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 U-CAR 於 2017 年 7 月 11 日報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臺灣增設 TW-NCAP 議題」,於 7 月 7 日傍晚達成第三階段附議人數 5,000 人之門檻,因此交通部勢必得做出回應,而在 7 月 22 日,交通部發布新聞稿做出初步回應,表示已督同車安中心在積極審慎評估推動建立之可行作法。
交通部路政司表示,自從 1998 年與歐盟、日本、澳洲等國家地區相同實施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制度之後,便不斷分階段調和聯合國 UN/ECE 車輛安全法規並導入實施,尤其在車輛碰撞法規部分,也與歐盟、日本相同調和 UN/ECE R94、R95 車安法規,訂有「前方碰撞乘員保護」及「側方碰撞乘員保護」檢測基準,通過碰撞法規之車輛審查合格資訊並公告於交通部車輛安全資訊網供民眾瀏覽。
不過隨著近年來國人對於車輛碰撞安全的意識逐漸提高,加上對於國外的新車安全評價制度(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 NCAP)的認識越來越深入,也逐漸希望臺灣也能有車輛碰裝安全的結果資料透明化,讓消費者能不要只是買到 60 分的及格車款,而是能更明白哪些車款有著更高分的安全評價。
也因此從一開始有民眾尚未分清 NCAP 與碰撞法規的差異,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國產車上市前,必需強制公開 ARTC 撞擊測試結果,並比照國外將結果分級」,到後來 6 月 18 日再有民眾表明「臺灣增設 TW-NCAP 議題」,這也都讓交通部必須正視此問題。
所以交通部在最新的新聞稿回應中表示,由於國際間 9 個 NCAP 制度之評價測試項目不同,評價分級標準不一致,如國內媒體與民眾參考度最高且標準較高之 Euro-NCAP,交通部認為,國內尚未有與其媲美的完整測試能量,所以建立 T-NCAP 涉及擇定評價測試項目、建立檢測能量、建置時程、運作組織、維運經費等議題,交通部已督同車安中心在積極審慎評估推動建立之可行作法。
而路政司於新聞稿另外提及,針對車輛碰撞法規部分,歐盟預計 2018 年才會強制實施 R34「後方碰撞(火災防止)」、2020 年才會強制實施 R137「前方全寬碰撞」、R135「側方柱撞」等新碰撞法規,交通部也已責請 VSCC 車安中心 7 月 19 日討論 「後方碰撞(火災防止)」檢測基準草案,以及 8 月上旬將討論「前方全寬碰撞」檢測基準草案,確認後即會依法制程序發布實施。
還記得 U-CAR 於 6 月 9 日受邀參加「研商新車安全法規數據揭露及必要分級制度座談會」,當時雖然暫無定論,不過 VSCC 也表示必定會有第 2 場的座談會,如今在民眾提議通過、交通部 7 月 22 日表明將積極審慎評估推動後,下一場座談會是否會聽見交通部與 VSCC 有什麼突破性的進展,後續發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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