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技術研究院 (下簡稱工研院,ITRI) 今 (7/23) 日舉辦技術交流會,活動內容圍繞「電動物流車技術應用」、「電動車充電安全設施議題」,分享國內商用車概況、未來預計導入 MCS 兆瓦級大功率電能設施、電動車及充電設備產品法規、國內外充電設施法與案例現況等內容,對相關產業提供更完善的發展方向指引。
揭露國內現行商用物流車類型劃分
據工研院資料顯示,現階段國內商用物流車劃分為小型運輸載具 (LDV)、中型運輸載具 (MDV)、大型運輸載具 (HDV) 共 3 種類型,小型運輸載具常見的車款以中華 E-Veryca/E300 為例,常見應用於郵政用車 ; 中型運輸載具以黑貓宅急便為首批客戶,引進車輛劃分 5 噸及 8.55 噸 ; 至於大型運輸載具,則包含 IKEA 及台泥引進的 Scania 與 Volvo Electric 等車型。
MCS 大功率電能補充設施對應輕/重型電動卡車及電動商用車
面對電動商用車口數增加,對比電動乘用車,在充電方面,目標將提升充電功率,理想情境讓電動商用車的充電時間縮段至 20 分鐘內,使用兆瓦級 (Megawatt Charging System, MCS) 大功率電能補充設施,劃分為 Ultra-Chaoji (CHadeMO 4.0) 與 MCS (CHarIN) 兩種形式,可供應輕/重型電動卡車、電動商用車、電動船級電動飛機等大型載具,而 Ultra-Chaoji 結合 CHadeMO 與中國國標充電標準的向後兼容性,因此國內未來使用的形式,裡當將以 MCS (CHarIN)為主。
「電動車充電安全設施」議題受高度關注
聚焦近期國內受到高度關注的「電動車充電安全設施議題」,初步探討電動車及充電設備的產品法規、起火原因等,並透過臺灣、英國、美國加州、德國及中國等法規現況進行分析 ; 在現行社區安裝充電樁的相關規定中,研訂充電設施規範、建立用電配套的政府單位囊括內政部、交通部及經濟部,業務主要針對充電設施標準、建築物相關法規及民間裝設充電設施進行劃分。
國內相關規定部分,有關台電審核的重點分為 3 項,包含有無足夠的供電設備額定容量、電動車與充電裝置脫離時 (有可能是不明原因),充電裝置要能切斷電源輸出 (互鎖功能)、電動車輛及供電設備支電能不能反饋至用戶配線系統等。台電也在 2022 年 5 月提出「專設電表、專用電價」的解決方案,透過專設電表與 EMS 電能管理的智慧充電場域,引導住宅與商業奢是加速設置安全便利的充電設施。
大樓室內電動車充電安全推動分為 3 個層面
工研院提到,透過事前預防,可在充電設施火災前提前預防,透過法規加上保險、技術配合提供解方,而事故後措施,則以減少人員傷亡為首要解決的方案。充電安全推動部分,分為 3 個層面,首先透過線路整體規劃,推廣住宅專表供電及線路整合,其次推動充電管理,則引導充電業者導入電能管理系統 (EMS) 進行充電管控,推動新時間電價,則希望充換電設施時間電價,提高用戶主動於離峰時間充電,減少電費支出及抑低尖峰負載。
「電動車專屬保險」7 月上路,2 種情形承保範圍將排除
由金管會核定產險公會提出的「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附加條款」與 7/1 實施,專屬條款承保電動車因意外事故所致之車輛損失,若遇到 2 種情形,承保範圍將會予以排除。第 1 種為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之車體損失,由於此屬產品責任範疇,因此將另提供「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供車主加保。第 2 種為電動車因充電所致車體毀損滅失與賠償責任,建議車主可選擇加保「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責任保線充電期間附加條款」。
電動車新車體險保費增 5%至 10%,U-CAR 公務車 MG4 保單公開
依工研院提供數據顯示,國內 7 月施行「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附加條款」後,電動車車主投保新車體險保費將較過往提高約 5%至 10% (油電混合車並不適用),相較於國外保費增加幅度約 15%至 20%,國內在金額增加總額部分,仍具有優勢。以 U-CAR [ 直購直測 ] 單元購入的電動車款 MG MG4 Xpower 為例,購買強制汽車責任險、車體損失保險乙式、第三人傷害/財損責任險、汽車超額責任險等項目,合計總保費為新臺幣 44,13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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