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 Toyota 汽車美國分公司,對於旗下汽車產品發生的油門卡阻召回事件之通報失責,美國公路安全管理局 (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 於 4 月 5 日開出高達 1,640 萬美元以上之最高民事罰款請求,並由美國國家運輸部部長 Ray LaHood 於華府親自宣讀聲明。對於此罰款事件,國際汽車產業媒體 Automotive News 引述國家運輸部內資深官員之透露消息,Toyota 將逕行支付該筆 1,640 萬美元之罰款。
整起事件之發生緣由可追溯自加州時間 2010 年 1 月 21 日,Toyota Motor Sales (TMS) 美國總部宣布召回約莫 230 萬輛 Toyota 所生產之車輛,用以改善油門踏板異常卡阻問題。這些油門踏板可能因機構設計問題,在極特殊情況下會產生踏板回彈變慢甚至卡阻,導致車輛無法減速煞停。
Toyota 召回行動進行的同時,NHTSA 亦開始著手 Toyota 車輛安全性問題、客戶投訴與公司依法通報過程調查,在 NHTSA 最後所公佈的調查結果內說明了,Toyota 於 2009 年 9 月 29 日便開始通知歐洲地區 31 個國家之經銷商,必須注意顧客反應之油門卡阻現象,然而距離最後發佈召回訊息已延遲了近 4 個月之久,具體證明 Toyota 違反法律規定,延遲通報應該進行之召回程序。對於事關市面上百萬輛汽車產品與消費者安全之迫切利益,NHTSA 因此對 Toyota 提出最高罰款金額申請,在 Toyota 所有違反的法律內,最高民事罰款金額之加總為 1,637 萬 5 千美元。
除了 Automotive News 的報導,Associated Press 美聯社亦表示,與其選擇上訴,Toyota 將配合繳納美國政府所提出的民事罰款,同時也避免與美國政府對簿公堂,進一步影響企業社會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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