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是否果真不敵世俗眼光的評斷?繼日前 Volkswagen 的網路廣告因話題過度敏感引發爭議外,開始將產品性格轉移至性能象限的 Cadillac,也在近期一則強調速度的廣告片中受到批評。

快也有錯?

「有多快?就是這麼快」,在這段與車輛 0-100km/h 加速一樣快的五秒廣告裡,沒有矯情的演員搔首弄姿,也沒有讓人呵欠連連的廢話恭維,電光火石間點出性能訴求就是廣告的訴求,只要五秒鐘,您的 XLR 及 STS 其實跟法拉利差不多快。

高性能並非原罪,在創意的領域上,突顯性格的訴求總難免引發爭議。Cadillac 的轉型,其實只是品牌多重性格的另一層面貌而已。

這應該是相當有創意的廣告手法,不過看在諸多美國社服團體眼中,飆得飛快的 Cadillac 卻是相當刺眼;去年底,一則 Chevrolet Corvette 的廣告也吃過排頭,廣告中年輕男孩駕車在紐約市呼嘯而過的畫面同樣引起強烈批評。「這些車
是高速惡魔,年紀大的消費者根本不需要這些速度機器,而年輕人也根本買不起這些車」,一位社服團體負責人 Joan Claybrook 如此說道。

不過有趣的是,美國市場中價昂且高速的汽車產品比比皆是,亟欲轉型的 Cadillac 卻因為高性能及高售價招致批評,持平來說,再平實的汽車也存在潛在危險,端看駕駛者本身的素養而論,此次廣告所引發的風波,我們又何不將它視為是一個延伸品牌性格的一種創意作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