運動專門店-仁德家樂福店
真拼,工作之餘還要照顧優卡網友,好評!😍
重心不穩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如果金額不大輸得起,即使沒賺到,能培養經驗值也不錯。🙂
好幸福的女王😍,下次會去安特衛普嗎?🙂
穿紅衣服的瘦子居然沒有幫他😠
前往討論:左右為難 !
高麗菜變成開口笑,😆好慘!😇
疾風勁草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真特別~😆😆
前往討論:日出與日落
回應 t2200452 (暱眼) 所寫
回應 chi05092007 (胖琪) 所寫
我只看到他又交新女友啦😆

阿之前那麼女主播呢?😌

下麵難吃,換掉才好開店

😴

大大吃過喔😆
出水芙蓉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可愛小叮噹🙂
回應 s9651264 (苟庵菊) 所寫
蓉塘詩話意境美🙂

美夢成真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ms7758 (老農民) 所寫
😲😲😲😲😲

如果我能種到這麼大而且不會對我笑...........我一定辦桌請客😀

請蟲蟲吃大餐😆
上次和朋友到隔壁的慈惠堂(供奉瑤池金母),當時不知道還有一間勝安宮(供奉王母娘娘),
看了黑俠客的遊記才知道,下次去玩就兩間都去。🙂
回應 kero (贏任好)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上次和朋友到隔壁的慈惠堂(供奉瑤池金母),當時不知道還有一間勝安宮(供奉王母娘娘),
看了黑俠客的遊記才知道,下次去玩就兩間都去。🙂



瑤池金母跟王母娘娘是同一位神尊😇

我只知道三位一體😇,原來道教也有這種神明。🙂
只能說這社會沒有公平正義這回事,遇到了就要認了,
在台灣大大就是自焚抗議也不可能發生茉莉花革命的。
前往討論:還是瀆職和栽贓..
回應 home830414 (暱稱被用光) 所寫

小弟我對台南印象就是好!太棒了!讚!南部人情味!🙂

這都不是在地人眼中的台南😇
我小學時到台南,發現台南的道路都不是平的,全是有上下坡的;
十多年前剛搬到台南,發現很多台南人都穿拖鞋逛百貨公司,
在百貨公司內規勸他人不要抽菸時,會被臭幹醮;
現在住習慣了,到其他地方真的不適應,還是覺得台南好。

前往討論:對台南印象是怎樣?
草船借箭😇
鑼鼓喧天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鑼鼓喧天



天理何在😆

在水一方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鑼鼓喧天



天理何在😆

在水一方


方式不對

對簿公堂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堂堂正正

正大光明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goldlaser1993 (趨勢) 所寫
回應 kkjr3d (垃圾清運工) 所寫
回應 goldlaser1993 (趨勢) 所寫
回應 kkjr3d (垃圾清運工) 所寫
回應 goldlaser1993 (趨勢)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goldlaser1993 (趨勢)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回應 goldlaser1993 (趨勢) 所寫


說的是事實..你是在靠北甚麼

那你怎麼一直被巴?


那你怎一直再靠北..?

偶只看到你在唬爛啊,真是袂見笑。😆


你巴在家等你..敢快回家靠北..😆😆


我看,只剩下你母給你靠了 😌


你是都靠巴還是靠母??😌


我只知道你天天在這裡靠八又靠母,最後被砍帳號 😆


你不要在這麼靠你老母..丟人現眼😆😆

兩位大大,以巴都已經停火了。🙂
不論是挑釁還是擦槍走火,我建議在同一版上,
相互開火各五次就停火,我很怕被流彈波及。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回應 zenowang (老王賣瓜) 所寫
怪獸電力公司


司儀聘請

請客吃飯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libingbing (bingbing) 所寫
當初我是在休息站申請
檢測結果是隔熱紙會擋etag要貼鼻屎型的
但是因為當時下大雨無法黏貼
所以服務人員要我帶回去自己貼

因為覺得鼻屎外露實在是不美觀
也不想貼在隔熱紙上
又聽說有人根本沒貼還是可以正常扣款

所以我就將原包裝原封不動
插在駕駛座前擋下方停車証的後方
使用至今已半年
每次都扣款成功(36元)

😆

下次放行李箱試看看,應該也會扣款成功😆

教授不要害人家跑遠通直營點檢測 eTag。😇

Q:
不正確黏貼eTag,會影響自身權益嗎?

A:
eTag 客戶申辦完成後, 即取得 eTag 客戶的身份. 在交易初期若因故eTag 偵測不完整, 遠通將啟動 eTag 系統查詢客戶帳戶餘額, 輔以車牌辨識及人工作業流程, 以維持 eTag 客戶應享之權益.惟遠通在第一時間, 將通知客戶在期限內配合重新檢測黏貼服務. 如客戶未能配合者, 遠通將會將客戶身份轉為全民體驗客戶.

提醒所有用路人,市面上出現部分未經遠通授權的黏貼輔助器方式,均未經遠通系統測試,為確保用路人使用權益,請勿使用,以確保用路人使用與通行ETC車道權益.
前往討論:etag 貼的位置
好評!🙂
第一次聽到台30線,以後開車去繞繞。
回應 libingbing (bingbing) 所寫
我知道已經有些人被遠通通知回去重新黏貼
可是目前我是還沒接到通知啦
到時被招回的話就再看看吧

您的 eTag 放的位置應該可以正確感應到吧,
QQ 教授隨口說的您不要認真去實驗就好。🙂
前往討論:etag 貼的位置
我的 Lancer 牽沒多久時也有這問題,
不管車子行進中或是怠速或是沒發動,
只要輕踩油門就會聽到,屢試不爽,
到原廠檢查好幾次也找不出原因,
鋼索上油後也解決不了問題,
即使此車大撞過,變速箱都撞破了,
修理後這卡拉卡拉的聲音也沒消失,
不過這麼多年後,這次經您提起,
我才發現已經好久好久沒聽到這聲音了,
希望不要下次開車時又聽到。
大車是兩倍收費嗎?
前往討論:計程通行費試算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大車是兩倍收費嗎?

不是~

計程階段收費車種維持與現況相同,即小型車(小客車、小貨車)、大型車(大客車、大貨車)及聯結車,計程費率比例亦按現況採小型車:大型車:聯結車=1:1.25:1.625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80&p=3861

感謝 +1
我覺得政府要怎麼收也應該聽聽大車的意見,不能讓小車說了算。
前往討論:計程通行費試算
回應 jung1003 (小菜菜) 所寫
回應 okfat (okfat) 所寫
回應 alwayshappy (iloveamg) 所寫
回眸一笑🙂

笑裡藏刀

刀光劍影

影視娛樂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3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引自
一名患有亞斯伯格症(自閉症)的國中男學生,因上課時不服老師管教,「我就是沒在上課」等言語頂撞,「這麼熱還穿外套」。


以上這些行為我兒子都有,此例只能說是老師訓練不夠,不夠格當老師,老師和學校的問題比學生大的多。
回應 sun365 (桑)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引自
一名患有亞斯伯格症(自閉症)的國中男學生,因上課時不服老師管教,「我就是沒在上課」等言語頂撞,「這麼熱還穿外套」。

以上這些行為我兒子都有,此例只能說是老師訓練不夠,不夠格當老師,老師和學校的問題比學生大的多。

家長辛苦了😇


想必貴公子極其有幸,遇到具有概念的老師及學校包容與照顧
不過這種事情應該親師雙方藉由溝通來解決此類教學現場的問題
溝通~是為了讓彼此更加了解,找出相處的最佳模式
一味指責任何一方絕非孩子的福氣
一路走來,這種相處上的問題,你應該感同身受才是🙂

小學時雖然不知道他有此症頭,但老師及學校都很包容,他的小學生活過得也很快樂;
進國中後,老師找他釘孤支,老師自己不敢說卻叫班長說他是害群之馬,五天就轉學了;
新國中的老師及學校又都很包容,在班上還被暱稱是小蘋果,過得也很快樂。

一年後到美國,初中班上導師認為他學習有問題,先用電郵和我太太溝通過,
之後發生數學課時因他課本被同學搶走,他又搶回來卻被數學老師認為他搶同學課本,
所以他課本被老師強收回去,害他一個月都沒數學課本,當然功課也都沒做,
我太太將此事告訴我女兒的高中輔導老師,那位輔導老師立刻通知學區督學,
那個初中緊張了,立刻找家長懇談,出席的有校長、導師、輔導老師,特教老師,中文翻譯等,
我太太一到,看到學校如此慎重,感到很不好意思,主動說他可能有 Asperger syndrome,
校長一聽到 Asperger syndrome,馬上吐口大氣,現場緊張嚴肅的氣氛立刻散去。

進到高中後每學期都有一次的評估,現在每天也有一堂特教課,只是特教老師陪他做作業而已,
這一路走來,在台灣除了那一個星期以外都很好,在美國因為他年紀比較大了就比較難搞,
但是只要多尊重多包容不主動挑釁都還好,他媽媽比較辛苦。


真幸福的感覺😍
回應 2b1l2v (不來的彼特)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以上這些行為我兒子都有,此例只能說是老師訓練不夠,不夠格當老師,老師和學校的問題比學生大的多。

以前在師大修了很多教育學分,但是幾乎都只有理論部分,教授不會教你"怎樣教學生、怎樣管教學生"
覺得社會對於教師的期待太高了,師大畢業也只是大學學歷而已😇
其實跟我無關了,我本來就沒有能力和興趣當老師😇

我對老師的要求不高,可能有些家長還以為老師是萬能的,什麼都知道,
但是老師們應該要知道這社會不一樣了,發生狀況先不要急著處理,
可以與其他老師討論後再處理,如果是學生行為偏差,
則請學務或輔導相老師處理,自己就不會因為不知道而受傷。

我把裁判書找出來看看,我要是那家長,我是不會擴大事件的,事情過了也就應該放下,
因為 Asperger syndrome 小孩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把事情鬧大了,引起眾人側目,
如果有無知之人持續對他挑釁,經年累月下來,有可能又會發生轟動社會的暴力事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裁判書 101,簡上,343

(五)被告另辯稱不知被害人許○○係特殊學生等語,而證人即
   該國中輔導室特教組長陳○○於本院審理時證稱:經提示
   99學年度特殊學生個案研討會議稱,開會目的係要讓老師
   知道許○○之狀況,但被告並無前往開會,但我們有以簡
   報的方式將檔案印成A4紙大小1張並放在信封內,由輔導
   室技工發放給被告,我有詢問技工,技工無法確定究竟有
   無把簡報放在被告桌上,因為沒有做簽收的動作,所以不
   知道被告有無收到。另案發後我打電話給被告,問「你有
   沒有跟許○○說了什麼」,被告連許○○的名字都講不出
   來,我又問「你知不知道許○○有亞斯伯格症」,被告也
   搞不清楚等語(本院簡上字卷第101反面-104、108頁)。
   證人即該班導師王○柔亦於本院審理時證稱:本案發生以
   前,並未向被告陳述許○○是特殊學生狀況,我不清楚被
   告是否知道許○○係特殊學生等語(本院簡上字卷第106
   正反面頁)。並有該國中101年9月14日高市○中輔字第
   10170212800號函所附之99學年度特殊學生個案研討會議
   簽到單在卷可考(本院簡上字卷第54頁)。綜前,被告並
   未到場開會,故未能透過該會知悉許○○之狀況,而導師
   並未告知被告許○○係特殊學生,且特教組長於事發後向
   被告了解案發狀況時,被告亦表現出不知道究為何位學生
   ,可徵被告辯稱不知道許○○係特殊學生乙節,尚堪採信
   。惟被告雖不知被害人許○○係特殊學生,亦不能在公開
   場合,對他人出言前開暗示或影射被害人有精神疾病含義
   之攻擊性話語,故被告是否知悉被害人許○○係特殊學生
   ,並不影響本案公然侮辱罪之成立,則此部分調查結果尚
   難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這樣也沒過失傷害嗎?
之前對方酒駕(酒測0.83),失控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當時清晨四點多,對方車子無任何燈光或警示,導致我反應不及發生碰撞。
最後肇事鑑定,對方酒駕和未擺警示,我未充分注意前方路況,共為肇事原因(既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車子毀損民事庭法官也判肇事責任一人各半。
但過失傷害,檢察官以對方昏迷自然無法擺警示,及雖酒駕但無過失傷害犯意不起訴。
可是我們看以前一些案例,光「違規停車」被撞導致人傷亡都要判刑,而我這案例是酒駕,而且車子還是打橫停在高速公路中間車道,晚上對方又沒任何車燈竟沒事?
有人能幫我嗎!


回應 0913589210 (江湖別傳) 所寫
謝謝大家回應,我已覆議,檢察官不起訴書一直著墨在被告撞上大貨車後,已昏迷所以沒有過失傷害的犯意。
但被告過失傷害的犯意,是在撞上大貨車前的酒駕行為,(民事庭法官判決被告在撞上大貨車前的酒駕行為,與本人車禍有關,判對方敗訴,)這點檢察官都沒提到。

民事庭也是亂判😩
一個巴掌拍不響,只要是有兩造以上的車禍,肇事次因的人因"應注意而未注意"而需負擔責任,
肇事主因的人當然也必須因此"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理由,也要負擔同樣比例的責任才公平,
肇事主因的人並且要負擔其違反交通法規應負擔之責任,也就是說,
車禍事故中"應注意而未注意"此條款需負之責任應該由事故中全部得當事人來分攤。

以此例來看,你因"應注意而未注意"而需負擔一半責任,而對方也負擔一半責任,
那他這一半責任也是因他因"應注意而未注意"而擔負,那他違反法規的部分完全無責,真是荒謬。

我認為只要在車禍事故中,有人引用"應注意而未注意",
則"應注意而未注意"所需負擔之責任應由事故中所有當事人均攤,
剩下的部分則是各當事人違反交通法規的部分所該負的責任,
如果違反交通法規的部分所負的責任比應注意而未注意所負的責任還低,
這判決就不公平。
回應 650817 (《禮車向後跑》) 所寫
白先生開車在路上常常被其他車按喇叭甚至挑釁, 為啥洪先生開車卻不會?

因為白先生開神車,洪先生開雙B。😆
老師用抱的是正確且唯一能用的方法,但可能只是表面功夫,也可能施暗力傷害小孩,
我太太在幼稚園就看過老師用這招對付小朋友,小朋友向校長控訴也沒用。

版主應儘快帶小孩去醫院診斷是否是過動兒,如果是的話,
台灣這社會包容性還不夠,會被貼標籤,一輩子都撕不掉,
如果只是阿罵希望他在台灣讀到大學畢業,可是他的人生卻被毀了,
不如趕快將他送回美國,在兒童的樂園裡快樂的成長吧!
回應 9267 (Formosa) 所寫
回應 76157 (迪亞哥) 所寫
真的辦到了!1勝的巫師擊敗衛冕冠軍熱火

巫師最在主場以105比101擊敗熱火。

😲


總要有些意外才不會無趣 🙂

Sports entertainment
不是駕駛技術問題,只是猶豫不決,沒有當機立斷,
所以視線一直保持向前,下定決心後就掉頭走了。
回應 6300 (㊣愛錢碧㊣)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不是駕駛技術問題,只是猶豫不決,沒有當機立斷,
所以視線一直保持向前,下定決心後就掉頭走了。


說穿了...講明白點...還是駕駛技術不好😆

這樣說也對啦🙂

我開車都會隨時注意前方車況,只要感覺有狀況,立刻做決定,
有次在台南公園北路右轉公園路往南開,發現前方車流停滯,
遠遠見到前方公園南路口有警車閃光燈,兩輛客運車停在十字路口中間,
對向車道這時也無來車,我立刻就掉頭迴轉繞到北門路,
如果決定稍遲些,一定被卡在車陣中動彈不得。

外交部:2013全面提升台歐經貿關係
時間:2012/12/6 11:32 撰稿‧編輯:王照坤   新聞引據: 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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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歐洲司司長徐勉生 (王照坤 攝)


  台灣與歐盟關係因為申根免簽實行之後變得更加緊密,外交部歐洲司司長徐勉生今天(6日)表示,明年度將全面提升與歐洲的經貿關係,同時要為台商尋求更多商機。此外,徐勉生指出,歐洲的青年打工渡假計畫近期將會新增2個國家,答案最快今年底就會揭曉。

  外交部歐洲司司長徐勉生6日表示,歐盟是台灣第四大貿易夥伴,明年度對歐工作重點將放在雙邊經貿關係,為台灣擴展更多出口商機。

  徐勉生說:『(原音)我們明年有一個重點,就是對歐洲全面經貿關係,會要我們的外館去加強這一塊的工作,去幫我們台商尋找一些商機。我們利用各種機會尋找商機,提供給國內的商家參考。』

  徐勉生還預告近期將再增加2個供台灣青年打工渡假的歐洲國家,希望可以在今年底和明年初對外公布。目前歐洲地區共有3個國家提供台灣青年前往打工渡假,分別是英國、德國及愛爾蘭。

  此外,徐勉生說,明年的對歐工作重點還包括維繫與教廷的關係、加強輸出軟實力、推動參與國際組織,並擴大主動說明國家政策,像是東海和平倡議以及台灣對於死刑存廢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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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報導的來源網址: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93292

因為台灣的大學學費太太太便宜了,由其是私立大學。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轉貼這篇報導是什麼用意?

是為了發展經貿所以要廢死?
因為廢死或不執行死刑而多死幾個無辜的人,
即使是像這位慘遭割喉的小男童也無所謂?
反正一切都了最高宗旨-經貿,
是嗎?
是這樣的嗎?
如果被殺害的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兒女呢?

請問:
轉貼這篇報導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只是昨天開車時聽到的,覺得這應該是這政府再次表達的立場,
貼出來的意思正如華叔所說,那人渣是不會死了,😌
沒直接寫出來是怕是自己變成箭靶。😇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轉貼這篇報導是什麼用意?

是為了發展經貿所以要廢死?
因為廢死或不執行死刑而多死幾個無辜的人,
即使是像這位慘遭割喉的小男童也無所謂?
反正一切都了最高宗旨-經貿,
是嗎?
是這樣的嗎?
如果被殺害的是自己的親人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兒女呢?

請問:
轉貼這篇報導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只是昨天開車時聽到的,覺得這應該是這政府再次表達的立場,
貼出來的意思正如華叔所說,那人渣是不會死了,😌
沒直接寫出來是怕是自己變成箭靶。😇


真的很可惡!😠

對重大的公共政策不表達立場,或是用隱晦的方式表示,就是這政府非常可惡的原因。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回應 yami00222 (哆哆哆哆) 所寫
不趕時間的省錢好做法😇

走路不是更省😇

路途中吃便當買飲料的錢花更多,可能還要花住宿費。
我貼的這篇也被砍了😞,可能是沒加【轉貼】😇,再貼一次試試看會不會被砍。😆

PS VITA 限界凸騎創新玩法
前往討論:你是在砍什麼啦?
回應 enhance (enhance) 所寫
回應 a0203 (MONEY) 所寫
可以解釋一下左上角那紅團是什麼嘛
其他還看的懂

flower, guess.

紅色的是花瓣 黃色的是花蕊
2012 Vatican Christmas tree illuminated


有人說被鎖就換網卡,不知是否可行?
修改網路卡 mac address 有用嗎?
回應 erictaiwan (無殼蝸牛)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修改網路卡 mac address 有用嗎?



UCAR是抓PC還是IP分享器的MAC ADDRESS呢?

😇😇😇😇😇

我不知道😇
只知道有人買一箱網卡來上UCAR😆
回應 anniekimi (地瓜穎)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修改網路卡 mac address 有用嗎?


這我不太會改
我覺得好奇怪為何優卡會這樣,連錯誤訊息都沒有,登入後網頁空白沒內容也沒動作

Mac Makeup – 網卡 MAC Address 怎麼改? 有它就搞定!!

MAC Address怎樣修改~MAC Address Change告訴你
回應 anniekimi (地瓜穎) 所寫
拿一箱網卡上U-CAR要幹嘛 😇

請看 #42 與 #43
http://forum.u-car.com.tw/thread.asp?forumid=194084&page=3
是在騎樓上行車方向與單向道相反,道路上根本就沒有行車只有停車?
這樣警察開逆向應該不對吧!
前往討論:突襲開單

2012/12/22 15:34:55

發文IP 250.117.*.*

[驚訝][url="www.taedp.org.tw/"]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url]的網站被大大搞掛了[愛心]

2012/12/22 18:10:34

發文IP 250.117.*.*

[驚訝][url="http://www.taedp.org.tw/"]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url]的網站被大大搞掛了[愛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網站被大大搞掛了😍
前往討論:廢廢死聯盟
(轉貼) 「心無旁鶩」抑或「心無旁騖」?

「心無旁鶩」抑或「心無旁騖」?相信這是許多網友在遣詞用字時容易產生的混淆!有趣的是,這樣基本的詞義疑惑不僅在國中小學的課本中,在執牛耳的學界也有爭議,而其辯駁的過程,精采詭譎,讓人拍案叫絕!最初,2004年國語推行委員會考證的結果是「心無旁鶩」,新聞媒體的相關報導如下:
考生注意:心無旁「鶩」別再錯朱子說得好:「主一無適便是敬。」用現在的話講:做一件事,便忠於一件事,將全副精力集中到這事上頭,一點不旁□,便是敬。(國編本國中國文課本第六冊第十三課)請問空格中應該填以下哪個字?(A)物(B)騖(C)務(D)鶩。全國卅萬名國三同學注意,如果明年國中基本學力測驗國文科出現這個題目,你要回答的是「鶩」,而不是「騖」,因為國編本第六冊第十三課第八十頁已經做了修正。不知多少年來,國人約定俗成的「心無旁騖」成語,教育部決定翻案,在即將修訂的「國語辭典簡編本」中,更正為「心無旁鶩」。根據教育部國語會解釋,「鶩」,本是鳥,如鴨子之類。「騖」為駕馬奔馳之意。孟子告子上第九章云:「‥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這「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就是不能專心,也就是「旁鶩」典故的由來。台灣大學中文系教授李偉泰表示,宋史陳顥傳中有一段話:「病學者,厭卑近而騖高遠,足無成焉。」由此可得,「好高騖遠」的「騖」,是動詞,是追求的意思;「心無旁鶩」的「鶩」是名詞,是鳥類的意思。不過現在大家約定俗成,都混著用。國編本國中國文課本第六冊第十三課是梁啟超所寫的「敬業與樂業」,節選自「飲冰室合集」。課文指出,「將全副精力集中到這事上頭,一點不旁鶩,便是敬。」 早先的課文,「鶩」都寫作「騖」;但經國語會考證後,國編館自九十一年版的教科書中做了修正。但課文注釋第十條:「主一無適便是敬:意志專注,心無旁騖,就是敬。」其中心無旁鶩的「鶩」誤用為「騖」。國編館官員表示,梁啟超「飲冰室全集」的原文究竟是用「鶩」還是「騖」,他們也不清楚。但既經考證,就應改為「鶩」。注釋中的「心無旁騖」也將修正為「心無旁鶩」。不過今後,民間及政府的各種出版品,以及電腦文書處理中的詞庫,可能也會出現困擾,不知該繼續採用約定俗成的「心無旁騖」,還是要修正為「心無旁鶩」?總之,中文的學問真是太大了。

沒想到這樣的結論引來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蔡根祥副教授強烈質疑,網友Sana提供了蔡根祥教授辯駁的文章:
「心無旁鶩」抑或「心無旁騖」∕蔡根祥(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副教授、國立編譯館國中國文教材編審委員)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教育部要依據國語會的考證結果,更改國編本的國文課本第六冊第十三課,梁啟超所寫的「敬業與樂業」中課文「不旁騖」和註釋第十條中的「心無旁騖」,都改為鳥部的「鶩」,同時也將修訂《國語辭典簡編本》;而且以後學生考試也要依據這個為標準。國語會的考證以為「心無旁鶩」出自《孟子、告子上篇》「一人雖聽之,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就是不能專心的意思。我不知道國語會考證的完整內容,不過據本人的考證並非如此。就國語會的考證而言,已經明顯有問題:第一:歷代文獻資料裡,自《孟子》以後,直至清朝,都沒有任何「旁鶩」的用例。我查過《成語典》、《佩文韻府》,《大漢和辭典》,《中文大辭典》等都沒有「旁鶩」這個詞。第二:出自《孟子》的成語很多,如「魚與熊掌」、「齊人之福」、「明察秋毫」、「始作俑者」、「緣木求魚」、「揠苗助長」等等,成語與原文之間都有密切的文字關係,保留了原文特別的字眼。比如「茅塞頓開」出於《孟子、盡心下篇》,原文是「茅塞子之心」,「頓開」是後人加的,而「茅塞」兩字才是這個成語的特殊字眼,凡是用這個典故的人,是不會改變這兩個字的;否則如果改為「葦墐」、「紙窒」、或者「布堵」,別人是不會認為出於《孟子》。同理可推,如果說「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要寫為成語的形式,也應該寫作「心有鴻鵠」或者「心無旁鵠」,而不至於改頭換面變成「心無旁鶩」的。想國語會應該不會說是「刻鵠不成尚類鶩」吧。至於「心無旁騖」的來源,最佳的線索就是梁啟超寫的課文。課文這一段說:「惟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說:「主一無適便是敬。」用現在的話講:凡做一件事,便忠於一件事,將全副精力集中到這事上頭,一點不旁騖,便是敬。」試著將這段文字加以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的論點與線索:第一:梁啟超解釋「主一無適」是用「做事」來說的,「忠於一件事」是指不要去做旁的事,而不是「不要想著別的事」,所以「不旁騖」也應該從「做事」上說的,「做」跟「想」是有差別的。第二:朱子說「無適」的「適」,是動詞,往也;「無適」就是「無他適」的意思。和「適」字對應的就是「不旁騖」的「騖」字。「騖」字《說文解字》說是「亂馳」,歷代用例也大多作為動詞用的;而「鶩」是鴨子,是名詞,與「適」字顯然不能相對。第三:梁啟超既然在文章中引用朱子的話,可見他是熟讀朱子文章的。《朱子語類》中記載朱子多次談論「心的追求」以及告誡門人求學所應戒慎的事。比如其中〈釋誠意〉章記載朱熹的話說:「今人當獨處時,此心非是不誠,只是不奈何他。今人在靜處非是此心要馳騖,但把捉他不住,此已是兩般意思。」他在論〈小戴禮祭義〉章裡批評道家說:「今之道家,只是馳騖於外,安識所謂『載魄守一,能勿離乎』!」他也屢屢訓誡門人說:「且做切己工夫,只管就外邊文字上走,支離雜擾,不濟事。…程子曰:『心要在腔子裏,不可騖外。』此箇心,須是管著他始得。」「科舉也是奪志。…為學之道,聖經賢傳所以告人者,已竭盡而無餘,不過欲人存此一心,使自家身有主宰。今人馳騖紛擾,一箇心都不在軀殼裏。」「且將一件書讀。…且逐段看令分曉,一段分曉,又看一段;如此至一二十段,亦未解便見箇道理,但如此心平氣定,不東馳西騖,則道理自逐旋分明。」「至孟子始說『求放心』,然大概只要人不馳騖於外耳,其弊便有這般底出來,以此見聖人言語不可及。」朱子談論到心要如何時,都是用馬部的「騖」字,而且當作動詞「追求」解。他教訓門人要以本心追求孔孟聖賢之道為「正馳」,而科舉、外邊文字、虛無道術等都是旁門左道,是「騖外」,學者不可受引誘而胡亂追求,失卻本心的正軌。「騖外」、「馳騖於外」、「東馳西騖」其實都是「旁騖」的同義詞,所以應該是馬部的「騖」。總結前述,「心無旁騖」這個成語不會出於《孟子》,而應源於宋代理學家程、朱之語;雖然當時並未形成為固定語詞,但意念已相當明確。「旁騖」一詞,據查到清朝以後才有人使用,而梁啟超這篇文章是民國十一年八月在上海中華職業學校的講演詞,說不定他就是第一個用這個詞的人,而他是根據朱子的話語來說解的。因此,「不旁騖」、「心無旁騖」字應該寫作馬部的「騖」而不是鳥部的「鶩」。朱子沒有用錯,梁啟超沒有說解錯,課本的編審委員們也沒有弄錯,更希望所有的中華士子不要誤認錯用啊!(此篇文章轉載自國立高雄師範大學經學研究所--蔡根祥老師,若有侵權請速告知,並且予以刪除)

除了蔡根祥教授外,也有幾位出版社的編輯很不以為然,到處請教學者專家,最後,終於還是由國語推行委員會出面承認錯誤:
您好:來信詢問有關「….心無旁(鶩)?還是心無旁(騖)何者為是?」「心無旁ㄨˋ」乙詞『ㄨˋ』該用『騖』或『鶩』字,學界有二種看法,本會業邀請學者專家就各項相關資料比較、討論後,結論如下:似以作「騖」為合理。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愉快!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啟(網友小藍提供)
從這樣的過程裡,我們發現兩件事實:第一,問問題其實沒有程度高下的問題,但是要能引經據典、理路清晰的表達自己的疑惑,這才是文學討論的基本精神!同時,即使是很基本的問題或已經翻案的文章,也並不代表完全正確,必須在反覆的推敲中把所有的疑惑一點一點釐清,這樣才能趨近於真理。第二,媒體的報導還是要經過進一步確認!像是最初因為國語會的考證由「心無旁騖」變成「心無旁鶩」,媒體風風光光的刊載;而從蔡教授辯駁考證的「心無旁鶩」到「心無旁騖」,因為具有新聞性或話題性,也被刊載出來!但是最後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自承錯誤,卻幾乎不見任何媒體報導,於是,也許國、中小學的課本確實把錯誤更正了,可是一般大眾還停留在錯誤的結論或辯駁的質疑中,並不能透過媒體得到正確的認知。這篇文章引文太多,充其量只是一種「整理」,原本並不適合發表,但是,我認為正確的資訊必須要有一個叫為廣泛的管道宣傳,同時,也希望各位在看完這樣的整理之後,能對「文學討論」具有正確的認知。因為現在的「文學討論」充斥的並非討論,而是課業問答,這樣快速的管道,雖然讓學子們少了許多的功夫,但同時也造就他們不會使用工具書的隱憂!遙光希望藉由這樣的整理,讓學子了解博學們是如何看待一個基本問題,如何從現有的文獻及資料中尋找到自己的答案,進而在自己百般不解的疑惑中,能有較為趨向真理的解釋。如此,文學的傳承與續絕,才能在與時俱進、日新月異的文明中駕馭科技,繼續散發文化的光芒。
棒賽?😴
回應 metallurgical (ZoneAxis) 所寫
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藍札校園屠殺,不只是美國的傷痛,也是全世界的悲劇,圖為他2005年的照片。 (圖/翻拍自abcnews.go.com)

原文網址: 葉文忠/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 ETtoday名家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4/143772.htm#ixzz2Fxss2ned

給東森的編輯:
這條新聞和廢不廢死無關😌
回應 d9047701 (TZUBA)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棒賽?😴

一張甘午告?(夠嗎?)😰😆

以前人大多吃五穀雜糧應該夠🙂
回應 d9047701 (TZUBA) 所寫
現代人澇賽多,一張一定不夠😀

UCAR做資源回收的😆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回應 kimhsieh (小田) 所寫
回應 lin52379 (CHL) 所寫
力大無窮

窮爸爸富爸爸


爸爸真偉大😆

大巨蛋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4
絕命異次元
前往討論:2012 優卡接龍 Part 14
回應 shiying0320 (櫻花) 所寫
這次去看展,新車蠻多的,美女也多多😊
拍的不是很好,請見笑了😆


先給大大們顧眼睛😍


音樂系的正咩


火辣的聖誕女郎


清純可愛的聖誕女郎


氣質美女


↑ ↑↑ 據說這台5XX萬現場賣兩台😲







太多照片了,PO不完啦!有興趣可前往觀看喔 😀http://album.blog.yam.com/carlife&folder=9765586

回應 metallurgical (ZoneAxis) 所寫

到目前為止,已知具有形狀記憶能力的合金主要有 3 類:鐵基合金;鎳–鈦合金;銅基合金,如銅–鋅–鋁、銅–鋁–鎳等。這些「記憶合金」各有千秋,如鎳–鈦合金的性能好,可靠性強,但價格貴。銅基合金價格較便宜,只有鎳–鈦合金的 10%,但可靠性差。至於鐵基合金的價格則最便宜,剛性好,強度也大,又易加工。此外,金–鎘、銦–鉈合金也具有記憶能力,但因價格太貴了,應用並不多。


黛安芬是用哪一類?
回應 rich506986 (斗六牛哥) 所寫
應要有資格限制才不會浪費資源😇😇


有稽查應該不容易發生浪費
「教育局還要求,超商提供餐點時會要求學生填寫基本資料,並於24小時內回傳新北市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提供稽查」
回應 lucky70 (不懂車)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有稽查應該不容易發生浪費
「教育局還要求,超商提供餐點時會要求學生填寫基本資料,並於24小時內回傳新北市高風險家庭服務管理中心提供稽查」

今天跟小孩開玩笑,要他們明年吃遍各超商,

小孩說: "你怎麼可以那麼不要臉,那是幫助人的"
我說:" 我繳的一堆稅,給他們亂花錢,我一定要我小孩去幫我吃回來"
小孩 : " 要填資料,你不怕別人一查,你就上報紙"
我說: " 會核對戶口名簿嗎? 你不會填同學名字,亂編地址喔! 這家吃完,換另外一家 "
小孩 " 真是無恥的老杯 "......
😌

你們父子真的很😰
比牛A差一些,又比牛C好一點。😆
回應 d640520 (紅蜻蜓) 所寫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回應 d640520 (紅蜻蜓) 所寫
請所有媒體不要再報導廢死聯盟的所有活動和言論了😠
不用幫他們免費宣傳,他們是哪根蔥?😞
很想知道當廢盟在那邊辦狗吠活動時
周圍的路人是何反應?是冷漠?看熱鬧?噓聲?


因為他棉是吠聯 ... 歐不,是廢聯啦 😆

+1😆
其實直接忽略他們即可
當一個瘋子在練肖話時,你跟他計較,你就輸了😌

再+1
【白痴定律】永遠不要和白痴爭辯。因為他會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同一水平,然後用豐富的經驗打敗你!
回應 zihhung92 (CCW) 所寫
回應 reebok900412 (嘖嘖嘖) 所寫
回應 tm20 (周爸) 所寫
回應 reebok900412 (嘖嘖嘖) 所寫
那如果走蘇花

開放時間AM5;00到AM9:00

很多車排隊的話他會讓車走完嗎?

還是九點時間到還在排隊的車也不能過了?


放行的標準我就不知道了.....如果是怕排在後面過不去,不如早點去排。

不然就....轉台7甲往福壽山方向再轉台8😆

如果怕合歡山要加雪鍊,要怎麼走可以不用走合歡山跟蘇花

走南迴😇

小汽車上火車
8.收費標準:
(1)「宜蘭-花蓮」間,車長4500mm以下為1,177元(運費1,121元+稅56元);車長超過4500mm為1,569元(運費1,494元+稅75元)。
前往討論:花蓮路程一問!
搬來台南住一段時間,就知道比住北部好多了,🙂
我開車都練到未卜先知,事前讓一讓,完全都不用按喇叭。😇
非常恭喜...😍
希望早日看到人妻照~~🙂
好評 🙂
他停在機歪7882前面就沒事了。😌
前往討論:現代人真的病了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裁判書 -- 行政類
【裁判字號】 101,交,22
【裁判日期】 1011228
【裁判案由】 交通裁決
【裁判全文】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      101年度交字第22號
原   告 陸振翮
被   告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設臺北市○○區○○○路0段00號7
              至8樓
代 表 人 楊金樹(所長)住同上
訴訟代理人 黃玟娟    住同上
上列當事人間交通裁決事件,原告不服被告中華民國101 年9 月
19日北市裁申字第裁22-Z9A004638號裁決,提起行政訴訟,本院
判決如下:
  主 文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臺幣參佰元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程序事項:
 (一)本件原告起訴時,被告代表人為林文淵,訴訟進行中變更為
  甲○○。茲據被告新任代表人具狀聲請承受訴訟,核無不合
  ,應予准許。
 (二)本件係因原告不服被告民國101 年9 月19日北市裁申字第裁
  22-Z9A004638號裁決裁處罰鍰新臺幣(下同)4,000 元,並
  記違規點數1 點,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237 條之
  1 ,應適用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本院並依同法第237 條
  之7 規定,爰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裁判,合先敘明。
二、事實概要:
  原告於101年8月7日22時30分許,駕駛車號0000-00號自用小
  客車,行經國道三號南下4.8公里處,為舉發機關內政部警
  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所屬第九警察隊七堵小隊員警認有「行
  車速度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經雷達測定行速36KM,最低速
  限60KM,低於下限24KM)」之違規行為,乃以原告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填製公警局交字
  第Z9A004 638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下稱舉
  發通知單)當場舉發,記載應到案日期為101年8月22日前,
  並移送被告處理。原告於101年8月10日以電子郵件向被告陳
  述意見不服舉發,經被告函請舉發機關所屬第九警察隊查復
  並調查後,仍認前揭違規行為屬實,嗣於101年9月19日,被
  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第63條第1
  項第1款規定,以北市裁申字第裁22-Z9A004638號違反道路
  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下稱原處分)對原告予以裁處罰鍰4,
  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原告不服,遂提起本件行政訴訟
  。
三、本件原告主張:
 (一)第九警察隊函內二及三、(一)所引用「高速公路及快速公
  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顯示員警知悉法條規定「汽車行駛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
  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
  應低於四十公里」。員警攔查舉發原告時是深夜,原告行駛
  之山區路段有第五條所列舉之濃霧、強風、大雨之特殊狀況
  致能見度甚低,依法原告行駛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員
  警卻仍以違反該段正常之速限標誌舉發原告,顯係故意違法
  攔查舉發。
 (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五條規定「汽車行駛高
  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
  、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
  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顯然原告
  依法行駛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正是第五條規定的第一種
  方法,第九警察隊函內三、(三)所稱之「如有特殊狀況無
  法以正常狀態於道路行駛時,即應暫停於路旁(肩)處理,
  待處理後再繼續行駛」只是第五條規定的第二種方法。顯然
  原告依法行駛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正是法所規範之行為
  ,第九警察隊函內三、(三)所稱「無立法規範的必要」,
  顯係員警違反第五條規定推託之詞,國道公路警察之攔查舉
  發也違反「一般駕駛常識」,本件顯係「恐龍」國道公路警
  察之攔查舉發。
 (三)第九警察隊函內三、(五)所稱並非事實,原告聲調員警錄
  音帶查證。
 (四)錄音及錄影部分清楚,但缺少一段,請原告出示身分證要求
  原告下車這段期間,及中間對話也沒有錄音。錄影部分舉發
  員警警示時間非常短,天氣狀況不好,不能證明有警察攔檢
  停車。
 (五)本件原告並無違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之
  規定,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員警攔查舉發顯係違法,
  故提起撤銷訴訟。
 (六)被告所為處分顯有錯誤,爰聲明求為撤銷處分,請求判決如
  聲明所示。
 (七)原告並聲明:
  1.原處分撤銷。
  2.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四、被告則答辯以:
 (一)101年8月7日22時30分,原告駕駛車號0000-00號小客車於國
  道三號南下4.8公里處,為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
  九警察隊員警攔停舉發第Z9A004638號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
  理事件通知單,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
  項第1款,違規事實為「經雷達測定行速36km,最低速限60k
  m,低於下限24km」。
 (二)101年8月10日,原告向被告陳述意見。101年8月14日,被告
  以北市裁申字第00000000000號函向舉發機關查證。101年8
  月31日,舉發機關以國道警九交字第0000000000號函查復違
  規事實明確。101年9月6日,被告以北市裁申字第000000000
  00號函回復原告,本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
  項第1款規定裁處。被告於101年9月19日寄送製發之北市裁
  申字第裁22-Z9A004638號裁決書,並於101年9月21日完成送
  達。101年10月29日,被告收到原告101年10月19日之起訴狀
  影本。101年10月31日,被告以北市裁申字第00000000000號
  函請舉發機關查證起訴狀事實及提供舉證錄音資料。101年
  11月4日,舉發機關以國道警九交字第000000000號函副知被
  告,通知單業經當事人簽收後當場交付,且檢陳本件違規過
  程紀錄、執勤錄音、雷達測速等資料光碟及員警執勤報告逕
  送法院參辦。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被告重新審查後認
  原處分合法妥當,謹依法答辯。
 (三)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第1項、第2項:「汽車駕
  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
  者,得逕行舉發:…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
  行為違規。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
  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在此限:…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
  定之最低速限。…」同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
  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
  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一、行
  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同
  條例第63條第1項第1款規定:「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
  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一、有第三
  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
  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
  十九條或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
  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
  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行為人有
  本條例之情形者,應填製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
  ,並於被通知人欄予以勾記,其通知聯為當場舉發者,應填
  記駕駛人或行為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地址、身分證
  統一編號及車主姓名、地址、車牌號碼、車輛種類。被查獲
  之駕駛人或行為人為受處分人時,應於填記通知單後將通知
  聯交付該駕駛人或行為人簽名或蓋章收受之。
 (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 條第1 項規定:「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
  霧、濃煙、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
  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
  」同規則第12條第1項規定:「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
  路,除於規定之停車處外,不得在路肩及路肩外、中央分隔
  帶、隧道內、交流道或收費站區停車。但遇有濃霧、濃煙、
  強風、大雨等特殊狀況嚴重影響行車安全時,得在路肩暫停
  ,並應顯示危險警告燈,視線清晰時,應即恢復行駛。」
 (五)本件原告之訴理由略謂:員警攔停原告舉發時間時是深夜,
  原告主張有舉發機關函內二、引用上開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
  交通管制規則第5 條規定之特殊狀況,及三、(一)原告依
  法行駛時速應低於40公里,顯示員警知悉法條規定,卻仍以
  違反正常速限標誌予以舉發…等云云,被告處分顯有錯誤,
  聲明撤銷處分。
 (六)卷查原告行駛之路段最高速限90KM/HR ,最低速限60KM/HR
  ,執勤員警發現原告行駛之路段以低於時速行駛外側車道,
  原告本應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前段及
  第12條規定行駛,經員警以擴音廣播請其加速,惟原告不聽
  員警指示仍以低速行駛,員警乃超越原告車輛以儀器測得行
  駛速率為36KM/HR,原告行車速度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之行
  為違規屬實,有舉發機關101年8月31日國道警九交字第0000
  000000號函可證,執勤員警依儀器測得之數據及執勤員警本
  其維護交通秩序,安全職責及專業素養當場攔停告發依道路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
  處理細則依法製單舉發並當場交付原告簽收,從而,本件原
  告既然有上開違規之事實,被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3 條第1項第1款、第63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4,000元
  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並無違法之情事。
 (七)被告並聲明:
  1.原告之訴駁回。
  2.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五、本件如事實概要欄所述之事實,除後列爭點外,為兩造所不
  爭執,復有本件舉發通知單、被告101 年8 月14日北市裁申
  字第00000000000 號函、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
  警察隊101 年8 月31日國道警交九字第0000000000號暨所附
  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100年11月18日雷達測速儀檢定合格證
  書、被告101年9月6日北市裁申字第00000000000號函、原處
  分及送達證書、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警察隊10
  1年11月4日國道警九交字第0000000000號函及101年11月8日
  國道警九交字第0000000000號函各1份與原告101年8月10日
  電子郵件陳述意見書2份附卷可稽,應認屬實。原告不服提
  起行政訴訟,並以前開各項據為主張,故本件兩造之爭點應
  審酌者厥為:原告駕車於本件事發時地是否遇有濃霧、濃煙
  、強風、大雨或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使其駕車時
  速有應低於40公里,而不該當於「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不遵
  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行車
  速度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之違規事實?舉發機關及被告所
  為舉發及裁罰,有無違誤?
以時速36公里行駛中線車道😡,還很會爐😩


六、本院之判斷:
 (一)按「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
  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
  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
  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
  、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
  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六十條第一
  項、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1款及第63條第1
  項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
  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但遇有濃霧、濃煙、強風、大雨或
  其他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其時速應低於四十公里或
  暫停路肩,並顯示危險警告燈。」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
  管制規則第5條第1項亦定有明文。
 (二)經查,本院於101年12月25日當庭會同兩造勘驗舉發機關所
  屬第九警察隊提出之本件事發時地於警車上之行車紀錄器錄
  影光碟及警方攔停舉發原告後錄音過程之結果,認:1.檔案
  :drf0 _00000000_233012本件錄影採證光碟全長約1分鐘(
  時間約2012/08/07 23:30:13-23:31:11),為警車上
  的行車紀錄器所錄。依行車錄影所示,當時天候雨,車上雨
  刷運作速度正常,行駛該處路段,夜間有照明從車內看至前
  擋風玻璃窗外,視線可及距離車子六根遠至照明電線桿,道
  路行車正常,無障礙物,並無濃霧或大雨導致視線不清的情
  形,可清楚看見與前車車距。影片進行自第9秒:右側路邊
  有90、60速限標誌。2.檔案:drf0_00000000_233112本件錄
  影採證光碟全長約1分鐘(時間約2012/08/07 23:31:12-
  23:32:11),行車狀況如前一檔案所示,惟自23:31:30
  起,行車路段又進入有照明之路段。影片進行至第6秒-8秒
  期間:警員黃世博廣播稱:請加速喔!請加速!進行至第21
  秒:警車停於路肩。進行至第33秒:警車駛離路肩。進行至
  第40秒:警車第1次鳴笛示意車輛停下。進行至第45秒:警
  車第2次鳴笛示意車輛停下。3.檔案:drf1_00000000_23301
  2本件錄影採證光碟全長約1分鐘,行車狀況大致同先前兩段
  影片所示,從第0-44秒期間:天候雨、夜間有照明、道路無
  障礙物、視距良好,可清楚看見與前車車距。第45秒-1分期
  間:天候雨、夜間無照明、道路無障礙物、視距良好,可清
  楚看見與前車車距。4.檔案:drf1_00000000_233112本件錄
  影採證光碟全長約1分鐘,行車狀況大致同先前三段影片所
  示,第0-16秒期間:天候雨、夜間無照明、道路無障礙物、
  視距良好,可清楚看見與前車車距。第17秒-1分期間:天候
  雨、夜間有照明、道路無障礙物、視距良好,可清楚看見與
  前車車距。第6秒-8秒期間:警員黃世博廣播稱:請加速喔
  !請加速!第21秒:警車停於路肩。第33秒:警車駛離路肩
  。第40秒:警車第1 次鳴笛示意車輛停下。第45秒:警車第
  2次鳴笛示意車輛停下(按:以上drf0檔案與drf1檔案,前
  者為正常鏡頭,後者為望遠鏡頭,故drf1檔案之錄影畫面較
  大,惟二者相對應之錄影時間均相同)。5.檔案:00000000
  錄音檔全長6分5秒。0-3秒:黃員稱:你在車道上開30幾太
  危險了。3-20秒:原告稱:我也是公務員,我不能接受你這
  種看法我跟你講我如果說是我找不到路,我正在、正在看那
  個路標,現在下雨天吶!你以為你是、你以為我今天我願意
  、我已經繞了,我從211號繞下來,我跟你講我是……。14-
  20秒:黃員稱:我知道你找不到路啊!可是這高速公路這種
  ,你那個都跟這個無關啦!20-22 秒:原告稱:對!但是你
  這個,同樣都是公務人員。35-39 秒:原告稱:好啦!趕快
  弄啦!那既然、你既然這樣,你就做吧!42-48 秒:原告稱
  :警察嘛!應該是幫忙!我如果、如果在外國,我覺得沒有
  一個、我沒有一個,聽過一個警察來說什麼,呴!45-50 秒
  :黃員稱:你要我幫忙的話,你離開車道來,我也不是說我
  不會幫忙你。50-55 秒:原告稱:你幫我忙、什麼忙?你幫
  忙來、你幫我告訴我說什麼我違規!我在找路下雨天,你不
  知道嘛!55秒-1分:黃員稱:你找路開30幾,你行駛在、在
  、在高速公路上面、在高速公路上面。58秒-1分1秒:原告
  稱:我找不到啊!我沒有、我後面沒有車子啊!1分1秒:黃
  員稱:什麼有車沒車!你、高速公路為什麼規定有一個最低
  速限、一個最高速限,你如果現在開個60,你說直接、直接
  。1分10秒-1分12秒:原告稱:我看不見吶!我下雨天吶!
  你要我怎麼辦!1分12秒-1分14秒:黃員稱:你看不到你要
  停到路肩來!1分14秒-1分18秒:原告稱:我停到路肩我也
  看不見吶!你怎麼這樣講呢!1分18秒-1分19秒:黃員稱:
  你停到路肩怎麼還會看不見咧!1分19秒-1分23秒:原告稱
  :我停到路肩看見了什麼!我停到路肩看見了什麼!對不對
  !1 分26秒:黃員稱:你停到路肩你思考啊!你到底對不對
  或怎麼樣。1分24秒-1分30秒:原告稱:好!沒有關係啦!
  你就做吧!你要、你要、你根本就沒有在協助我!你根本沒
  有在協助我!1分28秒-1分31秒:黃員稱:需要、需要警察
  的話你就打110嘛!是不是。1分30秒-1分40秒:原告稱:唉
  呀~不要講這種話,我聽了呴,我沒有辦法接受你這種警察
  、這種、這種態度,你就、你就開吧!你就開吧!就開吧!
  1分40秒-1分45秒:黃員稱:我已經跟你說、說明了,那也
  沒辦法,你要這樣講我也沒辦法。1分45秒-1分48秒:原告
  稱:我覺得你、我覺得你下雨天,呴,你在後面。1分48 秒
  -1分54秒:游員稱:先生下雨天,車上等就好了,你窗戶搖
  下來講也可以,呴,不用淋雨啦,呴,我是跟你講不用淋雨
  ,車上等就可以。1分54秒-2分1秒:原告稱:你不用講、你
  不用這樣講,呴,這個、這種態度不是、這不是當警察的態
  度,呴,我跟你講,同樣是公務員,我覺得你這個態度不是
  很好。1分59秒-2分4秒:游員稱:沒關係啦!我是,嘿,好
  好好好,是是是是是。2分2秒-2分6秒 :原告稱:我找不到
  路,嘿,你跑來、你跑來講、講風涼話。2分6秒-2分7秒:
  游員稱:我沒有講風涼話啊!2分7秒-2分8秒:原告稱:兩
  位你講什麼風涼話,你講。2分8秒-2分10秒:黃員稱:我講
  什麼風涼話呢?2分8秒-2分15秒:原告稱:有啊!你怎麼沒
  有!呴,你說你找不到路,你應該、應該停到路邊來看,我
  真的耶!我已經找到啦!你在我後面看。2分13秒-2分31秒
  :黃員稱:高速公路有最低速限、最高速限,60最低,高90
  最高,對不對!你行駛在高速公路上面,你、你給它開36公
  里,你要不要看一下,你造成自己跟他人的行車、行車危險
  啦!2分26秒-2分32秒:原告稱:沒有關係啦!你就依照那
  個,好啦!瞭解、好啦!可以。2分31秒-2分35秒:黃員稱
  :那我只是跟你講說,本來是攔你下來說,嘿、你怎麼開那
  麼慢,是要跟你說明一下。2 分35秒:原告稱:我在找路啊
  !2分36秒-2分44秒:黃員稱:你一直跟我說找路,我說找
  路你就停到路肩來,如果你需要協助的話,你打個110 警察
  也馬上過來。2分39秒-2分50秒:原告稱:我不是、我、我
  看不到是一、二、三路啊!好啦!好啦!先生你不要這樣講
  說風涼話!喔!我覺得你在講風涼話!你這個執勤這個態度
  。2分50秒-2分52秒:黃員稱:我標準作業程序都跟你說明
  了。2分52秒-2分55秒:原告稱:你這樣非常不好!你這個
  呴都是在講風涼話。2分53秒-3分1秒:黃員稱:你覺得分我
  在講風涼話,我也沒辦法呴,大家都是公務人員,你也知道
  公務人員是有一定的程序好不好。2分58秒-3分7秒:原告稱
  :我覺得你,我沒辦法瞭解、瞭解你這種、這種態度,你知
  道我在找路,你在那邊講這種話,呴,我沒辦法接受,那就
  開吧!你覺得、你覺得這是你應該做的,你就做吧!3分21
  秒-3分29秒:原告稱:對不對!講這種風涼話幹什麼!沒有
  必要!是不是!這不是服務啊!3分30秒-3分33秒:游員稱
  :我們沒有在服務你啊!我們在取締違規!嘿~我們在取締
  違規。3分31秒-3分39秒:原告稱:你、你沒有在服務我!
  沒有關係!呴~你沒有關係!沒有關係!呴~沒有關係!沒
  有關係!你就取締吧!你就取締吧!3分35秒-3分39秒:黃
  員稱:現在是違規行為啦!呴~你現在是違規行為!3分40
  秒-3分45秒:原告稱:呴~我、我找不到路,你現在、現在
  是在跟我講這個,對不對,你要取、取、取、取締違規。3
  分43秒-3分54秒:游員稱:你找不到路,我、我們可以告訴
  你路,是服務你,但是你行速36已經是違規行為,我們是取
  締你的違規行為,再來服務你、幫你服務你找到要去哪裡的
  路。3分50秒-3分55秒:原告稱:好啦!好啦!我知道啦!
  好!已經不需要啦!你講這個風涼話!用不著這樣子啦!3
  分55秒-3分59秒:游員稱:我們沒有講風涼話啦!你可能認
  知有點錯誤這樣子。3分59秒:黃員稱:認知可能有點差距
  啦!4分00秒-4分4秒:游員稱:這個違規單5天後15天之內
  郵局內可以繳。4分5秒-4分8秒:原告稱:好,我在這邊淋
  雨,也不需要嘛!好不好!你趕快弄~。4分8秒-4分14秒:
  游員稱:沒有、我剛跟你講你可以車上等啊!我們都有錄音
  啊!有請你在車上等就可以了!自己要淋雨的~。4分8秒-4
  分10秒:黃員稱:我有請你上車啊!我們淋雨沒有關係啊~
  。4分17秒-4分26秒:游員稱:證件先還給你~這個是違規
  通知單~還沒!還沒!先生!這個要簽收!還是你要拒簽?
  4分26秒-4分29秒:原告稱:拒簽什麼?!我要拒簽什麼?
  4分28秒-4分30秒:游員稱:沒有、我、沒有、沒有、你要
  簽就簽名啊!4分30秒:原告稱:我已經拿了這個了嘛!不
  是嘛!4分31秒-4分41秒:游員稱:沒有、你請簽名,這一
  根是給你的,這一根是我們的存根聯,嘿~我話還沒有講完
  你要聽啊!對不對!4分31秒-4分40秒:黃員稱:不是、這
  有兩聯,一聯收執聯、一聯是存根聯,存根聯你沒有簽收,
  就是說你已經有收執這張違規單了。4分42秒-4分56秒:原
  告稱:你叫我進車子裡面不是嘛!你不是有錄音的嘛!你不
  是叫我進車子裡面嘛!對不對!你剛剛說現在不是這樣子!
  你現在錄音打開來聽聽看!你打進來聽聽看!對!你的錄音
  !對!我知道啊!你有錄音、那你是不是要我進車子裡面嘛
  !4分45秒-4分47秒:游員稱:那是剛剛說、好、好、好、
  好、好、好,沒關係、沒關係啦!我有、我全程有錄音、我
  全程有錄音,嘿,我現在請你、我現在請你簽名你有要簽名
  嗎?4分55秒-4分59秒:黃員稱:這單你有收執了,啊,請
  你簽收一下啦!呴~。4分59秒-5分1秒:原告稱:我要看一
  看!可以吧!對不對!我不能看一看嘛!4分59秒-5分2秒:
  游員稱:好、好、好~可以、可以、可以、可以、可以,我
  沒有說不行啊!5分2秒-5分5秒:原告稱:對啊!那你現在
  就是說我。5分3秒-5分7秒:游員稱:嘿啊!我請你簽名而
  已!我沒有說什麼啊!都你在講的啊!5分14秒-5分19秒:
  原告稱:那你、我並沒有下於低限速60、24喔!我並沒有喔
  !5分18秒-5分25秒:游員稱:就是、限速60、最低限速60
  ,你開36,60減36等於24!嘿~。5分21秒-5分26秒:黃員
  稱:最低速限60,你開36,嘿~這是負呴!5分29秒-5分31
  秒:游員稱:這一張、這一張、這一張是給你的,這一張簽
  名。5分30秒-5分33秒:原告稱:這是、這是你們是這兩位
  嗎?這是你?5分32秒-5分37秒:游員稱:對、對、對、對
  、對、嘿~我們的名字都在上面啊!嘿~。5分36秒-5分40
  秒:原告稱:我知道!瞭解!好!謝謝你~呴!5分39秒-5
  分41秒:游員稱:離開時注意後方來車喔!5分41秒-5分42
  秒:黃員稱:你現在知道路了嗎?5分43秒-5分44秒:原告
  稱:我知道、我知道路啊!5分44秒-5分46秒:黃員稱:你
  要下汐止交流道嗎?游員稱:你要去汐止哪裡?5分47秒-5
  分49秒:原告稱:我要去汐止、我也不知道哪裡,現在、汐
  止哪裡。5分49秒:黃員稱:汐止交流道嗎?原告稱:對、
  對、對、對。黃員稱:汐止交流道的部分在八、嘿~九堵,
  再10K、再10K。原告稱:這樣看的到!好!謝謝喔!我也不
  需要你服務了!好不好!呴!游員稱:不用了啦呴!知道路
  了啦呴!好!錄音結束一節(參見本院卷第64-72、82頁)
  ,並有舉發機關所屬第九警察隊七堵小隊舉發員警於發現原
  告駕車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經測速器鎖定所拍攝之36(km)
  照片1張在卷可參(參見本院卷第73頁),且舉發機關所屬
  第九警察隊七堵小隊舉發員警黃世博所出具之職務報告1 紙
  陳述:取締過程:職黃世博、游鏡瓅該日擔服20-24時巡邏
  勤務,22時30分於國3南向3公里路肩,以雷達執行取締超速
  工作,測得6060-ET小客車以時速36公里行駛中線車道,即
  由3-4.8公里尾隨該車,欲區別是否酒後駕車,該車見警車
  尾隨,即由中線變換至外側車道繼續行駛,但速度仍然不變
  ,始於南向4.8公里處攔停舉發,該車駕駛表示不熟悉路況
  又聲稱看不到路,但是當時天氣陰偶飄雨,並非有濃霧、濃
  煙、強風、大雨等情形,且其車雨刷作動正常,即依程序向
  其說明該路段係高速公路路段,最低速60公里、最高速為90
  公里,經職以雷達測得其行速為36公里,低於最低速限60公
  里少於24公里,已造成交通障礙,易造成自己及他人行車危
  險,正確作法是開啟故障燈,臨停於路肩打110請求警方服
  務,但陸先生表示其不接受,職已盡告知之程序後依規定製
  單舉發,取締過程並無違誤等語內容(參見本院卷第32頁)
  ,亦與本院勘驗前開錄影、錄音之結果及照片所呈現之客觀
  情狀大致相符。是依以上勘驗錄影及錄音之結果可認,本件
  事發時地雖係晚間且有下雨,惟行車視線大致良好,從警車
  上之行車紀錄器錄影顯示,亦可看至前擋風玻璃窗外之視線
  可及之距離達車子六根遠之照明電線桿,且亦可清楚看見與
  前車車距,路面亦無障礙物,此情顯然並無原告所主張遇有
  濃霧、強風、大雨之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其依法須行駛
  低於40公里時速云云之情事,反徵原告於該時駕車行駛低於
  40公里時速當係因不熟路況找路所致,是原告就此主張,顯
  與以上勘驗錄影、錄音之結果及照片所呈現之客觀情狀不符
  ,自無可採。準此,原告駕車於本件事發時地確該當於「汽
  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
  項之管制規則而有行車速度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之違規事
  實,且亦無從對此諉為不知,應堪認定。再者,舉發員警依
  法對原告攔停舉發,亦不因跟隨該車時間長短而有差別,是
  舉發員警之攔停舉發程序並無任何違法之處,是以被告就此
  主張:員警係故意違法攔查舉發、本件顯係「恐龍」國道公
  路警察之攔查舉發云云,顯屬不實,不足採信。
七、綜合上述,堪認原告前開主張,均難認有據而無足憑採。從
  而,本件原告有行車速度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經雷達測定
  行速36km,最低速限60km,低於下限24km)之違規事實,事
  證已臻明確,是被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
  第1款、第63條第1項第1款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
  罰基準表等規定,予以裁處罰鍰4,000元,並記違規點數1點
  ,核無違誤。是原告訴請撤銷原處分,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
八、本件判決基礎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之攻擊防禦方法及訴訟資
  料經本院審酌後,核與判決結果不生影響,無一一論述之必
  要,附予敘明。
九、本件第一審裁判費為300元,應由原告負擔,爰確定第一審
  訴訟費用額如主文第2項所示。
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無理由,依行政訴訟法第237 條之7
、第98條第1 項前段、第237 條之8 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林家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其未表
明上訴理由者,應於提出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
按他造人數附繕本),並應繳納上訴裁判費750元。上訴理由應
表明關於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或依訴訟資料可認
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2  月  28  日
                書記官 翁仕衡
回應 lemon80914 (小成) 所寫
回應 wmkuieing (三秒) 所寫
可以技術性透露是哪間大學嗎?🙂




小的不才
在多雨的基隆😵

北寧路上😲

我以前在祥豐街打了四年的麻將,常常在安樂社區開舞會,
不然就到廟口打電動或看電影,忙的時候就是補考和暑修時。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真利害.
這種判決書你也弄得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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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查就有 🙂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裁判書查詢
魔物獵人
遊戲王
王國之心
數碼寶貝
航海王
火影忍者
戰鼓啪打碰
無限回廊
回應 lemon80914 (小成) 所寫
可否問大大是什麼科系的?🙂

電子,現在沒了😌
回應 zihhung92 (CCW)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真利害.
這種判決書你也弄得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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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案號嗎?
你怎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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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名就可以🙂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轉貼: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原文網址: 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台北榮總醫院兒童心臟科主任陸振翮去年8月深夜行經國道3號七堵路段時,被國道警察開單告發,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回應 ericch62 (阿信) 所寫
太強了,連這都找的到,我轉貼到01去

你有問過AS88大的意見嗎?
😰

政府公開的資料引用沒有任何問題🙂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轉貼: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原文網址: 國道3號雨夜開車龜速36公里 名醫遭罰記點

台北榮總醫院兒童心臟科主任陸振翮去年8月深夜行經國道3號七堵路段時,被國道警察開單告發,但不是因為他超速,而是因為他的速度被測得只有36公里,陸醫師事後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認為當時下雨他又迷路,才會放慢速度,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雖然下雨,但視線清楚予以駁回,仍需罰鍰4000元,記違規1點。




善用關鍵字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是不是太久以前的前科查不到?
我查86年到97年都沒資料?

查不到時用一些關鍵字組合試試
回應 lemon80914 (小成)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lemon80914 (小成) 所寫
可否問大大是什麼科系的?🙂

電子,現在沒了😌



小的機械@____@

不知未來可以去哪裡上班

大大有沒有同學是讀機械長大的?
想聽聽有沒有過來人的經驗@_@

我是負面樣版不能學😰,
當年不管有沒有上大學或讀什麼科系,出社會後都可以搭上順風車,現在只能逆風高灰。😆

不過我的小孩也在念大學,我告訴他們進大學後一切從新開始,高中以前的都不算,
進大學最優先或唯一事的就是讀書,科目還是英文優先,每科都要盡量拿A,
只是他們現在不在台灣,這原則不知適不適用在台灣,不過如果你以後有出國留學的打算,
這原則還是最重要的,其他的一切一切都不重要。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dave1120 (低調小跟班) 所寫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快來

趕快改文 ..... 免的被告恐嚇 🙂


嗯.
反廢死我贊同.
但無須這般激烈言論.

我反廢死😡
更反強姦😠
回應 daniel60 (老丹) 所寫
光憑ip位置就知道對方一定是誰嗎?

最近在隔壁網站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

牽扯人士都是優卡德高望重的人士

現在居然有人根據ip位置而鎖定某人

我的印象中很多人的ip是浮動的

我想優卡的大大都很善良

但這樣有沒有可能去誤會到別人呢

而且也ip只顯示前幾碼而已啊


我認為這是有人潑髒水,絕不可能是他,😇
如果如果是真的,我覺得三秒、三碗都有嫌疑?😆

2013/01/19 00:32:10

發文IP 187.127.*.*

[quote=terrt1201 (甘苦郎)]今天忙一天沒空看這篇到底發生甚麼事,請問有懶人包嗎 ?[無辜][無辜][/quote] n=1 Do   [img]http://attach.u-forum.com.tw/attach_613654.jpg[/img]01名人的歷史過往與後來的天賜良緣?值得大家追隨和學習? (第n頁)   if results == 0     exit   else     [right-click]頁庫存檔    endif   n=n+1 Loop

2013/01/19 00:39:10

發文IP 187.127.*.*

[quote=terrt1201 (甘苦郎)]今天忙一天沒空看這篇到底發生甚麼事,請問有懶人包嗎 ?[無辜][無辜][/quote] [無辜][無辜]
回應 terrt1201 (甘苦郎) 所寫
今天忙一天沒空看這篇到底發生甚麼事,請問有懶人包嗎 ?😇😇

😇😇
回應 enhance (enhance) 所寫
不過標題乍看會讓人誤解

滿感人的,非常值得尊敬的選手。🙂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標題會讓人有放水的感覺😇
但這位選手的運動家精神令人欽佩🙂

我就想到我也放水過😭
回應 enhance (enhance)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標題會讓人有放水的感覺😇
但這位選手的運動家精神令人欽佩🙂

我就想到我也放水過😭

故意考第二名?

過水=放水的極致😇
回應 sun365 (~桑~)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過水=放水的極致😇

結果被自摸?😆😆

真準,想必桑大也是同好!🙂
天與不取,反受其咎;時至不迎,反受其殃。😞
往南走到墾丁也不錯
好人好事真的要盡力宣揚🙂
雖然我們很色,但我們並不笨😆
爬完大樓後發覺UCAR的色友們EQ都很高🙂
😀😀😀
前往討論:變色龍的好處~~~~
回應 douson2099 (阿育王) 所寫
回應 lucky1212306 (膨肚※短命) 所寫
剛剛凌晨跑高速,還是可以買國過路票..
報告完畢
😇

哪個死媒體告訴我說回數票過完年後就不能用了...
媽的...被唬爛了.........
媒體報的新聞能聽,狗屎真的可以吃了...😠

😆😆年假期間走高速公路經過收費站走大型車ETC右方或左方的人工收費車道還沒排過隊
回應 wzu (wzu)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douson2099 (阿育王) 所寫
回應 lucky1212306 (膨肚※短命) 所寫
剛剛凌晨跑高速,還是可以買國過路票..
報告完畢
😇

哪個死媒體告訴我說回數票過完年後就不能用了...
媽的...被唬爛了.........
媒體報的新聞能聽,狗屎真的可以吃了...😠

😆😆年假期間走高速公路經過收費站走大型車ETC右方或左方的人工收費車道還沒排過隊


記得停下來付錢或繳票就好

根本不會排隊...😆

ETC車道反而要注意

前方是否會有車插入 或不正常減速...😰

我都有放慢車速進站繳票,🙂
還有進收費站前的外線車道都很好開,大多數時都以120 進站,
內線車道在收費站前一兩公里車速常常都不到 100,很擠又容易出車禍。😇
回應 axela (叉燒包) 所寫
我合理懷疑 開版的傢伙

是阿共派來 要挑撥離間 台灣南北的民眾不合

因為台灣南北的路況都差不多....

開版的 對台灣情形完全不了解

應該不是啦😇
只是被藍綠偏見蒙蔽了理智,灰色的道路都能看出是藍色的路與綠色的路,再用顏色分好壞。😵
前往討論:南部的路真的很爛
回應 d9047701 (TZUBA) 所寫
那車道應該是老鳥在站的吧!好爽都沒車😆

我經過的時候他心理一定很贛😆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有女王有好評 !

🙂

年輕時常常呸王牌走台3線去曾文水庫.
最近一次去是去年的了.
那時去試飛矢達原想去嘉義農場.
因88風災停業至今.

老大,請問一下您認識海鷗的ㄚ光嗎?

2013/02/19 14:53:09

發文IP 187.127.*.*

[quote=carcarboy (22k生活)]請問各位身上有專利的經驗嗎 今天跟一位朋友聊天 他說他身上現在有一個專利已經申請通過了 可是要怎麼把專利發揮到極致呢[/quote] 自裁菊好像可以輔導吧!

2013/02/19 14:55:33

發文IP 187.127.*.*

[quote=carcarboy (22k生活)]請問各位身上有專利的經驗嗎 今天跟一位朋友聊天 他說他身上現在有一個專利已經申請通過了 可是要怎麼把專利發揮到極致呢[/quote] 智財局好像可以輔導吧!
回應 carcarboy (22k生活) 所寫
請問各位身上有專利的經驗嗎

今天跟一位朋友聊天
他說他身上現在有一個專利已經申請通過了

可是要怎麼把專利發揮到極致呢

智財局好像可以輔導吧!
前往討論:專利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老大,請問一下您認識海鷗的ㄚ光嗎?

何故如此問?
😇

想您曾在海鷗待過,故有此一問。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老大,請問一下您認識海鷗的ㄚ光嗎?

何故如此問?
😇

想您曾在海鷗待過,故有此一問。



是板大ㄚ光????

他待過救護隊嗎?我沒問過他耶!

還是你是問另一位叫做ㄚ光待過救護隊?
若是如此可能要知道全名我才能確認.
我是73年中到79年這段時間在的.

就是看到版大ㄚ光🙂,才想到這位😆
回應 kuang25 (ㄚ光) 所寫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老大,請問一下您認識海鷗的ㄚ光嗎?

何故如此問?
😇

想您曾在海鷗待過,故有此一問。



是板大ㄚ光????

他待過救護隊嗎?我沒問過他耶!

還是你是問另一位叫做ㄚ光待過救護隊?
若是如此可能要知道全名我才能確認.
我是73年中到79年這段時間在的.

就是看到版大ㄚ光🙂,才想到這位😆

沒印象耶 !
😰

還真多光耶😊

兩個陳ㄚ光都很讚🙂
在真真假假、是是非非當中,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去了。😇😆🙂
回應 mmc_george (ORO George) 所寫
回應 carcar1234 (曉風) 所寫
"房價高買不起? 顏炳立:「買就對了!」"

前幾天看到上面的新聞說:買就對了!

說的那麼輕鬆 總經理你要幫我付錢嗎?😡

這句話是針對已經考慮要買房的人,"買房買在哪?"
而不是針對沒有錢買房的人

竭澤而漁😇
我想等到你撐不住不去應徵了,就會有人錄取了。😇
感覺上損失的還是原公司,不過大老闆輸得起就好。😇
父親手上有無限資源卻從來不知如何運用,要被動的等小孩來要,
遇到小孩用錯誤的方法來要,還不知如何應對,
父子倆對這種偏差的行為都無法解套,真是失敗的父親。
回應 alan9713 (阿波羅麵包) 所寫
回應 kim222 (kim) 所寫
回應 zwchen7 (愛看車~@@) 所寫
過年期間~~我還有走人工收費買回數票ㄟ!!!!😀

而且走回數票車道~~不會塞車哩!!!😆

到加油站買回數票一本十張買2本760元,而且蠻順暢的

請問哪一家的加油站有賣2本760元哪?

除了中油直營站只賣1本100張3800元以外(現在也不賣了)
其他加油站賣的都是將1本100張3800元的分成每十張一本賣380元,
應該是純粹服務加油顧客的,加油時問一下,時有時沒有,要碰運氣。
雖然知道自己會被猛K、猛砲、臭罵,但還是要告訴大家,
如果可以的話,請把大燈角度盡量調高吧,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回應 dave1120 (低調小跟班) 所寫
不適合, 就換吧 🙂

換人還是換狗?😇
「冥頑不靈」的學生要比「留校察看」的學生好太多了,😆
「留校察看」的學生根本就是損人不利己的害群之馬,早該被退學或開除了,😡
竟然還可以ㄠ說自己賠錢這事叫做「做公益」來爭取師長同情,這學校肯定有問題。😌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交長:國道計程擬橫向不收錢
7月試辦 縱向免費里程暫定20公里


北高單趟料貴26元

北高單日來回不就貴76元😡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交長:國道計程擬橫向不收錢
7月試辦 縱向免費里程暫定20公里


北高單趟料貴26元

北高單日來回不就貴76元😡

是啊,完全不合理😡

對中長程的用路人的任何新收費方案都不應該比現行收費高,不然就是不合理。🙂
回應 qwert12345 (AS)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交長:國道計程擬橫向不收錢
7月試辦 縱向免費里程暫定20公里


北高單趟料貴26元

北高單日來回不就貴76元😡


是52元~as88大大

而應該很少一般自用轎車是每天北高兩地在跑的

另外我個人的建議是

不管要免費多少公里

北高單趟的費用至少要比目前的現行收費站費用低

改成計程收費才有意思

少掉人工收費的薪水

收費還比人工收費時高

實在是?

52元 + 20公里* 1.2元/公里(回來時路程不會變短但沒有優惠) = 52元 + 24元 = 76元 🙂
又帥又厲害😍😍😍
前往討論:請別小看胖子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看完一組對x後緊接著另一組火力是溫和點.有內容的辯論是比直接開口 (法客油) 的有看點🙂

其實兩組都很精彩🙂
越看越不像是財殺,難道到是情殺?😇
超級跑車😆
好評😍

這山雀洗完後羽毛都沒變樣,
我家的鳥也很喜歡沐浴,我都不用偷窺,
只是他們洗完後就變成落湯雞的模樣。
前往討論:偷窺沐浴
回應 spmjimmy (Castration) 所寫
以下是他PO的文 :

他腦子只在乎性器官😵
好評😍
我們家不反核,但是我們全家挺反核。🙂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好評😍
我們家不反核,但是我們全家挺反核。🙂

努力思索…😆
感謝!🙂

核能的風險我們自認為可以承擔,但我們也贊成反核團體努力運動完全消除這些風險。
回應 kenjin168 (雷恩法斯特) 所寫
回應 csc7 (csc7) 所寫
看吧 ... 一群豆腐腦, 短程不收費 台北 林口 南崁不塞爆才怪, 多一條五楊更塞, 鼓勵短程, 懲罰長程, 背道而馳, 明明可以預見不可行, 卻硬幹... 執政黨真是一群阿斗, 台灣人民的不幸....
幾年後再來討論, 阻力更大, 嗚呼哀哉 ....

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請教一下,紅字部分有甚麼因果關係嗎?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enjin168 (雷恩法斯特) 所寫
回應 csc7 (csc7) 所寫
看吧 ... 一群豆腐腦, 短程不收費 台北 林口 南崁不塞爆才怪, 多一條五楊更塞, 鼓勵短程, 懲罰長程, 背道而馳, 明明可以預見不可行, 卻硬幹... 執政黨真是一群阿斗, 台灣人民的不幸....
幾年後再來討論, 阻力更大, 嗚呼哀哉 ....

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請教一下,紅字部分有甚麼因果關係嗎?


免費里程就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

免費里程也不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只是儘量維持用路者的慣性,這對交通的規畫是比較好的。
回應 u1302094 (我要當杯蓋)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免費里程也不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只是儘量維持用路者的慣性,這對交通的規畫是比較好的。


用路者慣性?

用路者慣性就一定是正確的模型嗎?一定要維持嗎?請先搞清楚高速公路應當扮演的角色再來說這種話。

大大認為像原po說的懲罰短程用路者就可以達到您認為的高速公路的模型的理想境界嗎?
回應 wish1689 (wish)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enjin168 (雷恩法斯特) 所寫
回應 csc7 (csc7) 所寫
看吧 ... 一群豆腐腦, 短程不收費 台北 林口 南崁不塞爆才怪, 多一條五楊更塞, 鼓勵短程, 懲罰長程, 背道而馳, 明明可以預見不可行, 卻硬幹... 執政黨真是一群阿斗, 台灣人民的不幸....
幾年後再來討論, 阻力更大, 嗚呼哀哉 ....

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請教一下,紅字部分有甚麼因果關係嗎?


免費里程就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

免費里程也不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只是儘量維持用路者的慣性,這對交通的規畫是比較好的。

慣性?藉口吧?
新店安坑交流道中和隧道南下這一斷沒塞過的人不多吧,
我承認我以後可能也會慣性安坑上中和下, 但是如果要收錢,我可能會改走台64...
你了解這個差異嗎?

我不知道您個人的行為改變會對當地交通造成什麼影響?
但是我知道只要是連假,連各地交通相關單位都不知道何時何地會塞車,即使是高速公路也一樣。
回應 goenglish (★百面自摸★) 所寫
早說過了就是變相加價

還有人期待燃料稅隨油徵收?
只要一改還是變相加價啦

明明好的政策經過爛政府的改革
只會從人民的口袋多拿錢而已

+1
有人被公平正義誆了還不自知😵
回應 archers (GODVIA)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u1302094 (我要當杯蓋)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免費里程也不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只是儘量維持用路者的慣性,這對交通的規畫是比較好的。


用路者慣性?

用路者慣性就一定是正確的模型嗎?一定要維持嗎?請先搞清楚高速公路應當扮演的角色再來說這種話。

大大認為像原po說的懲罰短程用路者就可以達到您認為的高速公路的模型的理想境界嗎?


沒免費里程不叫做懲罰,使用者付費本來不應該區分長短程,有用就要付費
前面也有朋友提過,可以考慮類似水電或者電話費,一上國道就收基本費,超過基本費里程
再開始計費另一種里程計費,捷運收費是這樣

這樣長短程費率應該一樣才合理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wish1689 (wish)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enjin168 (雷恩法斯特) 所寫
回應 csc7 (csc7) 所寫
看吧 ... 一群豆腐腦, 短程不收費 台北 林口 南崁不塞爆才怪, 多一條五楊更塞, 鼓勵短程, 懲罰長程, 背道而馳, 明明可以預見不可行, 卻硬幹... 執政黨真是一群阿斗, 台灣人民的不幸....
幾年後再來討論, 阻力更大, 嗚呼哀哉 ....

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請教一下,紅字部分有甚麼因果關係嗎?


免費里程就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

免費里程也不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只是儘量維持用路者的慣性,這對交通的規畫是比較好的。

慣性?藉口吧?
新店安坑交流道中和隧道南下這一斷沒塞過的人不多吧,
我承認我以後可能也會慣性安坑上中和下, 但是如果要收錢,我可能會改走台64...
你了解這個差異嗎?

我不知道您個人的行為改變會對當地交通造成什麼影響?
但是我知道只要是連假,連各地交通相關單位都不知道何時何地會塞車,即使是高速公路也一樣。

這是在說交通單位的管制措施都是亂槍打鳥......

😆😆😆
因為有管制措施所以就會改變用路者的行為,所以每次都只能以結果論成敗,
被影響到的用路者要是行車不順,肯定幹聲不斷。
回應 wish1689 (wish)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wish1689 (wish)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enjin168 (雷恩法斯特) 所寫
回應 csc7 (csc7) 所寫
看吧 ... 一群豆腐腦, 短程不收費 台北 林口 南崁不塞爆才怪, 多一條五楊更塞, 鼓勵短程, 懲罰長程, 背道而馳, 明明可以預見不可行, 卻硬幹... 執政黨真是一群阿斗, 台灣人民的不幸....
幾年後再來討論, 阻力更大, 嗚呼哀哉 ....

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請教一下,紅字部分有甚麼因果關係嗎?


免費里程就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

免費里程也不是在獎勵短程用路者,只是儘量維持用路者的慣性,這對交通的規畫是比較好的。

慣性?藉口吧?
新店安坑交流道中和隧道南下這一斷沒塞過的人不多吧,
我承認我以後可能也會慣性安坑上中和下, 但是如果要收錢,我可能會改走台64...
你了解這個差異嗎?

我不知道您個人的行為改變會對當地交通造成什麼影響?
但是我知道只要是連假,連各地交通相關單位都不知道何時何地會塞車,即使是高速公路也一樣。

再講白一點, 無免費里程就會減少木柵上新店下,新店上中和下,中和上土城下的部分車輛...
個人行為會不會對當地交通造成影響,這答案還需要問嗎?

我也在土城住過幾年,也是以二高通勤,來往於中和或土程到安坑或木柵,
上下班尖峰期間平面道路是不可能容納因收費改變行為的用路者的,
台64當時還沒全通,現在全通了改善效果如何,只有政策改變後才知道了。
回應 hifeng0336 (柴油車60K) 所寫
您可能不常常走國三南北奔波的 ..... 😌

我住台南🙂
台南系統或仁德交流道也塞車,原因是平面道路無法消化上下班車流,
之前加長引道效果有好一點,現在仁德交流道又再施工,不知道未來會不會好些?
新收費政策實施後路況又不知會有何改變?
回應 54210 (tony) 所寫
那像我常常要從西螺到嘉義,不就到大林交流,下交流道停一下直走馬上上交流道,不就不用錢,那以後像虎尾,大林交流道.....等等,一些車子 在交流道轉來轉去 這是甚麼腦筋想出來政策

你的腦筋要比官員好才能判斷這政策是好是壞。😇

現在雖名為按里程計費,實際上仍然是分段收費,你當日從西螺到嘉義,
就要付西螺到虎尾、虎尾到斗南、斗南到雲林系統、雲林系統到大林、大林到民雄、民雄到嘉義各段的費用,
政府要怎麼調整實收的金額,計算完後在攤回即可,你當日怎麼繞都是沒用的,
即使你每個交流道都上上下下,少跑六公里高速公路,這六公里的錢你還是要付的。

回應 robin222 (梅伊芙川)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kenjin168 (雷恩法斯特) 所寫
回應 csc7 (csc7) 所寫
看吧 ... 一群豆腐腦, 短程不收費 台北 林口 南崁不塞爆才怪, 多一條五楊更塞, 鼓勵短程, 懲罰長程, 背道而馳, 明明可以預見不可行, 卻硬幹... 執政黨真是一群阿斗, 台灣人民的不幸....
幾年後再來討論, 阻力更大, 嗚呼哀哉 ....

網兄所言真的不能同意你再多了,高速公路就是要讓長程的車輛來行走,為什麼還需要20公里的免費里程,真搞不懂那些官腦子裡在想什麼

我覺得比較好的做法就是不必有免費里程,但是依照不同的行走距離定出不同的費率,例如前20km每公里1.3元、20~60km每公里1.1元、60~120km每公里1元、120km以上就0.9元,如此一來短途的想上就必須付出較多的代價長途的才能得到相對應的優惠。

請教一下,紅字部分有甚麼因果關係嗎?


先聲明我是反對免費里程
但我也不認同紅字部分
這是高速公路 不是長途公路
不要混為一談
短途當然可以用 但是要付錢

我也聲明我是反對改變的,如真要改變那就不要收費最好,
如果大家都反對以致免費不可求,那我就選單一費率無免費里程。
看看這個 [轉貼]苦妞啊!父愛是你的菩提樹,警廣聽到的。


苦妞啊!父愛是你的菩提樹

這是一個平平淡淡的小人物的故事,但我們想稱他為英雄。因為他給了一棵斷枝的小樹一片生命的陽光,一個成長的機會......

一九九六年三月廿九日,在開封市和開封縣民政局領導同志的引領下,我直奔曲興鄉一個叫大蔡寨的地方,去看望一位光棍漢父親和他那身有殘疾的女兒。

在黃河邊,一個寡言少語的漢子低下了頭,我理解了他此時沉默的情懷,理解了他那剛上小學四年級的女兒,為什麼會寫出這麼動人的話:「爸爸是一棵樹......」

在偌大一個大蔡寨,李俊德是一個出了名的苦人,種地、擴堤、拉板車......,幾乎所有掏力氣的活他都幹過,到頭來卻仍落了個兩手空空光棍一條。四十大幾的漢子站哪哪是家,睡哪哪是床。

八十有七的老爹急呀,苦口婆心地勸他:「兒呀!眼瞅著你也過了成家生子的光景了,應該領養一個娃兒,老了也好有個依靠!」一回又一回,爹老淚如注的時候,李俊德便捧頭枯坐。

那天是老爹的生日,孝順的李俊德問老人家想吃點啥?老人又舊話重提說:「不能聽人喊一聲爺爺,就是死了也不能閉上眼入土。」李俊德一顆熱淚噙不住,頭一扭跑到黃河堤上那間護堤小屋裡,三天三夜沒吃沒喝也沒出門,愣是把自己的前前後後想了個透,第四天一大早,李俊德早早候在鄉政府的大門前,等到了民政所長,他說:「俺想抱養個孩子兒。」

一九八六年農曆四月廿五日,四十三歲的李俊德,抱養了一個還帶著臍帶的女嬰。當一接過那個小生命時,這個粗手大腳的漢子,就像抱過了一團火,摟也不敢摟,丟又不敢丟。回家的路上,孩子嘰嘰哇哇哭了一路,他則粗門大嗓地哄了一路。

回到家,在眾人面前打開襁褓,李俊德便和所有的人一樣傻眼了;眼前這個小貓一樣有氣無力哭叫著的女嬰,竟是一個殘疾兒!只有一只左胳膊,右胳膊則齊著大臂啥也沒有;就連那只左胳膊上,一只小手也只長了三根指頭,而且其中兩根還長到了一起......。老爹看著女嬰,再看看兒子,又哭了起來:「叫你抱養個娃兒,是指望老有依靠,弄這麼個小人兒,除了累贅,又有啥用?」一旁的眾鄉鄰也都不住地搖頭。

第二天一大早,李俊德跑到劉店集上去買奶粉。等他急匆匆地趕回來,卻找不到孩子了。緊問慢問,老爹才說是他求人抱到黃河大堤上送給路人了。李俊德一聽,撒腿就往外跑,高高的黃河大堤上,他一路找一路撕心裂肺地號著。等到好不容易找到了那已經哭啞了嗓門的孩子,看著爬在小臉上的螞蟻時,李俊德一手把她抱到胸前,心疼得把頭直往樹上撞。

那以後,李俊德專門用了整整兩天時間,抱著孩子挨戶地拜過了大蔡寨所有的門頭,請求大家接納這個可憐的小生命。李俊德一心一意地做起了這個殘疾兒的爸爸,他為女兒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叫彩霞。

一個從未體驗過家庭氛圍的中年漢子,卻獨自擔起了養育孩子的任務。剛開頭那幾天,李俊德幾乎不知道該如何下手;奶粉不知該怎麼沖,尿片不知該怎麼換,就連穿衣服這麼看似簡單的活,也做不利落。沒辦法,他只好一趟又一趟地去求住在同一個村里老姐姐,請她來給自己做示範。

為了不讓小彩霞受屈,一向辦事大大咧咧的李俊德,開始有計劃地鍛鍊自己照顧小孩子的全套本領。他輩份較高,村里的育齡婦女,不是管他叫叔,就是喊爺的,一個大男人家,怎好在人家敞懷奶孩子時去討教?他只好遠遠地觀察,然後再回到家一招一式地去揣摩,直到自己認為對路了為止。

孩子剛剛兩個多月那會兒,正趕上農曆六月,天熱得出奇,偏偏小彩霞這時患上了「吵夜」的毛病,晨昏顛倒,白天你捏她鼻子都不醒,一入夜,則怎麼也無法讓她入睡。那些日子,李俊德可算是遭了大罪了。剛開頭,為了哄女兒不哭,他總是半夜三更地用粗噪門唱那不成調的搖籃曲,或是用一根小棍叮叮噹噹地敲碗碟。後來,為了不影響老爹和鄰居的休息,一入夜,他乾脆就抱著女兒跑到黃河大堤上去游蕩。一夜又一夜,誰也說不清他到底熬落了多少星星,踢落了多少露水......。

女兒整整「吵夜」六十二天,李俊德便整整六十二個夜晚沒有合眼。開始時女兒一哭他心裡就發毛,有幾回乾脆也默默地掉淚,漸漸地也就被磨習慣了,女兒一哭他就唱歌。

白天他要幹活,把孩子交給老爹照看又不放心,他索性跑到集上買回大、中、小三個笆簍,大號的墊上小竹席,放在家裡給女兒當搖床;中號的則帶到地頭或大提上,當女兒休息時的小窩;最小的那個繫上了背帶,留著背女兒出門用。一日又一日,夕陽下,晨光裏,大蔡寨的鄉親們總會看到這樣一幕情景:李俊德背著小笆簍,一手提著中笆簍,一手拿著工具下地,背上是女兒咿咿呀呀的笑,腳下是他灑下的汗水。那三個笆簍,就是李俊德為女兒構築的三個小巢啊。


兩袋奶粉和一棵楊樹

那是一九八九年春天的事。因為頭年安葬老爹虧空太大,第二年剛開春,李俊德父女倆便幾乎斷了炊,只好靠親戚們接濟的一點糧食,搭上些野菜充饑。這樣的生活過久,大人所受的影響尚不明顯,孩子就不行了。有好幾次,小彩霞一個跟頭摔到地上,好半天都爬不起來。李俊德心疼了,去找醫生,醫生說屬於營養不良。

抱著女兒走在回家的路上,李俊德傷心地落下了淚,其實不用醫生說,他也知道孩子是身子骨虧了,可要補補,叫他拿啥補?他下決心要給孩子買一袋奶粉。那幾天,他天天都在想著錢的事,借吧,上次的債還沒還完,怎好再開口?

一天夜晚,正在大堤上背著女兒巡邏的李俊德,看著大堤上一排排的楊樹,忽然有了一個主意:偷偷地砍一棵樹賣了,女兒的奶粉不就有了?可這個念頭剛剛一形成,他立即就感到臉上發燙,身為護堤員卻偷砍大堤上的樹,那不等於監守自盜嗎?那可是比做賊更叫人瞧不起的事呀!於是,他努力地說服自己,想忘掉這個念頭,但一想到女兒,卻又沒了主張。他最終還是砍了一棵護堤樹,做了一回賊。他說,砍樹的時候,他一邊流淚一邊罵自己沒出息,覺得那一斧一斧砍的都是自己的臉......。

那棵樹替他換回了兩袋奶粉。每一回給女兒沖奶粉時,他都要臉紅一陣子,那時,他真想告訴不懂事的女兒,說她吸吮的,其實是爸爸的自尊呀!那一陣子,他天天惶惶不可終日,真怕有一天村里的幹部會黑著臉闖到家裏來,罵他是個賊......。

然而,一天又一天過去了,村里卻像沒事似的,從沒人追查此事。這反倒更讓李俊德感到汗顏。人家不追查,說明人家啥都知道,知道了卻了不來問罪,那又說明了啥?李俊德再也沉不住氣了,主動去找一位村幹部承認了偷樹的事,並主動在原來的地方又補栽了一棵小樹。讓他沒想到的是,人家不僅沒有難為他,反倒勸他說:「要不是為孩兒,你是不會動這個念頭的......。」

那知心的話語,令李俊德至今想起來還感念不已。所以,彩霞懂事以後,他曾不止一次地向她講述自己唯一做賊的經歷和感受。他是想讓女兒記住她成長的艱難,銘記大蔡寨人的大情大義......。


十個阿拉伯數字和四張獎狀

自打把彩霞抱回家的那天起,李俊德就有了一個不肯輕易告人的隱憂;如此殘疾的孩子,長大了又將憑借什麼在社會上立足呢?從未進過學門,也講不出什麼大道理的他,開始有意識地培養起孩子的自強意識來。

為了培養女兒自理生活的能力,在彩霞剛滿周歲的時候,也便拿出大半生攢下的準備蓋房子用的一千多塊錢,去醫院替孩子做了食指和中指分離手術。那些日子,他一個人天天守在女兒的病床前,拿藥、餵飯......,上上下下總忙個不停,吃也是一頓,不吃也是一頓,要多辛苦有多辛苦。

隨著生活的日漸改善,四十多歲的李俊德也曾有過幾次成家的機會,可是看看嚴重肢殘的女兒,每一回他都很狠心地放棄了。

等到彩霞稍稍懂事,李俊德便又多了一個擔心,他怕人家提到孩子那條樹樁一樣的右臂,怕這樣會傷了她小小的自尊心。為此,他曾偷偷地求過左鄰右舍,要人家提醒自家的孩子,千萬不能取笑彩霞的那些缺陷。

六歲時,彩霞該上學前班了,李俊德老早就給她買了個新書包。哪知女兒剛剛在教室裡坐了半天,就死活也不肯去了,理由是「人家都是右手捏筆,我沒有,還上個啥學?」看看女兒自慚形穢的小臉,李俊德啥也沒說,只是緊緊地把她摟在懷裡,讓她哭個夠。

然後,他讓女兒坐在腿上,告訴她,你不光只有一只左手,而且還只有三個指頭,但是爸相信你能夠把字寫得跟別的孩子一樣好......。他拙嘴笨舌地哄呀哄呀,終於讓女兒自己撿起了扔到地上的書包。

自強絕不是說說就可以做到的,何況又是一個少不更事的孩子!從此,文盲的李俊德除了當爸又當媽之外,還當起了女兒的家庭教師和同學。為了寫好十個阿拉伯數字,李俊德乾脆坐到教室裡,跟女兒一起學了起來。拿慣了鋤把的大手,這一拿起細細的鉛筆,真似有千斤之重。這倒讓他更理解了女兒的難處。1、2、3、......,一天又一天,吃過晚飯,父女倆就這麼頭挨著頭,伏在燈光下練呀、練的,不僅終於使彩霞掌握了書寫規則,更重要的是使她找到了自信。

學校的一位老師告訴我們,說她當教師這麼多年以來,還真少見像李俊德這樣的父親,更少見像彩霞這樣懂事、堅強的孩子。從一年級直到現在四年級,彩霞都是班裡的尖子生(優等生),她用左手練出的字,一個個都像在摹帖。她還喜歡參加文體活動,跳繩、踢鍵、跳皮筋......,同齡孩子會的她全部都會。除此之外,她還熱心參加班上的義務勞動,早在七歲上二年級時,就學會了做飯、洗碗、縫補衣服。說到疼愛處,這位女教師舉了一個彩霞攢鉛筆頭的故事。

那還是剛開學不久,細心的老師就發現,這個叫彩霞的小姑娘總喜歡悄悄地把同學們捏不住了扔掉的鉛筆頭拾起來。老師好生納悶,想不到她告訴老師,說她爸爸沒錢,這樣就能讓爸節省一些......。

懂事而又要強的彩霞一直都是學校的三好生,她四個學年所獲的四張獎狀,都被爸爸端端正正地貼在了牆上。李俊德喜歡女兒的那些獎狀,說是比任何年畫都中看!他說,苦了累了愁悶了,看一眼這些花花綠綠的東西,就覺得心裡一亮,覺得為人一世做一回爸爸,很值!


不速之客和三碗夢肥肉的夢

一九九五年六月的一天,李俊德家突然來了一位「收雞蛋」的中年婦女,一腳跨進李家門,她關心的好像並不是雞蛋,倒是彩霞的身世。那眼中傳導出的神情,似乎也頗為複雜。臨了,那女人說,她喜歡李家這個叫彩霞的妞,非常想做她的「乾娘」。

李俊德當時雖然沒有表示什麼,但心裡卻總覺著有些蹊蹺。後來,村子裡更有了一種說法,說那女人原本就是彩霞的生母,有親戚住在大蔡寨,得知彩霞現在的情況後,才找個藉口演出了那場上門認乾女的戲來......。有幾位親友乾脆勸李俊德,說這門乾親說啥也不能認,好不容易剛把孩子拉扯成了人樣,別弄不好叫人勾跑了。

李俊德最後還是帶女兒歡歡喜喜地認了這門乾親。他想法十分實在:孩子長這麼大還不知媽是怎個喊法,如今從天下掉下了個「乾娘」,不是正好彌補了這個缺憾?再說多個乾娘也就多了份關懷,對孩子來說也是好事。對於人家來勾孩子這一說,他更不信,是不是孩子的生母還不一定哩!再說就算勾跑了又怎的?跟親娘總不會比跟他這養父還差些!

其實,李俊德還有一個想法沒有說出口:他今年已經五十有三,由於多年積勞成疾,又無錢醫治,身體已大不如以前,特別是腰椎骨質增生,常常疼得很厲害。而彩霞才剛剛十歲,遠遠還沒有到自立的年歲。他想萬一哪一天自己倒下了,有個乾娘,孩子不是又多了一份依靠嗎?

已經初曉人事的彩霞,對「乾娘」則好像無所謂想和不想,她只知道跟爸爸親,聽爸爸的話;只知道要好好念書,做個爸爸常念唸的好人;只知道在做完作業之後,搶著幹點家務,叫爸爸歇上一歇。

這個個頭不算很高的十歲孩子,說她常常做著一個相同的夢,夢見自己已經長大了,並且賺了很多很多錢,她說,在夢裡,她用這些錢買來了好大好大的一塊豬肉,和著蘿蔔一起炖了,然後給爸爸連盛了三大碗,吃得爸爸直叫乖乖!

說這話的時候,她緊緊地偎在爸爸的懷裡,用三根手指頭,在那鄒巴巴的老臉上摸來摸去,眸光中泛著者一種嚮往的神情,亮亮的,且有些微羞澀。

她的心智隨著殘苦的磨煉而成長,明顯地超越了同齡的沈穩與體貼;她的心意也因父愛的溫暖而豐富光明,祝福她能踏實地逐步完成自己的美夢。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

這些遊客真不用心😌,努力一些可以弄個麥田圈來看看。😆
不忍看內容,祝福小珣珣順利康復。😍
我女兒小學時一句台語也不會講,台語課成績卻是全班第一名,😩
這讓她班上得全校台語演講比賽冠軍的同學心裡很嘔。😇
回應 alf3922 (家有ㄚ福) 所寫
後面你說的~我沒意見!🙂


只是--->
但這不是一蹴可幾的 要有點耐心

我對這個~~最缺的就是耐性!

另外~
我很不支持現在讓小學生塞這些麼多本土語言進去!
我是站在為人父母的立場~
很抱歉~~我無法站在民主大義的立場來看待教改這些東西~

出發點是好的!
但~~過渡時期~卻得讓學子成為白老鼠!

說現實點~
我比較願意多騰資源供孩子出國念書國際語言多學些!

為人父母~我的心是這樣想的!
只要能讓小孩將來更有競爭力!=必修的項目

人的時間很有限!
學啥~能多學都是好的!
但~~生存經驗及自己的能力~才是我想教下一代必修項目!😇


我會生氣~因為我看不到學這個的未來!
還可以預期~~還會再改!😌


我家光走教育界就兩位~
現在中學生連自己的名字寫不出來比例越來越高!
我無法期望還要塞這麼多新東西給小朋友~而且只是小學生!


現在大學生就像以前中學高中生一樣滿地都是~
企業業主~~還比較喜歡用技職生!

一堆係所~~現在主流是餐飲業!
大學資工院所教授都在大嘆~過沒幾年都要收掉~
事實證明~現在學生都不想動腦袋!

多朝影響生計的生存能力去走吧!
再坐井觀天~台灣不倒也倒在教育的根本問題上!😌

一點建議給ㄚ福大
在課堂上教的,就把它當作一門科目來學習,有能力拿高分就代表學習能力強,自然競爭力就強。🙂
學語言在課堂上是學不會的。😇
好奇問一下😇
2013/3/9(六) 保養完後,保養廠人員有沒有打電話給您,
請您接到電訪時給他們的服務評滿分?
回應 pp039773 (pp039773)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我一直不敢說.
錢乃身外之物.
開這車隨時可能永遠都不用煩惱錢財問題.
已經好運十年了.
現在計較個百分之五作啥?
😌


不不,您誤會了,是百分之十五(我要求5%只是純粹kimochi的問題,而事後查證才發現自2010.08 開始就已經符合15%資格了)
此外不是一次15%,是每次去保養都給15%,我想我哪一檔股票或基金的績效再好,都很少有15%的...

再說這也是車廠誠信的問題,不單純是錢的問題...不是嗎?


大大您誤會了🙂
這位大哥的意思是您會開這車表示您連寶貴的生命都不在乎了,還會在乎這些折扣!😇
回應 pp039773 (pp039773) 所寫
哈..我其實沒什麼研究車
只是這台是當年年度風雲車+年度銷售冠車+哩哩扣扣的一堆獎
又加上滿街都看得到的國民車種
才覺得心安才買的
至於是不是真的有這麼高的危險性我不在乎,因為我下一台車肯定不會是Toyota了.. 😞


Toyota 是好車,不要因為車商那些人的無良行為影響您的消費習慣,
他們的壓力肯定比您大,多多體諒他們吧。

雖然我買不起 Toyota,但是我一直期望家裡能夠有一台 Toyota,
因女兒讀大學後在外打工,需要買一台中古車代步,住隔壁的鄰居是個愛玩車的年輕人,
我太太向他請教如何買中古車,這年輕人他堅持只有 Toyota,其他都不好,
無奈中古 Toyota 實在太貴買不起,最後買了一台十年的 Acura,他才勉強豎個大拇指。

我這輩子大概沒機會買 Toyota,清明節快到了,真羨慕開 Toyota 的車主。
回應 pp039773 (pp039773)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無奈中古 Toyota 實在太貴買不起,最後買了一台十年的 Acura,他才勉強豎個大拇指。
我這輩子大概沒機會買 Toyota,清明節快到了,真羨慕開 Toyota 的車主。


大哥.. 有需要這樣酸人嗎?
再說了有必要在別人的遭遇上炫富嗎?

算了,您有您的言論自由,大千世界.. 😌
你開心就好....

您又誤會了,😇
因妻小在美國屬低收入戶,每年還可以領八千元的退稅,
十年的 Acura 才美金六千元,就連 Corolla 都比它貴。
回應 pp039773 (pp039773)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您又誤會了,😇
因妻小在美國屬低收入戶,每年還可以領八千元的退稅,
十年的 Acura 才美金六千元,就連 Corolla 都比它貴。


剛查了一下美國網站,10年的Acura確實只要7000上下...
至於Corolla在美國也是老國民車,10年的Corolla 實在不可能會貴到哪裡去..
我是沒有再往下查...

不過還是很感謝你的回文

我自己開的 Lancer 也十年了,都在原廠保養,技師要我換什麼我也都換,
有些小毛病一直都存在,這個月才換了右後門的六角鎖,因為車門真的打不開了,
上禮拜跑了一趟彰化,隔了兩天要開時就發不動了,好不容易救車成功,
特地從永康跑到佳里繞了一圈,回來後一熄火,再啟動車子還是發不動;
這次想省點錢先不進廠,自己用三用電表量了一下電瓶電壓只有 10.8V,用充電機充了兩次,
結果都是充電異常,這已經兩天過去了,馬上上網買個電瓶,第二天就送到,
又充了兩天電才充飽,花了這麼多時間,是省了一千多元,想想覺得也沒賺到。

我女兒說兩個胖子同事坐在那 Aucra 後座,車子稍微顛簸輪胎就會輕微卡到輪框,
我太太後來開去原廠,接待看都沒看就說這不是原廠輪圈,四輪更換要二千元,
我太太聽完後只能默默開走,我就上 amazon 買了兩個 KYB AGX Manually Adjustable Shock Absorber
不到兩百元,他們收到後帶去私人保養廠更換,工錢是兩百元,總算修好了,
要是聽原廠接待的話,後面肯定還是要換避震器,花費就要一半的買車錢了。

只要車子好,您也習慣了,建議您不要換廠牌比較好,保養廠不好就換保養廠就好。
回應 a89416503 (牽手高飛) 所寫
回應 lulululu (老天爺)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剛去點他的PO文.
都有偷渡夾藏房仲網頁.
我肏你媽個老臭屄.
心機這樣重?



😡😠


正要開版問這件事
因為這位大哥(or大姐)每次開版都來這招
超級好奇的.........叩謝梅子大以身試法😇

如果連結是黃色的我有可能會點😇


改好了😊
回應 wintercold23 (QQ小魚) 所寫
前陣子家裡的表妹說想要住外面要搬出去住
可是她也沒有找個女室友陪她
這樣會不會蠻危險的阿
她說她想買預售屋
感覺預售屋好像有點不穩定說😵
地震像核彈,傷的多是無辜之人,天象真要示警,有請雷公電母即可,地牛還是繼續睡覺就好。
回應 sentra200411 (終極車手) 所寫
真以為SENTRA M1 = 後行李箱+烤漆 = 3000?

1.如果桃園區NISSAN = 原廠行李蓋+原廠烤漆 = 12500

2.不然可以NISSAN原廠問看看?

※其實講究就是...=...關係!

個人「知心好友」桃園區NISSAN = 穿西裝+打領帶階級 =啥階級?

NISSAN原廠修護區=
1.藍色修護技工
2.白色領班階級
3.西裝+領帶

※其實...在世上還是有階級 = 上班還是有服裝階級。

重點是?😇
回應 sentra200411 (終極車手) 所寫
不用原廠9折8折7折.....

如果用車在原廠有真正→「知心好友」

簡直是....超便宜....................如上所說(後行李蓋一卡+原廠烤漆=3000)

※不然原廠是一卡沒有(原廠膠條)後蓋一卡8000+4500烤漆(算一片半)
=12500

※通常烤漆...算片→車門各算一片。葉子片也算一片]。後概算一片半...(烤漆算法)

原廠烤漆:一片3000(應該不會降價)

再跟大大請教一下:
您的知心好友如何養家活口?🙂
回應 gama538919 (爾希特) 所寫
可以叫別人幫你開單
然後把單子拿去店裡
只要單子上其中一項沒有 就直接換一家


好樣找中醫看病然後自己到藥房抓藥😀
回應 sentra200411 (終極車手) 所寫
我一併回覆:

1.廠內就是有一課長是我同學(穿西裝+打領帶)
2.我SENTRA M1 車子2010年..路邊停車被人撞(好大凹不知誰撞)
3.我告知我同學桃園附近原廠NISSAN維修廠(當年大學死忠玩票好友)
4.他說簡單處理。

A.一卡報廢車後蓋 = 他去拗(凹)
B.他幫我車子從側門進入=甭經過正常車道進入=因為有監視器看著
C.他一手幫我處理

※不然原廠一卡後蓋+烤漆=12500

※用一卡拗來後蓋原廠(至少還有原廠封膠=原廠後蓋)....換原廠零件沒有(原廠封膠=像換過後蓋車子)
車子四門+引擎蓋+後蓋=原廠才有....「封膠」...這是基本常識。

一卡後蓋+烤漆=變成這樣


這例子只能說是您比較幸運吧? 算是個案,並不能適用其他人。

就算您買 Sentra 時是因為您的大學死忠好友在 Nissan 工作,
您也不能期待他以後會為了朋友兩肋插刀在所不惜,不是嗎?
回應 sentra200411 (終極車手) 所寫
回應 pp039773 (pp039773) 所寫
回應 sentra200411 (終極車手) 所寫

我早說過是..個案
畢竟是同學 = 脫褲子一起洗澡過的同學......
※只是給版主「省思」 啥是.....「知心好友」


看到現在終於看懂了
原來樓主是在為「知心好友」在舖梗啊...

不過樓主.. 你出來江湖混,拿人好處也是要還的啊
哪天您的「知心好友」到了您擅長的領域
你還是要吐還給人家呀...

當然我知道真的知友不會在意
但當他有難有需要幫忙,他一樣會為他兩肋插刀

我不求Toyota一定要給折扣或是優惠
但是當他們連基本的誠信道德都沒有的話
那還有什麼值得回原廠的?
此外竹北廠可能還涉及了虛報維俢的事實
也就是我的零件在不涉及安全及損壞的情況下
還要求我換掉避震器,而且還要一次換掉4隻

當誠信已經盪然無存,就算他給你再多的知心折扣
只要再多虛報幾次,還不是回本,這件事我會再找時間另外擬文

感謝終極車手花這麼多的時間回文及建言... 😆

不然版主真以為「NISSAN」都玩舊零件上路?

1.你一直以為我跟閣下開玩笑!
2.你以為你是10年頭大車友就能有折扣?
3.我甭(不用)就能跟同學.....原廠12500...我3000元解決

※本來社會就是如此 = 任何領域你有關係 = 會....游刃有餘

◎至於您說..該有回饋 = 一聽就知道版主是無好友的人。

◎我真的不會說謊 = 版主真正「知心好友」的存在 = 您一輩子都不會有。

※因為 = 您都不相信人 = 怎會有知心好友呢?

如果您的這位知心好友有動用到公司的資源為您私下服務(如果沒開發票),
那是有問題的,怪不得您一開始就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好像怕事情曝光。😇
回應 sentra200411 (終極車手) 所寫

事件是2010年桃園區原廠(NISSAN)

1.我有發票 = 放心就是3000元
2.他幫我掩飾非常好。(畢竟不是正常車道進入車廠)從外側進入。
3.後蓋+烤漆 = 都是私下課長跟屬下之間完成。
4.畢竟車已經進入車廠 = 有監視器
5.就是這部車子進入到出去 = 三日

※那就看同學(知心好友)怎處理............................

◎真的車子偏道進入車廠三日才出....還是偏道出廠→就是如此...= 不能正道出廠是真。

還是為您有這位好同學感到溫馨🙂
回應 asdfgh0419 (歐洲好好玩) 所寫
較油漆嫂先幫您弄成白虎
應該會更有氣勢😆😆

白虎? 青龍!
前往討論:醫生給我~
射的好🙂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每天都會看到啊,
注意看,
每次出現這種情形都是在半點的時候!🙂

是什麼原因呢?
我也想買一個無線遙控裝置接電腦看電視,不知道觸控版是否比滑鼠好用?
是否有大大用過這個羅技 無線觸控鍵盤 K400r,好用嗎?
前往討論:用42吋電腦上優卡
好評🙂
回應 a89416503 (牽手高飛) 所寫
我差點嚇死人😆

😲可是還差兩公分😆
回應 nn (Dr. N) 所寫
回應 abaris (想放假的老爸) 所寫

這樣....還看的到明天的太陽嗎?😞

太陽是肯定見的到滴~只是你看見的陽光可能會變小變細變成一條線而已…相信我…至少我還有能力可以在這邊po文…對吧~😆

大大有強迫症嗎?😆
回應 lovebubu (BU喜歡~) 所寫
回應 saurar (saurar) 所寫
這樣子弱勢家庭怎辦?

你才知道~
大學申請入學的備審資料

窮苦人家的孩子哪有那麼多時間和錢去參加一堆比賽獲營隊拿資歷

事實上備審資料就那麼現實~搞越多名堂當然越多可觀性

而弱勢者
除非天資過人

不然和家境好的孩子一比就先輸一半了
最近大女兒準備這些資料我看到才發現???人家怎麼隨便拿都一大疊~我們呢?除了成績單.....沒了....
😩

我女兒申請大學的面試資料也是只有幾張他自己手寫的 A4 紙,連封面也是 A4 紙做的,
參加兩個系,每個系各 30 人,十人正取,十人備取,我女兒就都在那另外十人中。😭
我加台南永康已經數位化了,聽說要裝專用機上盒,
每家以兩台為限,多裝要多付錢,我就沒參加了,
現在看的也是數位電視,只是是無線的。😇
見了面後就和解吧🙂
高手過招點到即止,只有潑皮無賴才會死纏爛打。😌
以前聽警廣介紹 高雄市老人公寓,我覺得蠻好的,您可以參考參考。

我比較支持收費,如組織有盈餘,可以捐給專門照顧弱勢老人的慈善機構。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oxoxxyz (小爺) 所寫
回應 ken06110878 (仙草雞) 所寫
待用是一個不錯的點子,而我也相信會有越來越多店家也採用這種方式
因為真的會提高店家收入,而且也能幫到弱勢族群,
只是就另一方面去看,捐的人多,去用的人少,而且也要里長帶去才算
那久而久之捐多少,剩多少誰算的出來,再者一碗麵75元真的不算便宜
店家如果有心,至少售價也該多少有些折扣,比方一碗待用麵75元
捐款者出60-65元,剩的店家負擔,這樣店家才算真的有付出愛心😇
不過還是要給閃大一個讚😀畢竟真的會想為弱勢團體想的人不多了


真的!

店家回饋一點也是因該的!😆


非常棒的想法,
我一定幫忙帶到!🙂

店家能夠建立此待用平台已是最大的善舉了😍,我不覺的店家本身有必要做得更多。🙂
回應 everlast2936 (小羊逃) 所寫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台灣是第一個在國道將計次全面轉入計程收費的國家,
而且計程費率目前全世界最低,美中不足的是還沒有達到真正的走多少收多少(因為有不合理的免費里程),
跨出這一步算不容易了!跳脫現在計次收費的觀念不容易,畢竟行之有年,但是公共政策大家都不配合,
永遠都在原地,不會進步。如果大家都只單靠車牌辨識,哪天人家塗改車牌,好死不死扣到你的錢,
到時候再來叫說ETC很爛扣錯錢,那是什麼道理,怎麼樣都有理由說嘴。

這世界應該還有不收費的高速公路吧😌
因為機車不常騎,電瓶常故障,已壞了四個,每個都撐不到一兩個月,
已經用腳踩大半年了,在露天買了一個磷酸鋰鐵電池直接替代機車電瓶,
換了兩天感覺發動時電力很強,應該可以用很久吧!

規格:八顆 A123 26650 電池(中古)帶報護板、12V、4.6AH,NTD1120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everlast2936 (小羊逃) 所寫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台灣是第一個在國道將計次全面轉入計程收費的國家,
而且計程費率目前全世界最低,美中不足的是還沒有達到真正的走多少收多少(因為有不合理的免費里程),
跨出這一步算不容易了!跳脫現在計次收費的觀念不容易,畢竟行之有年,但是公共政策大家都不配合,
永遠都在原地,不會進步。如果大家都只單靠車牌辨識,哪天人家塗改車牌,好死不死扣到你的錢,
到時候再來叫說ETC很爛扣錯錢,那是什麼道理,怎麼樣都有理由說嘴。

這世界應該還有不收費的高速公路吧😌

我們官員就最喜歡玩弄數據了~就拿美國來講好了,不收費的高速公路比收費的還多,但他們也可以說成費率比我們高2.7倍😆

教授
我聽說美國收費的高速公路都是私人建設的,是真的嗎?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我聽說美國收費的高速公路都是私人建設的,是真的嗎?

據我所知,許多是私人出資興建和管理,但並非全部。

明白了,謝謝!🙂
回應 observer (下水道清潔工)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店家能夠建立此待用平台已是最大的善舉了😍,我不覺的店家本身有必要做得更多。🙂


今天有間食品公司如果推廣「送愛心給弱勢」
請你捐錢,按原價買他們公司的東西
這些東西,請弱勢的民眾憑低收清寒證明過來領取
領完為止,公司不另外加碼

會不會覺得哪裡怪怪的?


我覺得一碗 75 塊的海鮮麵,扣除利潤,成本應該不到 60
都說是做愛心了,還要賺利潤,不是有點奇怪嗎?

好比說,3000塊的待用,按原價只能供應40碗
如果老闆娘做愛心做到足,用成本價,不是能供應50碗以上嗎?
何況又不是讓老闆娘虧本

何況,現在打響名號,會有更多人來吃麵順便捐待用金
生意變好了,不也算名利雙收嗎?

除非一碗海鮮麵真的成本就要 75,老闆娘賣給一般客人都沒賺 (可能嗎?)
或是待用的麵,料給的特別多

否則我覺得這些還是可以討論的


我認為店家建立平台是整個慈善事業中最重要的一環,
類似化學反應,在一個封閉的系統中能讓這反應一直有效率的產生下去,
這個系統如果運作良好,就可以大量複製,代用平台普及後,
這個慈善體系就可以達到她最大的運作效率。

店家本身在反應中扮演觸媒的角色,並不需要有能量或質量的耗損(實際上多少還是有一點),
購買代用商品、分享資訊或收尋有需要的人來使用代用商品才是實際參與反應的物質(出錢)或能量(出人),
都會消耗質量或能量,以反應的過程或結果來看,他們提供的資源得到正確的配置,
輸入的質量和能量接近輸出的質量和能量,這就是最有效率的系統,我認為觸媒也被耗損質能的話,
或者連平台本身都有質能損耗的話,這個系統就不是最好的系統,最後甚至會崩潰。

我從自己的小孩成長、學習、受教育,到他們現在讀大學,在教育上我觀察到,
學校或家長為了要追求學生學習的成績而採取的教學方式,多是短視近利之舉,
長期運作下,普遍成績反而不好,對投入大量教育資源的父母與學生,真是情何以堪!
我再觀察政府的施政也是一樣,所以我得出一個結論:
一味追求效率的最大化,最後會變的最沒效率。
現在我改一下
一味追求慈善的最大化,最後會變的最不慈善。
回應 observer (下水道清潔工) 所寫
是的,當我們自己做不到更好時,沒有立場質疑正在做的人
或要求他們無償付出
我認為麵攤老闆娘與他兒子應該是心地光明,動機純正的

只是在這個尖酸刻薄社會
有時在努力行善的同時,若能注意不要落人口實,免受瓜田李下之累
會更好,只是難免戰戰兢兢辛苦多了

其立意行善雖人言可畏但求問心無愧而已


回應 observer (下水道清潔工) 所寫
不過,您的說法

是不是表示
對於國內(偽)紅十字會或其他(號稱)慈善基金會
以手續費等名義A走我們的捐款並解釋為必要行政成本
只能予以忽視呢?

如過能量守恆能類比到社會組織上也能成立的話,這組織必然也不能違反熱力學定律,
這種包山包海的慈善組織,其效率必然低落,輸出的能量與輸入的能量相比,耗損一定很大,
資源在組織中耗損或浪費我是可以容忍的,但是行善的金錢物資錯誤配置我就無法忍受。

回應 everlast2936 (小羊逃) 所寫
回應 cmt8001 (老朱) 所寫
e-tag已經免費裝了
各位大大討論了半天
不知誰能告訴我
到底裝了有什麼缺點或壞處


我只知道不裝的缺點....
就是沒有帳戶扣錢要等收帳單,第一次會用平信寄,但是平信容易寄丟,有風險,而且到超商繳費還要加代收手續費。
第二次是掛號的帳單,會另外加收處理費,光想到走一趟高速公路還要等待帳單,就有點....
主要是怕可能忘記繳錢另外有罰單,蠻麻煩的!有帳戶只要知道帳戶中有錢就可以了

穿越嗎?😆
前往討論:他X的 高公局
😍
校園大了什麼鳥都有😆
前往討論:環頸雉
如果經濟的問題可以克服,還是學學美國人,長大後就獨立吧,
父母的觀念跟不上時代的演變,你不應該遷就,要向前看啊。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

所以八王之亂後,上百萬的漢人軍隊消滅殆盡,沒有限定非漢族才可以逐鹿中原吧。
即使沒有外族內遷,遊牧民族要南下牧馬腳程還是比南方民族腳程快得多。

真正的原因還是漢人渾蛋,為了爭權奪利,自相殘殺;
冉閩雖號稱六朝第一英雄但也是一個認賊作父的漢奸。
李白的原文到底是哪一種?😵

http://zh.wikipedia.org/wiki/靜夜思

《靜夜思》李白
現今流傳的版本源於清朝文人蘅塘退士在乾隆28年(1763年)編成的唐詩詩集《唐詩三百首》


低  舉  疑  床
頭  頭  是  前
思  望  地  
故    上  月
鄉  月  霜  光


《全唐詩》由清朝彭定求等10多人在康熙44年(1705年)編成,是當時的欽定版本,時間比《唐詩三百首》早58年,全詩沒有「明」字出現:

低  舉  疑  床
頭  頭  是  前
思  望  地  
故    上  月
鄉  月  霜  光


《唐詩別裁》由清朝沈德潛在康熙年間編纂。雖然與《全唐詩》都在康熙年間編成,但《靜夜思》的內容亦有不同:

低  舉  疑  床
頭  頭  是  前
思  望  地  
故    上  月
鄉  月  霜  光


《唐人萬首絕句》由明朝趙光在萬曆年間(介乎1573-1620年)編成,時間比《全唐詩》早85-132年,比《唐詩三百首》早143-190年。《靜夜思》內容如下:

低  舉  疑  床
頭  頭  是  前
思  望  地  
故    上  月
鄉  月  霜  光


《唐詩品彙》由明朝學者高棅在洪武26年(1393年)編成,時間比《唐人萬首絕句》早180-230年,比《唐詩三百首》早270年。《唐詩品彙》記載的《靜夜思》與《唐詩三百首》的版本有異,內容如下:

低  舉  疑  床
頭  頭  是  前
思  望  地  
故    上  月
鄉  月  霜  光


據考,宋朝郭茂倩《樂府詩集》本詩作:

低  舉  疑  床
頭  頭  是  前
思  望  地  
故    上  月
鄉  月  霜  光


後《全唐詩》也沿用此本。

求鑑定 🙂


昨天才去COSTCO換兩個輪胎,店員說公司規定新胎只能安裝到後輪。
回應 buickgnx (MUSCLE控) 所寫
如題,本人在這此win7更新後

來到這都會顯示錯誤😰

導致我被檔出去....請管理員之援😞

IE 10瀏覽器進入優卡會顯示這畫面....

明明是在討論磨擦力的,卻有人一直再說爆胎的事,新胎裝前輪就不會爆嗎?😌
回應 lovebubu (BU喜歡~) 所寫
這兩天~~一堆病患在問還有甚麼不能吃?吃了這麼久怎麼辦?😭

窩都快不知道怎樣回答了~

會不會有些藥丸也是毒澱粉做的?
前往討論:毒澱粉
這樣說來,我這被洗過的基因不知能撐幾代?😴
奇蹟😍
年紀大了一切動作不要太急要慢一點,多保重。🙂

回應 9267 (Formosa) 所寫

😌😌


看到“翻身”就會想到這個笑話😌,小時候看到時真是超好笑。😀

一天,街頭圍著一些人。一幹部覺得很奇怪,進去看,原來地上有一個死屍,胸前還寫上了大大的“我解放了”。高幹覺得刺眼,走去一腳把屍體踢翻了過去,屍體背面寫著:“我翻身了”。

前往討論:2013 優卡接龍 Part 4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另外,本次修正也增加汽車上、下車開車門前未留意側後方有無人車通過(應以2段式開門),將扣8分,以左腳控制煞車踏板扣16分等扣分項目;普通重型機車則增加行車時雙腳懸空,未置放於腳踏板-扣8分,加油門併同緊握煞車方式之非正常操控車輛行車扣8分。

原文網址: 考照新規!兩次轉彎未打方向燈 下次請早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3/06/10/11490-2949375.htm

雖然我是不鼓勵左腳踩煞車,但覺得有點管太多了.....😇

要是不限制左腳踩煞車,所有的汽車教練都要失業了,
因為他們左腳一定會重踩煞車而無法教學生如何用左腳踩煞車來開車。


這條裝 eTag 的車主一樣要擔心吧!遠通盡出這些蠢才。😌
宅男說謊,同性雜交派對感染的,鑑定完畢。

一次無套肛交的愛滋感染機率為50分之一(2010, 澳大利亞),
一次無套陰交的愛滋感染機率低於900分之一(2012.01),
一次無套性交的梅毒感染機率為30%.
換句話說, 假如只有一次無套陰交, 那就是30%梅毒及0.1%的愛滋的機率。
前往討論:台中宅宅的豔遇

前往討論:下周油要漲價了!!!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回應 tm20 (周爸) 所寫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回應 tm20 (周爸) 所寫

😰😰😰你是破出.....

別再改名字了啦!!

都搞不清楚,怎模那麼多的人認識我,而我卻不認識他

那我改叫破大好了😆😆



都好~~ 別亂改了

至少又找到一個認識的


奇怪
現在改不動
😞😞


可能是破大不吉利所以改不了😇,改叫破爸可和周爸呼應。🙂
前往討論:To 破大
頂給探長看😆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這種問題是在練習用數字來做思考過程的敘述,不是練習計算能力。

如果沒有說明 3x3=9 中,其中一個3的來源,老師給錯是對的。


就像問怎麼從台北到高雄,不能因為住桃園,就回答說從桃園坐火車.....

明明教的是乘法的計算,卻考思考過程,😩
考教分離一直是我們教育失敗最大的原因,😌
口號和目的永遠不一致,永遠讓家長與學生無所適從,教改就是全國家長與學生最痛苦的經驗。😠

回應 r90121 (大雄) 所寫
忍著點,既然在這個遊戲規則內受教育就盡量去配合它吧,在我們大人看來方法很蠢,但小朋友則不然,試著去了解並用學校的方式去教她,不然考試又要吃大虧,不是嗎

我小孩以前學這個單元時我也很火大,.但是沒辦法,考試就是要這樣寫不然是算錯喔.

快放暑假了,你就教她原有的方式吧,否則依教育部規定那種算法只會變笨而已😀🙂🙂

就當作被強姦,抵抗不了,那就閉上眼睛享受那凸如其來的快感

回應 a665433 (小三) 所寫
😌差這一題..100分..

面對這些低能老師,這樣理解也是對的,但這是消極的做法,
積極的做法是把教學的權威抓回來到自己手上,不能交給老師和學校,那是靠不住的,
趙少康遇到這樣的問題時,他說他都可以當他兒子老師的老師,為甚麼兒子還不聽他的?
因為他兒子跟他說;老師考以給他一百分,他不行。😀
我的做法是完全不在乎分數,由其是小學,所以我家從來沒有因分數或名次上的獎勵,
然後幫小孩分析問題,只要是考試題目題意偏差語教學內容不一致,則此題無意義,
在女兒還小學時,我就和她說,真正要擔心的是考一百分,
因為小學課程的內容很多都是錯誤的,題目更是常出錯,
如果考一百分剛好證明學生的頭腦不會思考,會被洗腦或向權威妥協或屈服,
這正是最可怕的,我要的是一個能讀立思考有自己意見的小孩長大,
不是自己小孩成了一個唯唯諾諾的人。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rolkilos (小光) 所寫

這種問題是在練習用數字來做思考過程的敘述,不是練習計算能力。

如果沒有說明 3x3=9 中,其中一個3的來源,老師給錯是對的。


就像問怎麼從台北到高雄,不能因為住桃園,就回答說從桃園坐火車.....

明明教的是乘法的計算,卻考思考過程,😩
考教分離一直是我們教育失敗最大的原因,😌
口號和目的永遠不一致,永遠讓家長與學生無所適從,教改就是全國家長與學生最痛苦的經驗。😠



因為學數學的目的,並不是要訓練出一台計算機....

您說的完全正確🙂,我只是引您的文說出此題是不合理的,
小二才剛學乘法,就像在學蹲馬步,總不能期望這時學生有上擂台比試的能力吧,
這時把學生叫到擂台上和教練對打真的很殘忍,教練贏的一點也不光彩,
然後很多父母恨不得也能上場海扁教練一頓呢!
回應 hanson-huang (黃頭鷺) 所寫
學校考題的荒謬,有時候令人瞠目結舌。


記得兒子在小二還是小三的時候,有一題題目是這樣,

葉子是下列哪種形狀 A. 卵形 B. 菱形 C. 手掌形 D. 橢圓形


我兒子說他考慮很久很久,最後他決定 ABCD 全選,不過他知道答案應該是要他們選 A,因為他在同學的評量中見過這題。

想當然耳,全選一定是錯的。不過他還是鼓起勇氣去跟老師說這題應該是全都對。


老師問他,怎麼會有菱形跟手掌形的葉子呢?
他答:學校旁邊公園的烏桕就是菱形葉,楓葉是手掌形。

後來老師從善如流給分。


兩相對照,高下立見。

黃頭鷺大大兒子的老師是個好老師,學生的答案不是出版社的標準答案,
老師會聽學生的解釋並且認同,不過能主動找老師溝通這真是不可多得的勇氣,
當然啦,如果老師主動詢問學生那就是超級好老師了。

版主女兒的老師看見學生的正確答案,居然不找學生談談就以自己愚蠢的腦袋
恣意判定學生思維錯誤或有瑕疵就不給分,殘害教育莫此為甚。
回應 snkkof0405 (小哀) 所寫
計程收費後~

到時會不會有一推人要上高速公路前都把車牌拿下來在上高速公路或是用別人的車牌~

到時大家的車牌就要小心了~~~


以上是猜測的~~~

如果用別人的車牌而他的車牌有裝 eTag,哪你就安啦,😆
原車主發現被盜用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了。😌
回應 jack36 (jack2011) 所寫
踩到腳抽筋😵

😀😀😀
體力真好😍
划的和踩的船不一樣嗎?
回應 620109 (鹹蛋超人)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hanson-huang (黃頭鷺) 所寫
學校考題的荒謬,有時候令人瞠目結舌。


記得兒子在小二還是小三的時候,有一題題目是這樣,

葉子是下列哪種形狀 A. 卵形 B. 菱形 C. 手掌形 D. 橢圓形


我兒子說他考慮很久很久,最後他決定 ABCD 全選,不過他知道答案應該是要他們選 A,因為他在同學的評量中見過這題。

想當然耳,全選一定是錯的。不過他還是鼓起勇氣去跟老師說這題應該是全都對。


老師問他,怎麼會有菱形跟手掌形的葉子呢?
他答:學校旁邊公園的烏桕就是菱形葉,楓葉是手掌形。

後來老師從善如流給分。


兩相對照,高下立見。

黃頭鷺大大兒子的老師是個好老師,學生的答案不是出版社的標準答案,
老師會聽學生的解釋並且認同,不過能主動找老師溝通這真是不可多得的勇氣,
當然啦,如果老師主動詢問學生那就是超級好老師了。

版主女兒的老師看見學生的正確答案,居然不找學生談談就以自己愚蠢的腦袋
恣意判定學生思維錯誤或有瑕疵就不給分,殘害教育莫此為甚。

在台灣----很正常....😌
在偶粉小的時候,有次老師問:高速公路為何中央分隔島都是種樹呀?(那個年代真的幾乎都是種樹)
我:用來遮擋晚上對向來車的燈光😀

老師:不對!!是國家為了老百姓的健康,讓老百姓多看綠色來保護眼睛,開車也不會疲勞😝

😩然後我受了同學一陣嬉笑

老師是教體育的嗎?😆
此路對向居然都無來車,運氣真好,果然有神明庇佑。🙂

http://goo.gl/maps/ExMS4
你做舅舅的就買台電動車送他不就解決所有的問題了,如果他不要電動車,
那你不是瞎操心,因為此事和你真沒甚關係,你在此事上完全無能為力。
火龍果
前往討論:猜猜這是什麼花 ?
經常抽插用KY保養會凍卡久嗎?
可以試試常用WD40潤滑🙂
前往討論:天殺的讀卡機!!
後面有大車我一定讓,車多時也絕不切到大車前面,怕有狀況他一定煞不住會騎上來。😇
前往討論:高速公路
台灣每100人中,有36人在過去一年曾賄賂,賴女也是其中之一吧。😌
疑鄰盜斧😌
BNC端子上應該只有視訊沒有音訊,看不懂要如何以聲追人?😵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wayne66 (韋恩) 所寫

據我當天觀察(我兩次都有去),出席的人藍營至少占三分之二

攸關公理正義的事,沒有藍綠之分

第二句話我認同~
但第一句話是不大負責任的評估

我認為韋恩大第一句話的評估蠻正確的,
畢竟藍營對倒馬是沒有顧忌的,
綠營的倒馬?嘿嘿嘿!😆😆
前往討論:萬人白T凱道送仲丘
我家小孩也愛玩,卡通也持續看,他們今天也有討論這條新聞,
我女兒讀高一時隔壁班的同學拿到台灣區亞軍,也是女生。

但是遊戲王卡片滿貴的所以買的不多,我都買電玩的卡帶或光碟給小孩玩,
從 GB 到 Wii 都有,重點是玩遊戲而不是收集卡片。

這篇短文 Polymorphism and Yu-Gi-Oh 很有趣,
可能就是玩遊戲王的關係,我的小孩上大學時學 OOP 時毫無困難。
三個方案或更多方案,政府都預設不會比目前實施的方案少收錢,所以政府已穩贏不輸了;

再看看遠通,如果能以最少的收費次數收到所有的過路費,遠通將得到最大的利益,
要達到這結果,只要給用路人最大的免費里程即可達到,免費里程愈大,
遠通的收費成本越低,更可以規避很多因帳單數量浮濫而可能發生的糾紛;

目前高速公路主要的用戶是經常行駛短程的用路人,當然希望免費里程越大越好,
免費里程20公里的方案可以使以上三方都得到最大的利益,當然會勝出;

但是免費里程20公里少收的錢,都將從行駛中長程的用路人身上來補足,吃虧最大的則是
經常行駛中長程的用路人,如此一來標榜最公平的依里程收費的公平性則完全被犧牲了,
但這個社會大家不都是在追求利益而活,誰還在乎公平呢?
回應 mk2_is_good (MK2)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三個方案或更多方案,政府都預設不會比目前實施的方案少收錢,所以政府已穩贏不輸了;

再看看遠通,如果能以最少的收費次數收到所有的過路費,遠通將得到最大的利益,
要達到這結果,只要給用路人最大的免費里程即可達到,免費里程愈大,
遠通的收費成本越低,更可以規避很多因帳單數量浮濫而可能發生的糾紛;

目前高速公路主要的用戶是經常行駛短程的用路人,當然希望免費里程越大越好,
免費里程20公里的方案可以使以上三方都得到最大的利益,當然會勝出;

但是免費里程20公里少收的錢,都將從行駛中長程的用路人身上來補足,吃虧最大的則是
經常行駛中長程的用路人,如此一來標榜最公平的依里程收費的公平性則完全被犧牲了,
但這個社會大家不都是在追求利益而活,誰還在乎公平呢?


我在乎

很多人都在乎

只有少數既得利益者不在乎


我猜您在此事上也是為著追求您自身最大的利益而做出選擇無免費里程的決定吧?

利益不全然是金錢,時間也是金錢,在高速公路的都會區路段行車卻不塞車,
好心情更是無價,您只是想用金錢來阻卻一些不願花錢的用路人,您說是吧?
恭喜😍😍😍
前往討論:放榜了!!

回應 block0112 (凱子) 所寫

認真回土城哥:

1.我不期待他會收回那些話~而我跟他也不只這麼一件事~我只希望他最好從此退出優卡~當然~如果他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我找人去跟他要飯局~那我退出~

~以下恕刪

這件事我對這點給凱大一個建議,溝通或談判需要的是結果,條件一開出來就不要改變,
如果談判沒有任何進展又開出新的條件,這樣會讓對方很難判斷您的意圖,
如果因此達到了您的目的,您很幸運,反之如果對方完全不予理會,
此事也不會有結果,更不會出現有證據的真相了。

身為旁觀者,我比較孬,不敢選邊站,所以兩邊的說法我都相信,並且不矛盾,
我也相信雙方對於對方的認知也都是真實的,不能改變。
另外沒有結果的爭執是常見的,在優卡上就很多;
尤其基於人類的認知能力,更多的事件是沒有真相的。


回應 mycarwww (Sky) 所寫
回應 block0112 (凱子) 所寫

訴求從未改變過~如果有證據就拿出來~

我對他的態度更是明顯~請他離開優卡而已~

AS88大大應該是說: 這沒有出現在訴求中

是如 Sky 大大所言,
凱大要求的~請他離開優卡而已~,並未出現在開版文中,

回應 block0112 (凱子) 所寫

訴求從未改變過~如果有證據就拿出來~

我對他的態度更是明顯~請他離開優卡而已~

我想我是這樣理解的,
因為雙方在討論區上的糾紛,凱大開版的目的是要求大尾大離開優卡,
希望用見面吃飯一事的真相來定輸贏,因為大尾大說手中有證據,
所以凱大就以要求大尾大公開證據來決定誰離開優卡。

不過以雙方在討論區上的糾紛來賭誰退出,這賭注也太大了,似乎不成比例,
所以我猜應該另有他事為因,只是我們旁觀者不知道。
如果我猜得不錯,既然是檯面下的事引起的,還是檯面下處理才是解決知道,
相關人等不應迴避更不可以拿到檯面上說事。
我認為大家都不要處理,讓時間沖淡不好的記憶是最好的方式。
個人體驗:
節儉是美德😇
浪費才是真幸福🙂
前往討論:一個地球兩個世界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個人體驗:
節儉是美德😇
浪費才是真幸福🙂

相當有趣的見解!


也對啦,
吃不完丟掉的食物可以當餿水餵豬,
吃多了囤積成脂肪剩下的成為糞便可以給細菌當食物,
挺幸福的!


但能不能把這份幸福分給許許多多骨瘦如柴沒食物吃的孩子們呢?

每個人觀察事情後的想法真的很不一樣,閃大和我可能有同樣的經驗,但是卻有不同的見解,
我觀察我養的灰鸚,脾氣不好時會拿花生亂丟,我還被砸到過,我很確定牠是對我不爽;
吃食物的時候碎的掉滿地,我也覺得這是浪費,但想想牠們本來是住在熱帶雨林的天棚上,
掉下去的食物也是整個雨林生態很重要的一環,這時我就不會把浪費當做是負面的意思了,
想想我們以前的生活連浪費都不可能,現在的日子我反而覺得能浪費真的是幸福。

再講一下內線龜車吧,當我們在分秒必爭趕路時,它們卻有寶貴的光陰可以浪費,
回頭想想自己,再看看它們,真羨慕它們那麼幸福,雖然他們有點不道德,
要是我們也像它們一樣有時間可以浪費並龜在外線,那也不會和他們計較了。

我也同情那些飢寒交迫的人們,也希望那些生活奢靡的人們能良心發現後幫助他們,
使他們生活得到溫飽,但是我不認為自己的生活剩餘能改善這個社會什麼不公不義之事,
我只是這個社會生態系裡的一個小人物罷了,從不期望做到超過自己能力的事,
要我在這個萬惡的資本主義社會過清貧的生活是很辛苦的,我不想過也不要求別人過。
前往討論:一個地球兩個世界
遇到酒托女了😲
看看這帖 看看台湾山区的小学,太黑暗太腐败啦(转载)

我想沒有教改就不會有這些落實教改理念的小學,在一些網友的眼中,
這些迷你小學豈止是浪費,簡直是腐敗了,但是我們的社會進步了,
過去的日子也回不去了,我們做家長的也要多看看並且調整自己的想法,
改變一些舊有的觀念,然後才能真正幫助自己的小孩成長。
前往討論:連猴子都能上大學
回應 goldelephant (goldelepha)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M) 所寫
回應 goldelephant (goldelepha)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M) 所寫
回應 yihoma543 (鬍子怪) 所寫
回應 akaboeaeaga (M) 所寫
帶她去摩鐵~你煮給她吃 😊

Q大住的摩鐵有瓦斯爐😲😲


😲 摩鐵沒有瓦斯爐?? 那我鑽木取火 😊 😊

摩鐵有那種東西嗎😲


那妳們互相煮海陸大餐生食好了~ 😆 😊 😊

我本人好像只有山產😊

這明明是海鮮😇,而且活的會越揉就變得越粗。😆


河南人😌
回應 001122 (力天) 所寫
回應 lovebubu (BU喜歡~) 所寫
回應 001122 (力天) 所寫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老板收30元然後退5元所以是實收25元

夥計拿5元後只退3元給客人所以是夥計污掉2元

所以重點是污錢的是夥計!

而25+3+2還是30!

甘1元鳥事?!



25+3+2還是30! 我ㄝ知

但他們一開始是每人各付十元 但又各收到一元 那是不是他們實際付了九元

乘三就二十七元 被A二元 加起來是不是二十九元 那是不是一元消失了

一元跑去哪了 😀


你問這段話~真的是自問自答
一開始拿十元~又拿回去一元~這樣拿多少出來?27
老闆拿25~員工汙兩元~不是剛剛好~把三個人拿二十七元加兩元幹嘛???應該是減兩元A走的~剩下就是付款的~

你硬要說一開始十元~後來退伍元~每個人拿回一元~等於拿二十七元出來~~他們拿出去的不是二十七元ㄚ~~從頭到尾是三十~~只不過拿一元回去~另外兩塊被拿走了~~你怎麼會說他們拿二十七元出來????怎麼會硬生生的把拿出去的三十因為各拿回一元就說只拿二十七???

這是你硬ㄠ的地方~不是數學有問題~也不是憑空消失的問題~~這個問題也已經早就被討論到爛掉了~~抬槓用的~不具有真正的數學運算和羅及運算的盲點討論空間

真的要玩~我拿微積分無限迴旋來玩好了....>!<


不要跟我玩啦 我好怕喔😭

這只是別人問我的閒聊話題 不要太認真 🙂🙂🙂🙂

貼錯版了,我怎麼看你聊的都是時事!😇
前往討論:數學問題請教
回應 deviano093 (大衛王) 所寫
回應 hilllotus (a_fa) 所寫
在台灣麻將裡還有無敵七搶一這起死回生的大絕招🙂

20幾年只遇過兩次七搶一胡牌!!
偶自己胡過一次門清自摸對對胡五暗刻!!
粉難能可貴的牌!!沒有照相存證真可惜!!

我以前玩麻雀學園時,什麼牌都胡過,就是沒胡過五暗刻。😰😆
回應 deviano093 (大衛王)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我以前玩麻雀學園時,什麼牌都胡過,就是沒胡過五暗刻。😰😆

應該有秘技啊!!

就是有秘技啊才能什麼牌都胡過,但是麻雀學園是打十三張的,最多只有四暗刻。😇

回應 deviano093 (大衛王) 所寫

偶那個叫瞎!!大概剛學打麻將不到一年才胡過這種牌!!
距今20年,從此沒再胡過,也沒看過!!
中洞門清自摸四暗刻,沒對對胡,竟然打出企!!
等一下又湊成對對,然後自摸!!
打超小的啦!!好像10塊,5塊,那次贏超過300喔!!

果然是大胃王,😀還真貪心,四暗刻門清自摸還不胡,硬是要做大牌,😍
不知過水之後如有人放槍,您會胡碰碰胡嗎?😆
好評😍
前往討論:小鸊鷉
回應 newironping (PING) 所寫
搶 😍

獅大搶著組團去金錢豹,小心被ㄠ付帳。😀
回應 akaboeaeaga (M) 所寫
回應 carcarboy (Sean) 所寫
最近小弟跟一些長輩在泡茶的時候,都會聽到長輩們在說融資融券,當沖這玩意兒,我知道這是股票用語,不過這是什麼意思呢?要什麼資格才能玩?


我自己有找過資料,但是看不太懂


一個輸到脫褲子 融資融券 以小搏大
另一個輸到脫褲子賣屁眼 當沖 無本生意

回應 salmon538735 (三文魚) 所寫


#2

這鳥尾巴又長翹的又高😆,我家的灰鶯尾巴又短還都下壓。😇
前往討論:灰頭鷦鶯
回應 a89416503 (牽手高飛) 所寫
回應 cckuo0218 (當兵的我) 所寫
回應 a89416503 (牽手高飛) 所寫
打個奶泡畫面會比較漂亮😊

我就知道表哥喜歡打奶泡😝😝😝
表嫂好可憐ㄜ,喝個咖啡花樣還真多😭😭😭

喝咖啡一定要加奶😇

伊莱克斯MM😊
最近一直在看MIT台灣誌的中央山脈縱走,
真羨慕大大能親身倘佯在台灣的深山中。😍😍😍
先預覽一下南二段的風光,太漂亮了😍😍 好評 + 2
回應 lovebubu (BU喜歡~) 所寫
再重申一次
豬油並不是全然都不好的
冷水放進去反覆加熱後取上層油脂~低溫保存~也是很健康的~
榨油破壞了比較好的氨基酸和形成較差的脂肪酸的機會多一些~😇😇

結果和維力清香油是一樣的嗎?
前往討論:豬油......變夯了...
糖很容易被忽視,比油還可怕。

心臟專家:飽和脂肪有益心血管 【2013/10/23 23:55】


〔中央社〕英國心臟病學家在知名英國醫學期刊(British Medical Journal)說,對心臟來說,奶油、起司甚至是紅肉,未如一般認知般糟糕,該是打破飽和脂肪迷思的時候了。

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報導,倫敦克洛伊頓大學(Croydon University)附設醫院介入性心臟病學專家馬洛特拉(Aseem Malhotra)也主張,醫師濫開降血脂藥物史他汀類藥物(Statin),因為英國政府追求降低膽固醇,試圖藉此減少心臟疾病,但對每天服用史他汀類藥物的數百萬人來說,副作用多過益處。

馬洛特拉在英國醫學期刊寫道,許多速食食物、烘培產品與人造奶油中的反式脂肪的確是個問題。但牛奶、起司與肉品中的飽和脂肪,是另外一回事。

他說,堅持將飽和脂肪排除在飲食外,反而增加了心血管疾病風險。他認為:「最近的前瞻性世代研究,沒有支持攝取飽和脂肪與心血管風險之間的顯著關聯。」他說:「不過,飽和脂肪被發現有保護作用。」

他又說,這取決於提供飽和脂肪的食物類別。乳製品含有維他命D、鈣與磷。缺乏維他命D與心臟疾病增加有關聯,鈣與磷則可能有降低血壓作用。食用加工肉品被認為與心臟疾病和糖尿病罹患率增加有關,但紅肉與此無關。

馬洛特拉說,民眾盲目擁抱低脂產品,認為這些產品有益健康或可協助減肥,其實很多產品都充滿糖。

他告訴衛報:「上週,我看到一名40多歲的女患者心臟病發作。」馬洛特拉說:「她在過去6個月內體重增加約20公斤,因為她每天都喝5份低脂飲品。」

根據馬洛特拉的計算,每450ml的調味牛奶,含有約15茶匙的糖,這表示她每天吃進75茶匙的糖。

馬洛特拉告訴患者,對他們來說,奶油與起司(不是加工起司)比低脂抹醬好。他說,有心血管風險的民眾,與其服用史他汀類藥物,不如採取地中海式飲食,即富含橄欖油、水果、蔬菜、魚類與堅果的飲食。

他指出,最近的研究顯示,在心臟病發後採取地中海式飲食,預防再度發病的效果,是史他汀類藥物的3倍。
前往討論:豬油......變夯了...
嚴格遵守的話,以後只能吊點滴了。😰
回應 t2200452 (暱眼) 所寫
表嫂懷孕再講大話

😆

有道理😆
回應 observer (下水道清潔工) 所寫


#81 好評 + 1
#82 好評 +++ 1
去拍個磷酸鋰鐵電池自己換,不要糾結在車子和電瓶的問題中。
前往討論:電瓶壽命是多久?
不要鬧了,你是沒吃過肉嗎?
任務能不能達成一點也不重要,聽從老闆的指令做事最最重要。
越來越專業了🙂
前往討論:白眉黃鶲
回應 qwerty0419 (我是新人) 所寫
一堆貪汙的敗類都還逍遙法外
要怎麼公平😌

更可恨的是,他們家的兒童都能平安快樂的成長。😌
女兒的筆電壞了,剛好趕上黑色星期五,下午去搶了一台庫存貨,
加買Office再加稅花了USD546,現在沒貨了。
Dell Inspiron 15z Touchscreen Laptop
他應該認真考慮買台真的挖礦機來挖掘比特幣了。
這方法拿來曬棉被最好。🙂
我聽到豬叫聲,好恐怖噢!
回應 te-yao (yaoyao) 所寫
您好:
我前幾天開高速公路被石頭打到前擋玻璃裂掉,需要更換前擋玻璃!而我的eTag也需要重貼!目前是不收費的狀態,但是客服拿條文給我看,目前是沒辦法收費但有確認,就會補繳費用!!

eTag 已經進化成活動式了😍,為甚麼要重貼呢?😵
前往討論:e-tag太扯了
思蜜達的剛好相反

少比一項男女弟子比例,我看好與҉日҉月҉明҉功҉。🙂

2013/12/28 21:43:16

發文IP 242.35.*.*

我猜這官員指的是以前完全沒ETC和以後全面ETC的差別,完全避開兩者並行期間造成的車禍數據,今天不是過年,岡山收費站南北向內側車道連環事故不斷,那些駕駛真雖小。

2013/12/28 21:44:46

發文IP 242.35.*.*

[quote=scfccc (愛智QQ)][quote=s9651264 (苟庵菊)]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依照春節夜間暫停收費經驗,計程最可能出現「站前追撞」,車禍機率將大增,收費站後因車道匯流,也將發生壅塞回堵,公警局將在各收費站加派勤務,若走錯車道仍會視狀況開罰。 [/quote] [頭暈][頭暈]看不懂[無辜][/quote] 我猜這官員指的是以前完全沒ETC和以後全面ETC的差別,完全避開兩者並行期間造成的車禍數據,今天不是過年,岡山收費站南北向內側車道連環事故不斷,那些駕駛真雖小。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s9651264 (苟庵菊) 所寫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依照春節夜間暫停收費經驗,計程最可能出現「站前追撞」,車禍機率將大增,收費站後因車道匯流,也將發生壅塞回堵,公警局將在各收費站加派勤務,若走錯車道仍會視狀況開罰。

😵😵看不懂😇

我猜這官員指的是以前完全沒ETC和以後全面ETC的差別,完全避開兩者並行期間造成的車禍數據,今天不是過年,岡山收費站南北向內側車道連環事故不斷,那些駕駛真雖小。
回應 marchchen (marchchen) 所寫
國道計程收費本來就是趨勢所及,各先進國家也都採行的方式
相較於傳統人工收費也的確對所有國道行車帶來了縮短行車時間、減少燃油耗損的便利
只是
很多人對承包的廠商、使用的設備、計價的方式、、、仍有諸多意見 ....
但這些並不違背計程收費本來的優點
就醬囉

以前也是計程收費只是分段距離較大也並不一致,取消人工收費後,日結要等三天後才收費,遠通應該只是把人工收費從前台搬到後台,一樣是人工收費。

我猜是遠通的系統對無法做到感應一次即時扣款,才不採用無免費里程的收費政策,因為那樣龐大的資料庫I/O,遠通的系統無法負荷,交通部才用每日免費二十公里日結三天後才收費的政策掩護遠通的無能。
回應 f9w726 (cervantes) 所寫
今天說是國道計程免收費的時間,因舊車賣掉趕著要把它的帳戶停用&餘額轉出,出發前先電話確認只能到遠通電收直營服務點才能辦理,備妥證件到國三清水休息區,結果令人火大!@#$櫃台說什麼電腦系統升級,所有作業暫停

這理由還真好笑,圖書館主機維修時一樣可以借還書,先人工作業再補登錄即可,
信用卡掛失止付也一樣,銀行第一時間就要處理,系統有問題是他家的事,和你無關,
遠通真是爛到爆了。
前往討論:跨年讓eTag大當機?!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目前系統當機,過兩天再上去查吧😆

現在少上高速公路所以不裝了,也不用查餘額,🙂
不到三小時就要計次收費了,這時還當機真的很玄,難道光查詢餘額這點I/O就讓系統掛了。😵
絕對不要再開筆電了,去買一顆同規格新的硬碟,

把筆電上舊的硬碟拆下,千萬小心不要摔到或震動到這顆硬碟,

將這兩顆硬碟接到桌機上,用桌機的硬碟或救援光碟開機,

做從舊到新的 sector by sector 的複製,千萬千萬注意不要弄反了,

做完後關機,舊的硬碟收好保存不要動,再在桌機上對新複製好的硬碟做各種檢查與修復,

檢查與修復完畢後裝回筆電開機試用,如果測試一切正常則恭喜恭喜,

如果開不了機或測試不正常,則接回桌機搶救資料與重要程式的設定,

資料與重要程式備份後,去買一顆120GB以上的SSD,

將SSD裝到筆電重灌作業系統,強烈建議用Win7,

Windows安裝完後,安裝應用程式與回覆資料,再測試程式是否正常運作,資料是否正確。


可能是星星兒,谷歌一下吧。
回應 9267 (Formosa)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可能是星星兒,谷歌一下吧。


先看一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 。

看了維基上簡單的解釋,看來和版主描述的無關,我判斷版主使用【但他滿油條的】誤導了大家,因為這和描述小孩其他的行為是互斥的,只要拿掉這句,案情就很明顯了。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回應 9267 (Formosa)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可能是星星兒,谷歌一下吧。


先看一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 。

看了維基上簡單的解釋,看來和版主描述的無關,我判斷版主使用【但他滿油條的】誤導了大家,因為這和描述小孩其他的行為是互斥的,只要拿掉這句,案情就很明顯了。


看起來蠻類似的,要版主自行診斷了,謝謝台灣大的提示。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與亞斯伯格症的分辨/王意中臨床心理師

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與亞斯伯格症(AS)雖為兩種完全不同的診斷類型,但在日常生活及校園學習表現上,卻往往容易讓父母及老師感到混淆。
茲將實務上常見ADHD與AS的現象加以區分,以提供您在分辨上的參考。附帶一提的是,部份孩子同時患有ADHD與AS。



ADHD的核心症狀為自我控制問題,大都反應在注意力缺陷、過動或衝動上;AS的核心症狀為語言溝通、社會能力缺乏、僵化思考及刻板、重複及固執行為等。
ADHD的核心症狀有藥物可以協助;AS的核心症狀則無直接藥物可幫忙。
ADHD的注意力容易渙散;AS則是過度專注在他感興趣的事物或細節上,而對於您要讓他專注的事物不注意。
ADHD的學業表現容易像雲霄飛車上上下下;AS則相對較穩定,穩定的高,穩定的低。
ADHD & AS察言觀色能力都不理想。ADHD容易遺漏掉訊息,AS則容易扭曲您的訊息。
ADHD &AS都容易不該說話時說話,說出不該說的話。ADHD容易天馬行空,想到哪,說到哪;AS則容易在特定話題上打轉,不管您聽不聽。
ADHD對於新的情境及新的刺激感到好奇、興奮;AS則容易感到焦慮。
ADHD對於同儕多數感到興趣;AS則通常沒什麼興致。
ADHD容易人來瘋,人愈多,愈容易興奮;AS則人愈多,則愈容易焦慮。
ADHD通常容易溝通,雖然他常不按牌理出牌;AS通常固執的很,只按自己的牌理出牌。
ADHD通常不喜歡思考、動腦筋;AS則往往容易誤解您的意思,答非所問。
ADHD語言表達部份缺乏組織性;AS的邏輯則往往讓您瞠目結舌。
ADHD鬧脾氣通常容易找出源頭;AS鬧脾氣則常讓您摸不著頭緒。
ADHD & AS智力不見得有問題;但AS的語言能力通常相對較弱。
ADHD 常忙得不可開交,但往往虎頭蛇尾,總是未完成;AS則容易成為某一興趣的達人。
ADHD & AS大都安置在普通班,並接受資源班服務。
ADHD 無身心障礙手冊,僅有診斷證明書; AS則大都以輕度自閉症身心障礙手冊代替。

回應 shin7139 (FRANK) 所寫
回應 ethen1 (Lucifer) 所寫
弄個晚上也會發亮的LED鴨
順便在旁邊再搞個夜市 😀😀😀

一不做二不休

要搞更大.😆

雞籠改名變鴨隆
回應 actychou (紫曦) 所寫
<轉貼>eTag亂扣款 遠通被罵到爆
...中國時報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一周問題連環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證實,部份ETC門架確實產生同車重複扣款、同地點南北雙向各扣一次,還有南下車輛竟能在短時間內「瞬間移動」到北上路段扣款的靈異現象,以及餘額莫名歸零等亂象,用路人權益毫無保障,為今年春節疏運埋下最大的潛在危機。

狀況百出 用路人沒保障

標榜便利、效率的國道計程收費,正式上路以來狀況百出、風波不斷,但再怎麼有問題,都沒有發生過重複扣款或者餘額自動歸零的離譜現象,引發用路人熱烈討論,罵聲四起。

此外,馬英九總統昨天在國民黨中山會報,曾聽取行政院秘書長陳威仁報告國道計程收費實施辦理情形,隨後指示交通部等相關部門應檢討改進。不過,他當時並未知悉衍生重複扣款等如此荒腔走板的問題。

多扣、少收 帳單一團糟

社群網站mobile01上有網友紛紛秀出通行費eTag明細或繳款證明,大罵遠通太離譜。通行費扣款出包的案例,包括同一車輛2日在國道1號台北-三重間遭同一門架重複扣款,扣款間隔只相差1秒就多收了2.4元;還有車輛在3日在國道3號木柵到南港系統間北上路段,同車同秒數被扣了兩筆5.2元。不過,也有網友跳出來表示,車輛在竹林-關西路段被少收13.3元通行費。

立委管碧玲表示,有南下車輛3日在國1台北-圓山間行駛,前後相隔4分鐘內南下又北上各被扣一筆通行費。更靈異的是,4日有非ETC車輛上午9時20分從竹北向南行駛,竟在17分鐘後向北靈異飄移了46公里在林口路段被扣款。還有人儲值了400元,到官網查詢卻發現儲值金額莫名其妙歸零。

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指出,國道計程2日正式收費後,每天約1400萬筆通行資料,3、4兩日後端系統正在進行系統調教與優化,造成原來經交易檢核機制過濾出的重複扣款資料,有上百筆並未匯入帳務系統,將立即進行資料調整校對,並退還誤扣金額。

立委批系統應重新驗收

管碧玲表示,多數用路人不會在行駛後上網查詢明細,遠通電收電子收費宛如「合法詐欺工具」,這些狀況顯示交通部與高公局對計程收費系統驗收不確實,春節國道將湧進大量車潮,溢收、誤收通行費勢必引發民怨,交通部應立即重新驗收。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近日將啟動稽核機制,全面檢視扣款狀況,將溢收費用還給民眾。

😌

人類的智力真的是無限的,交通部長的說法證實了遠通根本做不到無免費里程走多少扣多少,
這些官員的智商遠比百姓高,當初還搞出三個方案來讓大家投票,如此愚弄社會大眾,
以發明用每日結算免費二十公里的政策來掩飾遠通到今日才被踢爆,
原因只是這些官員居然高估了遠通的能力,哈哈。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人類的智力真的是無限的,交通部長的說法證實了遠通根本做不到無免費里程走多少扣多少,
這些官員的智商遠比百姓高,當初還搞出三個方案來讓大家投票,如此愚弄社會大眾,
以發明用每日結算免費二十公里的政策來掩飾遠通到今日才被踢爆,
原因只是這些官員居然高估了遠通的能力,哈哈。


官員的智商遠比百姓高???
no,no,no,
現在大多數的百姓們可不這麼想!😆

閃大,您看,
當時他們想的到的我們都想不到,我們想到的他們全想到了,所以我說官員的智商遠比百姓高也沒錯吧?
可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哈哈,他們現在全成了豬頭了。


前往討論:拜年~
報了車牌要儲值,真要核對資料的話也是看行照吧,怎會一定要eTag帳號的個人資料呢?
遠通真是爛到爆了!
阿杰,是您的客人嗎?
您可以主動每天去照顧他們,以後他們可以收您做養子,可以再成就一段佳話。🙂
回應 b00449 (●┌雞┬皮┐●) 所寫
無照哪來的路權😠

丟了
不是同一個人😇,香腸嘴那個是被蜜蜂叮的。😆
前往討論:轉載~我和你吻鱉
馬不好意思說鹿耳朵裡面的毛是做什麼用的,其實鹿茸比山羊的眼睫毛更珍貴,
價格高五倍,效果好十倍,台灣從紐西蘭進口,加工後外銷大陸可替國家賺外匯。
這台不錯,不到1k,全新含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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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b89350055 (釋)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 所寫
當初喜歡上優卡而且當成是網路生活一部分.
是因為我喜歡車(應該說是喜歡機械).
談車.論車.辯車.學習新的觀念.

來這邊應該有超過8年.
被砍了二個帳號.
都不減優卡對我的吸引力.

可是優卡變很多了........
以前看一些老輩.
例如博啟.小可愛.塌塌米.三噸.......
都是對車有一定學識而且言之有理的.
除了噸大久久還會現蹤.
現在呢?

曾幾何時情色的.政治的攻城掠地.
原本風花雪月跟社會時事點綴點綴都是網路一部分.
但現在幾乎佔整個樓層一半以上.
甚至一洗版最少三頁都是外賣茶.

優卡版面管理員怠惰已經沉疴不起.
甚至也開始為某廠牌說謊掩蓋事實了.
bob總.
這是你建立優卡的宗旨嗎?

有多人離開了.
揮揮手不留下隻字片語.
我之所以上來靠邀.
是對優卡還存有一些感情.
但已逐漸淡泊.

真的很感慨...........

不過也謝謝優卡讓我交了幾位朋友.
我會懷念優卡的 !



大大您要離開UCARㄌ唷😇




5000*7.5=37500
所以都不跑高速公路,三萬公里才換也是OK的?
不娶她就是始亂終棄😠
前往討論:苦惱!!~該娶她嗎?
回應 edccvb (superkart) 所寫
賽車最高殿堂F1駕駛們原來你們是錯的

開狗卡車的原來你們是錯的

你叫他猜謎:下面新聞中新手女駕駛是用左腳踩煞車,還是右腳踩煞車?
如果他猜對了,那他就知道左腳煞車是對的還是錯的。🙂


▲浙江一名女駕駛倒車不慎撞死丈夫,她因將頭伸出窗外而夾死。(圖/翻拍自新華網)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省寧波市發生一起離奇死亡車禍,一名新手女駕駛倒車入庫,不慎將站在車後方的丈夫撞死,她本人因為將頭伸出車外,卡在車與牆之間喪命,兩夫婦留下2名年幼小孩。

《浙江日報》報導,奉化公安局19日證實這起事故。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出事雙方是一對夫妻,妻子的駕照是剛考上的。由於當事人均已死亡,有些細節無法核實。「具體是什麼情況,由於當時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者,無法核實。」

警方說,事故怎麼發生?為什麼會發生?警方只能推測,不能給出一個明確的結論,不過可以確定的是,這是一起由倒車引起的事故,「因為旁邊有人聽見有一個男的在指揮『倒倒倒』。」

目前奉化市公安局正在積極調查,希望能釐清事故發生原因。

原文網址: 離奇!女倒車撞死丈夫 頭伸出窗外又夾死自己 | ETtoday大陸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20/226921.htm



回應 toyotayu (蒼優汽車) 所寫
怕同時踩煞車,又踩油門,很危險!!!
如果都只用右腳的話,
要嘛踩煞車,要嘛踩油門,
沒有踩錯的風險!!!

因為目前是油門,要換就是踩煞車!!

以上重點完全錯誤😀😀😀

如果都只用右腳的話,
要嘛踩煞車,要嘛踩油門,
只有踩錯的風險!!!
沒有的是煞車與油門同時踩的可能。









上一題有點難,這題比較簡單!🙂

太緊張?!剛考上駕照 女誤踩油門墜谷
新手駕駛疑似把油門當成煞車,差點釀成意外,趁著228連續假期,陳姓男子開車帶著家人到宜蘭新寮瀑布遊玩,由於19歲的小女兒剛考到駕照,想讓她試試看,可能因為太緊張,誤踩油門,墜落了3公尺深的邊坡。

銀色轎車整輛車跌落到溪床邊,救難人員趕緊將受困在車中的3名乘客救出來。救護人員:「慢慢來,接上去。」

真的好驚險,住在羅東的陳姓一家人,想趁著連假來新寮瀑布遊玩,19歲的小女兒不久前剛考上駕照,家人讓她試著練習開車,可能因為太緊張,誤把油門當煞車,一踩就衝進了3公尺深的邊坡,車上乘客包括21歲的兒子、以及57歲的母親,分別受到輕重傷。

聖母醫院醫師江富偉:「我問到的情況,他們開車墜到河裡面,3位都有背痛的情況,其中1位最嚴重,我會認為她需要住院。」

新寮瀑布位於宜蘭縣冬山鄉,風景相當壯麗,假日常吸引許多遊客,這一次一家人來這裡玩,卻不小心發生意外,假日不但沒玩成,還得在醫院度過了。
刻意的與前車拉開距離時會減速嗎?

前往討論:國道三搶錢
回應 lovebubu (BU喜歡~) 所寫
as88一篇主題名為巧合闖大禍的文
是犯了哪一條大罪?
竟然直接砍文
比賣茶的文還短命
我知道了
一定是沒有加轉貼
而賣茶文都是原創…😇

謝謝閃大關注,🙂以後我貼文一定都會加(轉貼)的,希望之前的回應閃大有看到。
回應 a54119119 (禿鷹) 所寫
回應 kuochnshn (CarMaster) 所寫
回應 plc (慢慢開比較快) 所寫
我懷疑這影片有做假的嫌疑!

因為市售廠車,量產車基本規範之一,

制動力恆大於驅動牽引力,

若影片中若動力沒有刻意加大(大改引擎)

或煞車弱化(用已快磨光的來令片)

不然.........不應出現此現像!


所以車輛爆衝【理論】上是不可能發生的?


兄台可能沒搞清楚啥叫做暴衝哦??
新聞上常見的暴衝
1.油門卡住...緊張的忘了踩煞車
2.誤把油門當煞車踩
3.高跟鞋卡住...來不急踩煞車
4.才是罕見的系統故障

前三點可以歸納出一個共同點,就是暴衝都只發生在"用右腳控制油門與煞車"的駕駛身上。
本來法輪功是要吃掉虎尾的拯民國小,結果蘇縣長沒有成功。
回應 sun365 (~桑~) 所寫
回應 asperger88 (as88) 所寫
本來法輪功是要吃掉虎尾的拯民國小,結果蘇縣長沒有成功。

所以現在吃掉蔦松,是這個意思?😲

是吧!
飛天藝術學校的生員還是以全台法輪功學員與子弟為主,只是蔦松國中當地百姓抗爭後,在地學生沒有完全退出,所以不是全吃。
回應 deviano093 (大衛王) 所寫
農藥不可能0殘留,法定以內可以接受!!!!

釣魚?
回應 2b1l2v (騎車兜兜風) 所寫
下雨天跟晚上看得到嗎?
做一個超級大的禁止進入比較明顯吧😇

很對,晚上根本看不到,偏偏逆向上匝道大多在夜間。
應該做一整排大的禁止進入標誌,從逆向的匝道入口一直到主線端,
只要車在逆向匝道上,就一定看的到,不要像現在一樣,
在路口擺個意思一下而已,一點P用都沒有,
車子誤上了匝道後,根本不會知道自己走錯了,連意識到錯誤的會都沒有。
Rowana😆
回應 ryo3426 (爪黃飛電) 所寫
如題:要如何查看自己已發表及回應過的文?感謝

請點這裡 ryo3426
前往討論:數學問題請教
回應 XX 所寫

雪花你好,我是江门市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科的副主王医师,我院领导看到你的发的文章后高度重视,要求我立刻与你取得联系。精神病是一种可治可防的病,只要你积极配合我院治疗,一定可以早日康复,最后希望你树立信心,一起战胜病魔,祝您早日康复

每次看到這種回覆都覺得很好笑,這次我也證實了精神病是一种可以預防的疾病,
選前看到Ucar上有些藍色網友回文,估計他們選後有可能會發病,
大家都知道我是689 1.0,所以我發明了一種防治方法,親自實驗的結果很好,
那就是三票都投民進黨,成為689 2.0, 至今神清氣爽、精神愉快,
希望有藍色網友看到此文,下次選舉時可以服用,以防治此病,
昨天已經病發的我也在想如何治療,找到方子絕不藏私。

前往討論:變天快報
火車站旁北門路上,這段路在多家客運站對面,從火車站出來,一路機車很多、路邊臨停車輛也多,走外側容易被擋住,走內側到前方公園南路口又很容易被左轉車擋住,比較好的走法就是先走內側,過了閃光黃燈的路口後再切外側,過公園南路路口後如要直行則切回內側,如要右轉到小東路則靠外側走右轉車道。
如果技術不好不敢隨意變換車道,那就一直走內側車道,依序排隊過公園南路路口,保持心平氣和開車也很安全。
回應 observer (下水道清潔工) 所寫
PTT - Re: [新聞] BMW試乘車撞豐田 1死5傷

看完了,還是堅持我一直以來的觀點,在時間的序列上,誰先違規誰負全責,在轉彎車轉彎前,直行車早已經在違規超速駕駛了,所以直行車負全責,沒什麼好爭論的。
去年看了Intel的發表會,我的I7 3770K還可以再戰3年;
今年看了Intel的發表會,我的I7 3770K還可以再戰5年。
回應 inf813032 (鯊魚) 所寫
回應 cute6000 (遛奶俠) 所寫
每次推托给死角
裝個攝像頭不就解決了
要做不做、要立法不立法而己
多裝幾個死角攝像頭嫌貴
難道出事的賠償就很便宜嗎
相關單位、包括車廠都還在裝傻
可憐的就是那些人😡


有機會請你去坐看看大車,
再來講這種話 😌😌😌

遠離大車很困難嗎???

我去年有天晚上騎車往北直行,速度很慢,在永康中華路橋85度C前方路口時,在我左方的某高中校車直接切我車要右轉,還好我反應快在機車被撞倒時棄車閃躲。
它從後方漸漸超過我突然切我,請問你我要怎樣遠離大車?那校車連右轉燈都沒打,司機說沒看到我就可卸責嗎?因為當時剛好有路過員警及時處理,路上車輛也都塞在這裡,加上校車上很多學生要回家,我的人車也還好,才放過那司機,不然告死他。
按 Win+R 輸入 ctfmon.exe 後 Enter 看看。


來源:輸入法語言列消失修復方法

首先我們要知道,語言列的執行程式為下

"C:\Windows\System32\ctfmon.exe"

可以先從工作管理員的處理程序下查看這個程式是否有執行;

如果沒有的話,可能是在掃毒或是更新的途中,執行這個程式的"run"發生問題了;

點選開始功能表,在「開始搜尋」的輸入框中輸入"regedit"並執行,找到以下編碼:

"HKEY_CURRENT_USER\Software\Microsoft\Windows\CurrentVersion\Run"

此行便是在開機的時候應該自動執行的程式清單,右邊的欄位應該要有ctfmon字串值,

如果消失了代表問題就出在這裡! 修正辦法為:在右邊欄位點選右鍵新增字串值"ctfmon",

然後再修改這個字串值的數值資料為 "C:\Windows\system32\ctfmon.exe" 完成後關閉。

接下來不管事重新開機、登出再登入,或者直接手動執行

"C:\Windows\system32\ctfmon.exe"

以後開機語言列就會正常出現了。
回應 hifeng0336 (柴油車150K) 所寫
回應 jimmy562004 (臥雲眠月伴星醉) 所寫
跟各位報告結局,
我放棄了瘟時改回暈吧,
正常了。

😌

😍😍 M$窗兒作業系統的不變真理 .... M$窗兒作業系統升級不如重灌 .... 😇😇😇

是的,我都是先用TrueImage備份Win7/8,再用Win10 USB碟升級Win10,升級成功後再用USB開機重灌,一直都沒有出現問題。
臥雲大如果原來的暈吧沒什麼重要資料與設定,就買顆SSD將原來的HDD換下,直接安裝瘟時即可。
回應 yur (自由的我) 所寫
用微軟EDGE測出來比較高分,我沒有IE😇

Win10 的 Internet Explorer 可以在【開始功能表】--【所有應用程式】--【Windows 附屬應用程式】中找到。
回應 hifeng0336 (柴油車150K) 所寫
目前家中顯卡最高效能的 GT610 .... 236忠狗. 😩

請拔掉顯卡以提升性能!
這薯條切這麼長,有那麼大的馬鈴薯嗎?😲
天天經過但沒去過,您可以去問問。
https://goo.gl/maps/ezEUWdvYVc42
前往討論:請問台南的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