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在進步,交通工具在進步,當然交通法規也會隨著時代潮流而做出調整。U-CAR 曾報導過交通部在 2016 年 11 月 7 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貨車座位數的限制,將放寬現有的 3 人座限制。並於隔月 29 日進行確認,當時交通部預告 2017 年上半年應能正式上路實施。

U-CAR 今天再次向交通部路政司進行確認,交通部將於 4 月 1 日放寬貨車座位數規定。未來在臺販售之貨卡車款可以配合原廠設計的座位數。符合規定的貨卡車主,也可在驗車後合法上路,不必再冒著被員警查到而受罰、甚至吊銷牌照的風險。

交通部將於 4 月 1 日放寬貨車座位數規定。未來在臺販售的 Pick-Up 雙廂式貨卡車款,可以配合配合原廠設計的座位數,而不僅限 3 座以下。

目前市面上的貨車,除了以往傳統的 2 人座或 3 人座之外,Pick-Up 雙廂式貨卡也逐漸在市場上展露頭角,舉例如 Ford Ranger、Volkswagen CV Amarok、甚至是 2016 下半年進入台灣市場的印度品牌 Mahindra 等等,截至目前為止臺灣也有 6,900 餘輛貨卡。

Pick-Up 雙廂式貨卡逐漸在市場上展露頭角。圖為 Ford Ranger。

不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1 條規定,貨車座位數只能有 3 個的限制實施至今已 20 多年,這使得許多貨卡要進來臺灣販售、或者車主要進行驗車時,往往必須把後座拆除,之後再裝回去;但還可能因被員警查到,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8 條規定,懲處 2,400 至 9,600 元,甚至如果 1 年內違反 2 次以上,吊扣牌照 3 個月、3 年內經吊扣牌照 2 次,再被抓則將吊銷牌照。

過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41 條規定,貨車座位數限制只能有 3 個。這使得許多貨卡要進來臺灣販售、或者車主要進行驗車時,往往必須把後座拆除,之後再裝回去。

交通部表示,為了跟上國際潮流,自 4 月 1 日起將調整現行法規,包括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9 條、第 39-1 條與 41 條,以及《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第 2 條及第 8 條。法規修改後,未來小貨車的座位數最多可達 7 人座,大貨車座位則可達 9 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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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未來在臺灣販售的 Pick-Up 雙廂式貨卡,其乘坐人數就依照車輛原款設計,車商與車主在驗車時不必再冒著可能吊照的風險,而將後座拆除。現有的貨卡車輛若符合相關規定,也可在 4 月 1 日後,至監理機關驗車通過後,便可合法上路。但兒童與後座乘客在乘坐時,仍要遵守相關規定,使用安全座椅與繫上安全帶,以確保行車安全。

4 月 1 日後,在臺灣販售的 Pick-Up 雙廂式貨卡,其乘坐人數就依照車輛原款設計。但兒童與後座乘客在乘坐時,仍要遵守相關規定,使用安全座椅與繫上安全帶,以確保行車安全。圖為 SsangYong Actyon Sports

以下就稍微列出目前在臺灣的品牌中,其國外有開發的貨卡車款:

  1. Ford:F-150
  2. Honda:Ridgeline
  3. Mercedes-Benz:X-Class(概念車階段)
  4. Mitsubishi:L200(日本命名 Triton)
  5. Nissan:Titan、Navara EnGuard(概念車階段)
  6. Toyota:Tacoma、Hilux
  7. Mazda:BT-50
  8. Isuzu:D-Max

隨者法規的鬆綁,未來臺灣可能看到更多雙廂式貨卡的車款。臺灣擁有的貨卡選擇並不多,一大因素或許就是來自於法規上的限制,而讓引進難度大幅增加,如今法規鬆綁,未來車廠是否引進更多貨卡車款,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