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U 免費就等於公益?

遠通電收公司在政府上星期六提出公益措施的要求後,終於在 3/22 到期前發表聲明表示,經過連日審慎思考、評估各項方案可能性,但無法與主管機關對於公益的定義,達到共識。

當初遠通內部討論的各種方案,包括全部免費提供;免費提供五十萬或一百萬部的車上機;提供所有客戶免費試用六個月,客戶滿意試用後才付費;以及經常使用戶的如累計使用次數達到某一程度時提供 OBU 免費等。然而遠通認為,目前主管機關認為公益是 OBU 全面免費,可是受限於股東權益及財務經營困難因素,對 ETC BOT 廠商的營運實不可行。尤其在各方批評的聲浪下,政府不願意相對提供調整委辦服務費等配合措施,真正公平合理的做法,應該由政府編列預算貼補以達到政府所謂的「公益」要求。

因此,在折衷之後,遠通提出了兩個方案:

方案一:繼續營運,並由政府指派監督小組共同營運

為達到 OBU 全面免費的期待,儘速與政府協商調整委辦服務費,如無法調整委辦服務費時:

1、在營運測試期間,$680 促銷價提供量將由原二十萬顆提高到五十萬顆 OBU。
2、對於經常使用之用戶,在累計使用次數達到某一程度時退還 OBU 價金。
3、對於政府已核定之各項處理費、手續費、押金等將儘速與政府協商調整。
4、後續 OBU 生產將公平開放給國內並達到採購透明化。

方案二:由政府來接管營運

1、無償提供使用:遠通電收於移轉營運之過渡期間,將提供價值超過新台幣十八億元的系統設施與相關營業資產給政府無償使用。

2、免費協助移轉:為避免電子收費服務中斷,造成十二餘萬用路人的不便,遠通電收將在三個月過渡期間內提供營運代管,並與政府指派的團隊辦理營運移轉作業,履行先前的承諾。

3、感謝回饋已申購 OBU 的 12 萬用戶:如政府採納接管「公益方案二」之上述兩個條件,遠通電收為表達對現有的 12 餘萬客戶的感謝,將退回每台$680 元的 OBU 費用,亦即免費提供原客戶使用 OBU。

看樣子,ETC 車道上遠通的圖樣,似乎改弦易轍的機會頗高。

遠通針對此次交通部公益方案最為關鍵的「免費 OBU」評論,認為政府的這項提議有它的意義,但是除非政府願意相對提供配套措施,否則它將造成鉅額的財務虧損,已非企業所能負擔,只有國營企業與非營利機構才能執行。政府也必須另外編列預算或提高委辦服務費來補貼,而這些也都勢必面臨各方的強烈批評,審慎評估這些主客觀因素後,決定由遠通採取無償提供的此項公益方案,配合政府來順利執行 ETC 的接管。

遠通強調,行政院蘇院長對 ETC 指示的三原則:台灣的 E 化交通要繼續進行、民眾的權益一定要保護、弊案也一定要追查下去。遠通公司完全尊重這樣的決定,同時,遠通電收也將也全力支持檢調單位繼續深入追查弊案。

ETC 案到此,成為全體國民負擔的宿命似乎無可避免了,用路人要得很簡單,合理、快速、便捷、輕鬆的收費方式,不就是這樣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