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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ar(kcar)

2012/03/21 10:47:57

發文

#4126417 IP 246.168.*.*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3/21 10:47:57

發文IP 246.168.*.*

龜車有行車紀錄器就天下無敵了嗎 [嘆氣]

2012/03/21 10:52:19

發文IP 246.168.*.*

龜車有行車紀錄器就天下無敵了嗎 [嘆氣] 這也是代表警察取締龜車不力 只好人民自己來趕龜車,雖然方式不對
龜車有行車紀錄器就天下無敵了嗎
😌

這也是代表警察取締龜車不力
只好人民自己來趕龜車,雖然方式不對
前往討論:[轉貼]台中囂張計程車運將 高速公路攔車比中指


kcar(kcar)

2012/03/21 10:46:40

發文

#4126412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每次都是狗吠火車
演一場戲給全民看

漲還是漲~~你還是不能阻止他

😌
前往討論:消基會出來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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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2 12:43:20

發文

#4106682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現在是逃跑的人最大嗎?

以後看到搶劫犯、小偷、強姦犯,請目送他離開
😝
前往討論:男肇逃又撞機車釀1死1傷 驚險畫面全都錄


kcar(kcar)

2012/03/12 10:13:57

發文

#4106317 IP 246.166.*.*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3/12 10:13:57

發文IP 246.166.*.*

很多父毒放任小孩頭伸出天窗 以為這樣就很有 "RV" 風嗎 [三條線] 腦殘沒藥醫

2012/03/12 10:14:07

發文IP 246.166.*.*

很多父母放任小孩頭伸出天窗 以為這樣就很有 "RV" 風嗎 [三條線] 腦殘沒藥醫
很多父母放任小孩頭伸出天窗
以為這樣就很有 "RV" 風嗎
😰

腦殘沒藥醫
前往討論:轉貼:頭伸天窗外 男童臉被鐵門撞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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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15:47:43

發文

#4096493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遠的朋友——海記憶體知己,天涯若比鄰。

為什麼會出現記憶體
😵
前往討論:唐詩宋詞中的妙語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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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7 12:58:12

發文

#4096144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於19世紀時,端島發現有煤炭的存在。在明治時代初期由鍋島氏經營採煤的業務,至1890年由三菱財閥所擁有。在煤礦的周圍,建有由鋼筋混凝土建成的住宅群。同時,因為端島的外型和日本戰艦「土佐號」相似,所以給人們稱作軍艦島。端島於高峰時期曾一年出產41萬噸煤炭。而人口最多的時期是在1960年,有5267人居住,人口密度是當時東京特別區的9倍。島上除了有礦場施設外,還有住宅、學校、店舗、醫院、寺院、電影院、理髪店等,備有一個小城市的機能。
在1960年以後,日本的主要能源消耗由煤炭轉至石油,所以端島的煤礦於1974年1月15日關閉。而所有的住民於同年4月20日離開,同一時間日本經濟高速增長的時期也結束了。

😀
前往討論:真實的日本鬼島--軍艦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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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5 23:55:22

發文

#4092370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飼料也要進來了
別以為不吃美牛就沒事了,一樣會出問題

民意反彈那麼大,還是要硬幹
馬騜就是馬騜

其它的人都要承受 680 萬人造的孽
😌
前往討論:美牛開放了


kcar(kcar)

2012/03/05 00: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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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099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nycow (千夫指) 所寫
回應 yu1010_a (化作千風) 所寫
高度懷疑台灣人真的吃太多含瘦肉精肉製品


你答對了!!瘦肉精有二十幾種,大家不必一聽到瘦肉精就好像聽到 makiyo 一樣 ... 不踹一腳沒辦法彰顯自己是有正義感的人!!

美國人自己都吃含有培林的肉品 ... 難道美國人不注重健康??日本進口美國培林的肉品其實每年都增加!!

政府把危害性很低的培林開放 .... 培林對畜牧業有重大貢獻。省更多的飼料,增加消費者要的瘦肉。讓消費者有便宜的瘦肉吃 ... 讓生產者也降低一點成本 .... 這是雙贏!!

可是,現在,國人卻要把危害低的瘦肉精拒在門外,卻每年在吃更毒的瘦肉精 β ... 因為 β 價格較低、效果更好 ... 所以,國內畜牧業偷偷用的都是這支,並且用很久了 .... 鵝用最多,其次是豬!!

這些業障都是消費者自己造成的 .... 尤其是都會區的消費者 .... 鄉下人比較有勞動,對肥肉比較有需求。都會區的怕死,怕生病 ... 不敢吃肥肉 .... 才造就了瘦肉精的出現!!

這要怪誰呢???

😌

PS. 以上言論,純屬臆想推測 ....


又是一個把責任推給消費者的政治迷
😌
前往討論:小車禍大訐譙 教授、學生幹架 ─是否跟萊克多巴氨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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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4 23: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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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9963 IP 239.184.*.*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美牛 和 DRAM 根本是兩回事好嗎
況且根本沒看到哪裡有大力處理美牛啊


企業家根本不 Care 小老百姓的健康
難怪會有什麼血汗工廠
😝
前往討論:郭台銘:政府大力處理美牛 不願救D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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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1 18:33:32

發文

#408450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231cgs (白色閃電) 所寫
回應 sk004408 (cougar) 所寫
正常的能量釋放已成標準官方說法. 😌

偶比較想知道的是何謂不正常的能量釋放?😵



外星人攻打地球
😆
前往討論:~最近花蓮地震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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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6 21:59:06

發文

#4076961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新聞有看到有人在那邊搖樹
真是沒有公德心
😠
前往討論:======櫻の戀‧武陵====== [圖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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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6 21:57:29

發文

#4076958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9254 (坤宇) 所寫
每到假日就有一堆不會開車的上路😇
高速公路塞車也幾乎都是這些人造成的😡



有同感
😇
前往討論:國道上遇到新手上路的MAZDA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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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6 15:44:28

發文

#4076606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麼了不起的店家
還需要去第二次嗎?
😲

前往討論:請問餐廳可以拒絕對用餐食物拍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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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6 13:47:10

發文

#4076465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kvblue (飯糰) 所寫
我在中部豐田的定保工資是430
但前後輪對調工資倍加收350


我記得三菱前後輪對調是不用另加收錢的
只有額外作輪胎平衡才要..
前往討論:回TOYOTA_2萬保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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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5 22:47:23

發文

#4075904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公平會就算罰,還是會漲的
因為沒有連續開罰😆
前往討論:FORD六合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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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4 16:14:46

發文

#4073898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好好跟居民談,用這招
我看你能關多久~
😌
前往討論:(轉貼)~ 師大400商家 明晚關燈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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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4 11:47:00

發文

#4073239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陳保基盼豬農在家好好養豬

官員會說出這種話~~應該腦袋都是屎
前往討論:「豬糞準備好了」豬農3.8北上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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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22:19:10

發文

#4071834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油價是炒作來的
不是供需來的
😆
前往討論:一旦各種「省油車」普及了,油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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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3 20:34:38

發文

#4071648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不要給天龍國的大老闆看到
他們會說
只有不爭氣,沒有不景氣
😌
前往討論:可憐的台灣勞工~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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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21 17:47:43

發文

#4066504 IP 250.11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70% 責任是小女孩媽
😌
前往討論:(轉貼)行人穿越馬路被撞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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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5 17:15:48

發文

#4052057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看有沒有機會拿年度最佳新人
😆
前往討論:[轉貼] (紀錄會說話)林書豪揚威紐約 紀錄破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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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12:52:19

發文

#4049121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內建本質的車
相信貴了一點~~
本質迷一樣會買單
😆
前往討論:CIVIC8現在買最划算對吧?! 台本終於要復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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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12:49:29

發文

#4049112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來是有留電話
但 Call 不到的感覺

停別人家前,先有隨時移車的準備
🙂
前往討論:亂停車 被砸? (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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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09:48:33

發文

#404865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fouraone (唷呼卡賓槍) 所寫
0.9跟現行差距不大

0.8比較合理


0.8 我也覺得比較合理
短程的收入一定超收很多,我想以 0.9 來說總收入還是會大大增加的

收短程、補長程才是合理的
🙂
前往討論:(轉)國道電子收費 每公里約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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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23:18:16

發文

#4047956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請幫忙抓出肇事逃逸的壞蛋


kcar(kcar)

2012/02/13 18:24:59

發文

#4047317 IP 246.168.*.*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2/13 18:24:59

發文IP 246.168.*.*

爛人一個~~ [很悶] 沒資格上路[吐舌頭]

2012/02/13 18:27:21

發文IP 246.168.*.*

爛人一個~~ [很悶] 沒資格上路[吐舌頭] 肇事者是什麼車型啊 這應該修車廠最容易抓了
爛人一個~~

😞

沒資格上路😝

肇事者是什麼車型啊
這應該修車廠最容易抓了
前往討論:請幫忙抓出肇事逃逸的壞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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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3 11:55:02

發文

#4046109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國道收費是可以維護道路品質外
另外可維護道路順暢
但費率必須小心評估


使用者付費這句話不要無限上綱
我繳的稅金裡面沒有嗎?

全面實施使用者付費的話
最極致就來從車子跨上馬路開始就收費
人走上馬路也可以里程收費
腳踏車上馬路也要里程收費

使用者付費~~合理吧
🙂
前往討論:(轉)國道電子收費 每公里約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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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14:51:09

發文

#403885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都幾歲了
還在不懂事的小孩
是還是在喝奶嗎?
😌
前往討論:轉載 影帶曝光 戳穿謊言 運將倒地 Makiyo加踹2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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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9 10:16:03

發文

#4038088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scfccc (愛智QQ) 所寫
回應 rich506986 (斗六牛哥) 所寫
看來已有殺人未遂罪的犯行了

檢查官把她們收押吧

「殺人未遂」很難成立~
檢察官目前是傾向「重傷害」或「重傷害未遂」😇


一、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二、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三、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五、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第十條以外之傷害為普通傷害。

重傷害未遂比較有可能


檢警偵辦暴力毆打運將案,日籍男子友寄隆輝否認攻擊被害人頭部,台北地檢署握有事證顯示,友寄曾攻擊司機頭部,還手腳併用,案情發展至今,友寄嫌以重傷害犯意、造成普通傷害結果,如雙方未和解,檢察官以重傷害未遂罪起訴友寄的可能性最高

我看會拚了命和解吧
前往討論:證據會說話 Makiyo 打人影片 踢人影片


kcar(kcar)

2012/02/09 09:56:42

發文

#4037998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行車紀錄器普及也是造福大眾

想想看,
這件事如果發生在五年前,
可能事情被會被搓掉了。

大家都知道沒影片沒真相,
一個車禍各自表達,
所以行車紀錄器才會盛行,
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五年前 Makiyo 可能連開一場詭辯記者會都不用,
直接叫經紀人出來說明就好了。
現在直接有影片證明,真是想賴都賴不掉了。

另外網路新聞傳播,
也打破當傳統媒體可以接受高層壓力或其它利益,
進而封鎖新聞。

現在的大咖想要封鎖新聞可能難上加難,
所以請反對 SOPA 相關的法案,
避免又讓政商名流利用這種合法的流莽手段封殺網路。
🙂
前往討論:證據會說話 Makiyo 打人影片 踢人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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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8 10:42:47

發文

#4035512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把幾個人的言論擴大為全國的言論
這也是記者的專長
😆
前往討論:台灣小吃「倒胃口」!韓狠批:味道像化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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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7 13:48:50

發文

#4033305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創39個月新高😀
前往討論:元月物價指數漲2.37% 創39個月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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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7 12:44:59

發文

#4032975 IP 187.120.*.*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2/07 12:44:59

發文IP 187.120.*.*

皮帶還好吧~~ 每一台車都一樣~ 里程到了就要換 [微笑]

2012/02/07 12:45:41

發文IP 187.120.*.*

皮帶還好吧~~ 每一台車都一樣~ 里程到了就要換 [微笑] 汽油添加劑那些都可以免了吧
皮帶還好吧~~
每一台車都一樣~
里程到了就要換
🙂

汽油添加劑那些都可以免了吧
前往討論:Fortis 70000 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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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6 22:50:23

發文

#4031665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Chrome 的確比較快,穩定度也比 IE 好多了
不過各家金融機構對於非 IE 的支援度還是很差

Chrome Plugin 裝多了,記憶體也是會亂吃

最喜歡的功能
書籤雲端同步
到哪裡書籤都帶著走~~
😀
前往討論:Google Chrome開啟網頁的速度比較快


kcar(kcar)

2012/02/06 10:51:12

發文

#4029823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a-kuan888 (kuan-a) 所寫
回應 a89416503 (牽手哥) 所寫
我倒覺得一碼歸一碼~這只是律師的職責~

法官的判決比較重要吧

🙂非常同意!


同意 +1

律師的職責是保護"當事人"

保護受害者的工作是檢察官和法官

但也變成有錢人才請得起好律師 (謎:好法官)
也就變成有錢判生死
😌
前往討論:(轉貼)輿論批沒良心 永然律師樓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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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15:04:27

發文

#4024080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jacky19821982 (洪茶) 所寫
不好意思~再請教各位先進,若只考量車身鈑件強度及底盤,其他因素及妥善率等等不考慮的狀況之下,那台車較佳,因為小弟開2台車的車門感覺都很重

Fortis 的確前門很重
前往討論:FORTIS 1.8與 FOCUS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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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22:57:00

發文

#4022310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前往討論:客籍閣員少? 馬英九回:我也是客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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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22:54:43

發文

#4022304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boat_kk (挖金係在) 所寫
馬當政,簽不簽沒人敢說.........😰


這種可以更控制人民言論的約
會不簽嗎?😞
前往討論:SOPA背後的AC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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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2 16:09:59

發文

#4021431 IP 246.168.*.*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2/02 16:09:59

發文IP 246.168.*.*

前十名小車佔了五名 [微笑]

2012/02/02 16:11:54

發文IP 246.168.*.*

前十名小車佔了五名 [微笑] Honda 應該又要 Upgrade 價格了吧
前十名小車佔了五名 🙂

Honda 應該又要 Upgrade 價格了吧
前往討論:1月份臺灣汽車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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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31 23:23:37

發文

#4016927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第三位似乎有拿刀子
亮亮的😲
前往討論:當你開在環快 看到前面拖吊車正在到車時 你會.....?


kcar(kcar)

2012/01/31 21:57:03

發文

#4016631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傳說中治安最好的台北市
😌
前往討論:當你開在環快 看到前面拖吊車正在到車時 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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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8 09:45:04

發文

#3996887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商人無祖國
有奶便是娘
是不變的道理

王雪紅一下子是中國人的品牌
一下子是台灣人的品牌
說她是政客也不為過啦
🙂
前往討論:(轉貼)綠卸任發言人 拒國貨hTC


kcar(kcar)

2012/01/18 09:41:54

發文

#3996875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mppeegg (帥竣(168車手)) 所寫
回應 keaton (平賀太一) 所寫
HTC 每賺100元, 台灣人分30元
iPhone 每賺100元, 台灣人分2元
Samsung 每賺100元, 台灣人分0.5元
OK我說完了。

對!品牌賺的錢最多!
很多人都只會拿內部元件有韓國貨來駁斥反含意識,但他們都沒想到那都只是"毛利"而已。
電子業的人,最清楚也最落實不買韓國貨的道理。

我聽你在講咧
電子業是誰最便宜最好用就用誰的
管你那一國的~~
😆
前往討論:(轉貼)綠卸任發言人 拒國貨hTC


kcar(kcar)

2012/01/16 12:21:14

發文

#3992918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想想看是什麼造成這種有錢就是老大的想法
台灣的法律和法官
😞

只想談好價碼賠錢,就能獲得緩型
通常有錢人都有高額的保險
一樣不用被關

下次照樣買新車,酒駕~
前往討論:轉載..酒駕衝待轉區撞爛機車 BMW女竟嗆:賠就好


kcar(kcar)

2012/01/12 13:14:02

發文

#3984392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國家破產的故事 - 補貼恐龍企業
[youtube]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XBPyHJaxAiQ[/youtube]
前往討論:無恥至極的商人


kcar(kcar)

2012/01/12 12:40:21

發文

#3984304 IP 92.13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如果其它牌也同時跟進
公平會可以罰了

不過如鮮奶事件一樣
罰歸罰,漲照漲
反正一個月就賺回來了
😵
前往討論:機車漲風再起 有人開第一槍了


kcar(kcar)

2012/01/10 13:37:54

發文

#3978943 IP 246.168.*.* 修改過1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1/10 13:37:54

發文IP 246.168.*.*

[quote=enbanc (en banc)]從今年開始,只要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廿%的[color="#FF0000"]雙薪父母家庭[/color],都可申請托育補助。 == 有條件限制[/quote] 有分育兒津貼,和 托育津貼兩種 [url="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18&docid=2115"]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18&docid=2115[/url] [color="#00007F"]育兒津貼(0-未滿2歲)[/color] 1.補助對象:[color="#FF0000"]2足歲以下兒童[/color]。 2.資格條件: [color="#FF0000"](1)兒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color]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中低收入戶子女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因父母雙亡、一方死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扶養、未婚懷孕致生活陷於困境的兒童及少年。 2.資格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3.補助金額: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約1,900元至2,300元的生活扶助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略有不同)。 [color="#00007F"]保母托育補助(0-未滿2歲)[/color]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 資格條件: [color="#FF0000"](1)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未滿2歲的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color]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000元。 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補助(2-未滿6歲) 1.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幼兒就托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2-未滿5歲) 1.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就讀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

2012/01/10 13:38:34

發文IP 246.168.*.*

[quote=enbanc (en banc)]從今年開始,只要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廿%的[color="#FF0000"]雙薪父母家庭[/color],都可申請托育補助。 == 有條件限制[/quote] 有分育兒津貼,和 托育津貼兩種 [url="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18&docid=2115"]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18&docid=2115[/url] [color="#00007F"]育兒津貼(0-未滿2歲)[/color] 1.補助對象:[color="#FF0000"]2足歲以下兒童[/color]。 2.資格條件: [color="#FF0000"](1)兒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color]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中低收入戶子女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因父母雙亡、一方死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扶養、未婚懷孕致生活陷於困境的兒童及少年。 2.資格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3.補助金額: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約1,900元至2,300元的生活扶助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略有不同)。 [color="#00007F"]保母托育補助(0-未滿2歲)[/color]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 資格條件: [color="#FF0000"](1)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未滿2歲的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color]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000元。 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補助(2-未滿6歲) 1.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幼兒就托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2-未滿5歲) 1.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就讀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從今年開始,只要家庭綜合所得稅率未達廿%的雙薪父母家庭,都可申請托育補助。

==
有條件限制



有分育兒津貼,和 托育津貼兩種
http://www.cbi.gov.tw/CBI_2/internet/main/doc/doc_detail.aspx?uid=18&docid=2115

育兒津貼(0-未滿2歲)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資格條件:
(1)兒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2,500元。

中低收入戶子女生活補助
1.補助對象:因父母雙亡、一方死亡、重病、失蹤、服刑無力扶養、未婚懷孕致生活陷於困境的兒童及少年。
2.資格條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3.補助金額: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約1,900元至2,300元的生活扶助費。(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略有不同)。

保母托育補助(0-未滿2歲)
1補助對象:2足歲以下兒童。
2. 資格條件:
(1)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都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未滿2歲的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或立案托嬰中心保母照顧者。
(2)兒童的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的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

3. 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000元。
(2)中低收入戶: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元。
(3)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每名兒童每月補助3,000元。

低收入戶兒童托育津貼補助(2-未滿6歲)
1.補助對象: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低收入戶資格,幼兒就托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1,500元。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2-未滿5歲)
1.補助對象:中低收入戶幼兒送托公(私)立幼兒園者。
2.資格條件: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且就讀公私立幼兒園的兒童。
3.補助金額: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6,000元。
前往討論:[轉貼] 托育補助 擴及年入113萬以下


kcar(kcar)

2012/01/10 12:41:09

發文

#3978789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拿乘客性命當白老鼠啊
😵
前往討論:電動公車沒電


kcar(kcar)

2012/01/09 10:21:41

發文

#3975714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撞掉再買一台就好了啊
😆
前往討論:果然技術是用錢買不到的!!


kcar(kcar)

2012/01/08 00:14:08

發文

#3973841 IP 91.70.*.* 修改過3 次 (顯示最近筆修改紀錄) 檢舉這篇文章

2012/01/08 00:14:08

發文IP 91.70.*.*

重點在 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 以下為[color="#0000FF"]現行條文[/color] 第七十二條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 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 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 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 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 [color="#0000FF"]以下為王委員幸男等21 人提案修正條文,增修部份[/color] [color="#0000FF"]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人、手孔蓋,設置或維修後應予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 接路面齊平。管線挖掘面或人、手孔蓋及其緣石邊界與鄰接 路面之平整度標準為三公尺直規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 點六公分;其抗滑能力於濕環境下不得低於英式擺垂測試值[/color] [color="#FF0000"]表決過程[/color]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首先表決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 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 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0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28 人,棄權者4 人。可否雙方均未 過半數。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28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張顯耀 林鴻池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李明星 陳淑慧 三、棄權者:4 人 林德福 林郁方 江義雄 蔣乃辛 主席:由於可否雙方均未過半數,依據議事規則,現在進行重行表決,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 正動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 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2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34 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34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林郁方 簡東明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color="#0000FF"](省略表決林滄敏所提修正案)[/color] 主席:繼續進行表決。 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維持現行條文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 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color="#FF0000"]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 人,贊成者40 人,反對者28 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第 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color]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0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楊仁福 林郁方 廖婉汝 林鴻池 簡東明 羅明才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帥化民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江義雄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二、反對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審查會為了配合修正條文的施行,原作兩項附帶決議,因審議結果維持現行條文 ,所以附帶決議不予處理。 本案在完成立法之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時間2 分鐘。 請王委員幸男發言。 王委員幸男:(18 時22 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之所以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 全台灣1,600 萬每日騎乘機車上下班、載送小孩、擔蔥賣菜及吃頭路的人,讓他們騎乘在路上時 ,可以不必像蘋果日報所報導的,好像是騎馬一樣。蘋果日報曾經作過一份調查,95%騎機車的 人只有一個卑微的祈求,就是希望路平,騎車可以不必像騎馬一樣,今天國民黨的作法實在是昧 著良心,對於這個無法可管的路平、人孔蓋修法問題,為什麼你們一個字都不修,要維持原來條 文,你知道以前摔死、摔傷多少人嗎?從現在起,摔死、摔傷多少人,國民黨都要負完全責任! 主席:請林委員滄敏發言。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林委員滄敏:(18 時24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提出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修正條文,最主要目的 是要求公路主管機關必須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逐年新建的人孔,必須往下延伸1 公分, 讓道路平坦,而且舊有的人孔,也要在10 年內分批改善,最主要是讓路可以更平。過去因為人 孔蓋不平,造成很多意外,不只於此,包括人孔止滑問題,也都應該一併改善,因此,本席要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公路主管機關,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所有管線 相關機關都必須負起全責,不能東一個、西一個,造成很多不便,也影響觀瞻。 過去的問題必須逐一改進,而且本席所提的修正動議也考慮到整個經濟來源,每年都要提出 計畫。總之,我們是考慮到未來的交通和行人安全,同時也考慮到管線配套的整體性和管理性, 另外最重要的是也要考慮到財政問題,所以我們針對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的要求是希望逐年改善, 讓大家能夠行得安全。 以上報告,謝謝!

2012/01/08 00:14:57

發文IP 91.70.*.*

重點在 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 以下為[color="#0000FF"]現行條文[/color] 第七十二條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 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 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 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 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 [color="#0000FF"]以下為王委員幸男等21 人提案修正條文,增修部份[/color] [color="#0000FF"]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人、手孔蓋,設置或維修後應予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 接路面齊平。管線挖掘面或人、手孔蓋及其緣石邊界與鄰接 路面之平整度標準為三公尺直規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 點六公分;其抗滑能力於濕環境下不得低於英式擺垂測試值[/color] [color="#FF0000"]表決過程[/color]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首先表決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 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 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0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28 人,棄權者4 人。可否雙方均未 過半數。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28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張顯耀 林鴻池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李明星 陳淑慧 三、棄權者:4 人 林德福 林郁方 江義雄 蔣乃辛 主席:由於可否雙方均未過半數,依據議事規則,現在進行重行表決,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 正動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 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2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34 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34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林郁方 簡東明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color="#0000FF"](省略表決林滄敏所提修正案)[/color] 主席:繼續進行表決。 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維持現行條文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 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color="#FF0000"]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 人,贊成者40 人,反對者28 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第 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color]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0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楊仁福 林郁方 廖婉汝 林鴻池 簡東明 羅明才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帥化民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江義雄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二、反對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主席:[color="#FF0000"]本案作如下決議:「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無)無異議,通過。[/color] 報告院會,審查會為了配合修正條文的施行,原作兩項附帶決議,因審議結果維持現行條文 ,所以附帶決議不予處理。 本案在完成立法之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時間2 分鐘。 請王委員幸男發言。 王委員幸男:(18 時22 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之所以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 全台灣1,600 萬每日騎乘機車上下班、載送小孩、擔蔥賣菜及吃頭路的人,讓他們騎乘在路上時 ,可以不必像蘋果日報所報導的,好像是騎馬一樣。蘋果日報曾經作過一份調查,95%騎機車的 人只有一個卑微的祈求,就是希望路平,騎車可以不必像騎馬一樣,今天國民黨的作法實在是昧 著良心,對於這個無法可管的路平、人孔蓋修法問題,為什麼你們一個字都不修,要維持原來條 文,你知道以前摔死、摔傷多少人嗎?從現在起,摔死、摔傷多少人,國民黨都要負完全責任! 主席:請林委員滄敏發言。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林委員滄敏:(18 時24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提出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修正條文,最主要目的 是要求公路主管機關必須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逐年新建的人孔,必須往下延伸1 公分, 讓道路平坦,而且舊有的人孔,也要在10 年內分批改善,最主要是讓路可以更平。過去因為人 孔蓋不平,造成很多意外,不只於此,包括人孔止滑問題,也都應該一併改善,因此,本席要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公路主管機關,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所有管線 相關機關都必須負起全責,不能東一個、西一個,造成很多不便,也影響觀瞻。 過去的問題必須逐一改進,而且本席所提的修正動議也考慮到整個經濟來源,每年都要提出 計畫。總之,我們是考慮到未來的交通和行人安全,同時也考慮到管線配套的整體性和管理性, 另外最重要的是也要考慮到財政問題,所以我們針對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的要求是希望逐年改善, 讓大家能夠行得安全。 以上報告,謝謝!

2012/01/08 00:20:26

發文IP 91.70.*.*

重點在 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 以下為[color="#0000FF"]現行條文[/color] 第七十二條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 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 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 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 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 [color="#0000FF"]以下為王委員幸男等21 人提案修正條文,增修部份[/color] [color="#0000FF"]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人、手孔蓋,設置或維修後應予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 接路面齊平。管線挖掘面或人、手孔蓋及其緣石邊界與鄰接 路面之平整度標準為三公尺直規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 點六公分;其抗滑能力於濕環境下不得低於英式擺垂測試值[/color] [color="#FF0000"]表決過程[/color]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首先表決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 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 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0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28 人,棄權者4 人。可否雙方均未 過半數。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28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張顯耀 林鴻池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李明星 陳淑慧 三、棄權者:4 人 林德福 林郁方 江義雄 蔣乃辛 [color="#0000FF"](第一回合打成平手)[/color] 主席:由於可否雙方均未過半數,依據議事規則,現在進行重行表決,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 正動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 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2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34 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34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林郁方 簡東明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color="#0000FF"](第二回合輸了)[/color] [color="#0000FF"](省略表決林滄敏所提修正案)[/color] 主席:繼續進行表決。 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維持現行條文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 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color="#FF0000"]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 人,贊成者40 人,反對者28 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第 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color]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0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楊仁福 林郁方 廖婉汝 林鴻池 簡東明 羅明才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帥化民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江義雄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二、反對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主席:[color="#FF0000"]本案作如下決議:「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無)無異議,通過。[/color] 報告院會,審查會為了配合修正條文的施行,原作兩項附帶決議,因審議結果維持現行條文 ,所以附帶決議不予處理。 本案在完成立法之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時間2 分鐘。 [color="#0000FF"]請王委員幸男發言。[/color] 王委員幸男:(18 時22 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之所以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 全台灣1,600 萬每日騎乘機車上下班、載送小孩、擔蔥賣菜及吃頭路的人,讓他們騎乘在路上時 ,可以不必像蘋果日報所報導的,好像是騎馬一樣。蘋果日報曾經作過一份調查,95%騎機車的 人只有一個卑微的祈求,就是希望路平,騎車可以不必像騎馬一樣,今天國民黨的作法實在是昧 著良心,對於這個無法可管的路平、人孔蓋修法問題,為什麼你們一個字都不修,要維持原來條 文,你知道以前摔死、摔傷多少人嗎?從現在起,摔死、摔傷多少人,國民黨都要負完全責任! [color="#0000FF"]主席:請林委員滄敏發言。現在截止發言登記。[/color] 林委員滄敏:(18 時24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提出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修正條文,最主要目的 是要求公路主管機關必須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逐年新建的人孔,必須往下延伸1 公分, 讓道路平坦,而且舊有的人孔,也要在10 年內分批改善,最主要是讓路可以更平。過去因為人 孔蓋不平,造成很多意外,不只於此,包括人孔止滑問題,也都應該一併改善,因此,本席要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公路主管機關,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所有管線 相關機關都必須負起全責,不能東一個、西一個,造成很多不便,也影響觀瞻。 過去的問題必須逐一改進,而且本席所提的修正動議也考慮到整個經濟來源,每年都要提出 計畫。總之,我們是考慮到未來的交通和行人安全,同時也考慮到管線配套的整體性和管理性, 另外最重要的是也要考慮到財政問題,所以我們針對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的要求是希望逐年改善, 讓大家能夠行得安全。 以上報告,謝謝!

2012/01/08 00:23:05

發文IP 91.70.*.*

重點在 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 以下為[color="#0000FF"]現行條文[/color] 第七十二條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 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 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 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 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 [color="#0000FF"]以下為王委員幸男等21 人提案修正條文,增修部份[/color] [color="#0000FF"]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人、手孔蓋,設置或維修後應予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 接路面齊平。管線挖掘面或人、手孔蓋及其緣石邊界與鄰接 路面之平整度標準為三公尺直規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 點六公分;其抗滑能力於濕環境下不得低於英式擺垂測試值[/color] [color="#FF0000"]表決過程[/color]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首先表決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 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 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0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28 人,棄權者4 人。可否雙方均未 過半數。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28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張顯耀 林鴻池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李明星 陳淑慧 三、棄權者:4 人 林德福 林郁方 江義雄 蔣乃辛 [color="#0000FF"](第一回合打成平手)[/color] 主席:由於可否雙方均未過半數,依據議事規則,現在進行重行表決,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 正動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 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2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34 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34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林郁方 簡東明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color="#0000FF"](第二回合輸了)[/color] [color="#0000FF"](省略表決林滄敏所提修正案)[/color] 主席:繼續進行表決。 [color="#0000FF"]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維持現行條文者[/color]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 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color="#FF0000"]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 人,贊成者40 人,反對者28 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第 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color]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0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楊仁福 林郁方 廖婉汝 林鴻池 簡東明 羅明才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帥化民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江義雄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二、反對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主席:[color="#FF0000"]本案作如下決議:「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無)無異議,通過。[/color] 報告院會,審查會為了配合修正條文的施行,原作兩項附帶決議,因審議結果維持現行條文 ,所以附帶決議不予處理。 本案在完成立法之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時間2 分鐘。 [color="#0000FF"]請王委員幸男發言。[/color] 王委員幸男:(18 時22 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之所以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 全台灣1,600 萬每日騎乘機車上下班、載送小孩、擔蔥賣菜及吃頭路的人,讓他們騎乘在路上時 ,可以不必像蘋果日報所報導的,好像是騎馬一樣。蘋果日報曾經作過一份調查,95%騎機車的 人只有一個卑微的祈求,就是希望路平,騎車可以不必像騎馬一樣,今天國民黨的作法實在是昧 著良心,對於這個無法可管的路平、人孔蓋修法問題,為什麼你們一個字都不修,要維持原來條 文,你知道以前摔死、摔傷多少人嗎?從現在起,摔死、摔傷多少人,國民黨都要負完全責任! [color="#0000FF"]主席:請林委員滄敏發言。現在截止發言登記。[/color] 林委員滄敏:(18 時24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提出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修正條文,最主要目的 是要求公路主管機關必須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逐年新建的人孔,必須往下延伸1 公分, 讓道路平坦,而且舊有的人孔,也要在10 年內分批改善,最主要是讓路可以更平。過去因為人 孔蓋不平,造成很多意外,不只於此,包括人孔止滑問題,也都應該一併改善,因此,本席要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公路主管機關,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所有管線 相關機關都必須負起全責,不能東一個、西一個,造成很多不便,也影響觀瞻。 過去的問題必須逐一改進,而且本席所提的修正動議也考慮到整個經濟來源,每年都要提出 計畫。總之,我們是考慮到未來的交通和行人安全,同時也考慮到管線配套的整體性和管理性, 另外最重要的是也要考慮到財政問題,所以我們針對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的要求是希望逐年改善, 讓大家能夠行得安全。 以上報告,謝謝!
重點在 公路法第七十二條條文
以下為現行條文
第七十二條 擅自使用、破壞公路用地或損壞公路設施者,處
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公路主管機關並應責
令其回復原狀、償還修復費用或賠償。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其他公共設施時,未依申請許可檢附之工程計畫書維
持交通、辦理修復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
鍰,並得繼續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之


公路用地經公告、立定界樁並禁止或限制建築後,仍擅
自建築者,由公路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拆除之。

以下為王委員幸男等21 人提案修正條文,增修部份
管線機構或其他工程主辦機關(構)使用公路用地設置 管線或人、手孔蓋,設置或維修後應予修復並確實回填與鄰 接路面齊平。管線挖掘面或人、手孔蓋及其緣石邊界與鄰接 路面之平整度標準為三公尺直規單點高低差不得超過正負零 點六公分;其抗滑能力於濕環境下不得低於英式擺垂測試值


表決過程
主席:現在進行表決,首先表決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議條文,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正動
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
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0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28 人,棄權者4 人。可否雙方均未
過半數。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28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張顯耀 林鴻池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李明星 陳淑慧

三、棄權者:4 人
林德福 林郁方 江義雄 蔣乃辛

(第一回合打成平手)
主席:由於可否雙方均未過半數,依據議事規則,現在進行重行表決,贊成照王委員幸男等所提修
正動議條文通過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權」,計時1 分鐘,現
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2 人,贊成者28 人,反對者34 人。贊成者少數,本案不通過。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二、反對者:34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林郁方 簡東明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第二回合輸了)

(省略表決林滄敏所提修正案)

主席:繼續進行表決。
贊成國民黨黨團所提維持現行條文者請按「贊成」,反對者請按「反對」,棄權者請按「棄
權」,計時1 分鐘,現在進行記名表決。
(進行表決)

主席: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68 人,贊成者40 人,反對者28 人,贊成者多數,本案通過。第 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表決結果名單:
一、贊成者:40 人
侯彩鳳 曹爾忠 趙麗雲 林益世 林德福 張顯耀 楊仁福 林郁方
廖婉汝 林鴻池 簡東明 羅明才 陳 杰 郭素春 鄭金玲 孔文吉
吳清池 林滄敏 盧嘉辰 林明溱 羅淑蕾 紀國棟 帥化民 李鴻鈞
江玲君 費鴻泰 李慶華 江義雄 黃昭順 賴士葆 鄭汝芬 徐少萍
李復興 潘維剛 洪秀柱 劉盛良 丁守中 李明星 陳淑慧 蔣乃辛

二、反對者:28 人
薛 凌 管碧玲 涂醒哲 王幸男 郭玟成 蔡同榮 陳亭妃 林淑芬
高志鵬 柯建銘 蔡煌瑯 黃淑英 李俊毅 葉宜津 邱議瑩 黃偉哲
林岱樺 陳節如 許添財 余 天 余政道 田秋堇 賴坤成 陳 瑩
劉建國 陳明文 黃仁杼 彭紹瑾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審查會為了配合修正條文的施行,原作兩項附帶決議,因審議結果維持現行條文
,所以附帶決議不予處理。
本案在完成立法之後,有委員登記發言,時間2 分鐘。

請王委員幸男發言。
王委員幸男:(18 時22 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本席之所以提出公路法修正草案,目的是為了
全台灣1,600 萬每日騎乘機車上下班、載送小孩、擔蔥賣菜及吃頭路的人,讓他們騎乘在路上時
,可以不必像蘋果日報所報導的,好像是騎馬一樣。蘋果日報曾經作過一份調查,95%騎機車的
人只有一個卑微的祈求,就是希望路平,騎車可以不必像騎馬一樣,今天國民黨的作法實在是昧
著良心,對於這個無法可管的路平、人孔蓋修法問題,為什麼你們一個字都不修,要維持原來條
文,你知道以前摔死、摔傷多少人嗎?從現在起,摔死、摔傷多少人,國民黨都要負完全責任!

主席:請林委員滄敏發言。現在截止發言登記。
林委員滄敏:(18 時24 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提出公路法第七十二條修正條文,最主要目的
是要求公路主管機關必須針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後逐年新建的人孔,必須往下延伸1 公分,
讓道路平坦,而且舊有的人孔,也要在10 年內分批改善,最主要是讓路可以更平。過去因為人
孔蓋不平,造成很多意外,不只於此,包括人孔止滑問題,也都應該一併改善,因此,本席要求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公路主管機關,包括公共工程委員會,都應該要有配套措施,而且所有管線
相關機關都必須負起全責,不能東一個、西一個,造成很多不便,也影響觀瞻。
過去的問題必須逐一改進,而且本席所提的修正動議也考慮到整個經濟來源,每年都要提出
計畫。總之,我們是考慮到未來的交通和行人安全,同時也考慮到管線配套的整體性和管理性,
另外最重要的是也要考慮到財政問題,所以我們針對公路法第七十二條的要求是希望逐年改善,
讓大家能夠行得安全。
以上報告,謝謝!
前往討論:34位立委選擇了反對路平專案


kcar(kcar)

2012/01/07 22:58:40

發文

#3973685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hhcherngru (瓶子RAV4) 所寫
扁八年路平過嗎!!!???
鬼扯些什麼,這是CAR,為什麼要扯政治呢!!!
拿出證據證明扁八年路平過,我就相信馬四年路不平是錯的.
.
不能單純一點嗎???
難道希望這個版到了選擇就充滿政治味嗎!!!???
.
真要挑剔,兩黨能有幾個人真正讓人沒話說!!!???
.
要討論可以,移駕政治版,讓這個版面就只有版面該有的討論.


自己的言論裡充滿了政治的偏見
還叫別人不要討論

如果你對這些法條不過,有什麼特別的見解
就請表達出來
不是這樣豁稀泥,亂扯一堆
這樣你跟你所謂的政治味的人有什麼樣的差別呢?

😌
前往討論:34位立委選擇了反對路平專案


kcar(kcar)

2012/01/06 12:37:43

發文

#3971160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過~~還不錯看
😀
前往討論:[分享] 韓劇MV(討厭韓國的人就別進了吧~)


kcar(kcar)

2012/01/02 17:00:18

發文

#3961887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資委會只會講停止幾家無薪假~
報喜不報憂啊

😆😆😆
前往討論:[轉貼] ("夢想成真")109家1.2萬人 無薪休假 !!


kcar(kcar)

2011/12/30 11:52:22

發文

#3954754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不給加班費
所以放假不會省什麼錢

所以一定要放無薪假才能省錢
😝
前往討論:接不到單 南韓企業開始放「有薪」假


kcar(kcar)

2011/12/30 11:50:49

發文

#3954742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年輕人大多會無視砂石車、大卡車的恐怖
在砂石車前後鑽車

跟小轎車碰撞還有活命的機會
跟大卡車機會就少很多了

😇
前往討論:豐原死亡車禍


kcar(kcar)

2011/12/28 18:05:26

發文

#3950536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騎機車闖紅燈-2國中生被撞飛腦震盪

這個標題有問題~~,明明是機車去撞別人😰
前往討論:闖紅燈的下場...看來會晚幾天回家了...


kcar(kcar)

2011/12/28 18:02:06

發文

#3950529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http://tw.nextmedia.com/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11228/103092

昨天晚間6時許,有網友開車行經高雄市楠梓區一處十字路口時,直擊1輛機車高速闖紅燈,當場被綠燈直行的黑色轎車撞上,14歲少年和後座的女乘客,都彈飛出去,網友將行車紀錄器拍下的驚悚畫面PO網。

影片中,機車闖紅燈撞上1輛黑色轎車,發出響亮的撞擊聲,機車上2人都彈飛出去,摩托車也撞爛。2人全身多處骨折,所幸送醫後保住1命。但肇事的少年必須負擔闖紅燈和無照駕駛的罰款,以及賠償對方維修費用

14 歲,家長應該連坐罰
😝
前往討論:闖紅燈的下場...看來會晚幾天回家了...


kcar(kcar)

2011/12/28 00:03:51

發文

#3949173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白痴騎士,害人又害己

不過撞到大七未必是壞事
依照台灣的應注意而未注意帝王條款~~
剛好可以獅子大開口

只要車子在移動中,台灣法官很難給予 0 % 責失
😵
前往討論:闖紅燈的下場...看來會晚幾天回家了...


kcar(kcar)

2011/12/22 22:58:13

發文

#3939555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財團治國不意外
😌
前往討論:豪宅蓋太高?! 植物園恐難見光衝擊植物園生態


kcar(kcar)

2011/12/13 22:49:34

發文

#3920668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看不出哪裡有褻瀆
就像打球時,大家都搶著喊 Jordan 一樣

Alonso 這個名字,我相信 80% 以上的觀眾都不知道是誰
打打知名度也不錯🙂
前往討論:<<小X女孩>>褻瀆F.ALONSO?


kcar(kcar)

2011/12/13 16:47:53

發文

#3919953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人去挖一下判決書嗎?
看一下是怎麼鬼扯的~😆
前往討論:(轉貼)假球案 吳健保判2年定讞


kcar(kcar)

2011/12/13 0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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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8294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二點你可能試的不夠
1. A 柱真的很大,去開山路就知道
2. 車室隔音是不錯,但底盤隔音就很差了,去差一點的路面試駕看看

🙂
前往討論:鯊魚頭業務爆料內幕 & Focus 2.0車主的 改款fortis試駕心得!


kcar(kcar)

2011/12/08 17: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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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9265 IP 187.12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汽車由支線切入幹道~~
我看責任是跑不掉的~
😌
前往討論:<轉貼>1205-竹北中華路車禍目擊現場


kcar(kcar)

2011/12/06 14: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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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4014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加購保固好像也是有限制的
只限引擎變速箱等~..

不確定~~還是要問清楚🙂
前往討論:5年無限里程保固需要嗎?


kcar(kcar)

2011/12/06 13: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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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901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XX 百分百那個節目也該管管吧
😆
前往討論:~(轉貼)部落客談股 金管會緊盯~


kcar(kcar)

2011/12/06 11: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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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503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台灣獨步全球的國家公園
就是用來破壞用的!
😊
前往討論:砸30億摧毀太魯閣


kcar(kcar)

2011/12/06 11: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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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499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在軍中作威作福慣了~
回家也要命令老婆小孩
😞
前往討論:[轉貼] 老婆當軍人操 退伍軍官被休掉!!!


kcar(kcar)

2011/12/06 11: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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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3488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連切三車道~~
真是個爛人~

我也有錯過交流道~~
但選擇下一個交流道再下
台灣交流道那麼多,有必要冒生命危險嗎
😝
前往討論:(轉貼)國道驚魂+目擊手持電話


kcar(kcar)

2011/12/05 22: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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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2669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當警察有被攻擊的危險性
為什麼不能開槍~~

一些垃圾~~😌
前往討論:[轉貼]酒駕撂人嗆警 警鳴槍鳥獸散


kcar(kcar)

2011/11/28 1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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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5688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這代表醫學還有很多進步的空間
😆
前往討論:[轉貼]殘奧女將半身不遂 被撞後復原


kcar(kcar)

2011/11/25 1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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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1958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有 50 % 就趕快收起來吧

要是我一毛都不給你
鋼條又不是我丟的
誰那麼神在高速公路可以閃避鋼條不出事的~?
😇
前往討論:我的車被鋼筋插入~


kcar(kcar)

2011/11/22 22: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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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061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enbanc (en banc) 所寫
金門酒廠還要討論給哪個縣市贊助嗎?

會嫌金門市場太小
😆
前往討論:(轉貼)城市冠名 SBL四隊有譜


kcar(kcar)

2011/11/22 22: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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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6059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我會選 Bluebird
空間大和安靜舒適是主因~
😆
前往討論:bluebird 2.0 & altis 2.0 市區油秏不知會差多少(有開過告知!謝謝)


kcar(kcar)

2011/11/22 22:26:11

發文

#3876053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最主要肇事責任是機車上,
根本是用生命在賭
這樣騎不僅害人又害己

汽車則是要小心避免這種不要命的來找你
只要汽車有在移動中,很難沒有責任
😌
前往討論:<轉貼>驚險瞬間 ! 機車支離破碎


kcar(kcar)

2011/11/22 17: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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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5635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touheidada (Benz引擎最厲害啦) 所寫
回應 warrenhuapp (辰拔拔) 所寫
回應 zf3c1366 (知足常樂) 所寫
bluebird 2.0 & altis 2.0 選何台!優缺點

bluebird 2.0 & altis 2.0 選何台!優缺點

市區佔95% 2-5人座位, 平均1個月1500公里使用量


如果你一個月開1500公里...建議你買柴油MONDEO...
相信我..cvt在市區上的油耗並不是很好...
我的是Fortis 1.8..
之前一個月的使用兩大約2000-2500公里...



那是山陵的垃圾技術,別和T牌牽拖,沒看到Altis從4AT換成CVT油耗強多少喔

山陵的技術因為爛,才淪為代工車廠,爛引擎用CVT油耗居然跟人家4AT差不多😌


自己選錯牌子還怪罪變速箱,好笑😝


三菱技術是沒多好啦
但你也看一些車重差多少~
空車就差了 130 KG 了
😵
前往討論:bluebird 2.0 & altis 2.0 選何台!優缺點


kcar(kcar)

2011/11/22 09: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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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4736 IP 246.168.*.*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paul91029 (Paul) 所寫
電子收費這應該不錯
使用者付費
像我同事每天新竹竹北
不會比我每週回家用得少
我要繳費他不用
怪哉
怎麼那麼多人反對
😵


不反對計程收費
反對的是遠通
獨利遠通

既然要硬幹電子收費
就應該開放系統,讓每家廠商都有機會進來
不爽幹的話~~就政府自己接手,要不然就不要電子收費
前往討論:收費站明年拆光


kcar(kcar)

2011/11/21 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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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4101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又要硬幹了~
😌
前往討論:收費站明年拆光


kcar(kcar)

2011/11/21 0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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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2335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沒牌、沒證件的話怎麼開單呢?

警察還是選有牌的來開比較輕鬆吧
🙂
前往討論:全台首例! 腳踏車闖紅燈罰600


kcar(kcar)

2011/11/18 00: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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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6926 IP 91.70.*.*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回應 m9013010 (m9013010) 所寫
回應 lovebubu (BU喜歡~) 所寫
不想給這種塑化劑黑心商家~賺我的錢..😠

PS:都改到全家OK去消費........

+1
😊


+1
黑心😌
前往討論:7-Mobile月租半價網內免費---有人用過嗎?


kcar(kcar)

2011/11/11 09:48:39

發文

#3850579 IP 246.166.*.* 無任何修改 檢舉這篇文章
政府:作個樣子罰個小錢,消費者就信了。
企業、消費者都開心~
😀
前往討論:台灣消費者的冏是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