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已於 97 年 1 月 16 日第 3075 次院會核定環保署所提「油氣 (LPG) 雙燃料車推廣計畫」,依該推廣計畫目標,將於 5 年內全面推廣油氣雙燃料車至 15 萬輛,並以增建加氣站至 150 座為目標。
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目前全國營業中之加氣站共 20 座,已核准並興建中者 17 座,為達成行政院核定 5 年內推動增建加氣站至 150 座之目標,前經協洽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臺灣中油公司及民間業界共同努力,業已規劃完成,預計至民國 101 年底以前,本島各縣(市)將至少設置 1 座加氣站,以方便油氣雙燃料車加氣。
經濟部能源局進一步表示,加氣站設站安全條件較嚴,且建站成本較高,亦是加氣站設站不足之原因,故將於近期內檢討現行法規中有無修改或放寬之空間,以利加氣站之籌建。另能源局原已訂定補助加氣站設置作業要點,依儲氣槽容量大小提供 100 至 700 萬元不等之補助,同一縣、市內無加氣站者,依上開標準增加補助 20%,最高可補助 840 萬元。為強化補助誘因,將修正上開補助加氣站設置作業要點,凡於民國 97 年至 101 年期間,完成建站並開業者,將比照各縣市首站,按原補助額度增加 20%,以增加業界投資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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