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運輸部部長 Ray LaHood 於華府時間 4 月 5 日公開聲明表示,NHTSA 美國公路安全管理局將尋求對 Toyota 汽車美國分公司 (TMC),處以 1,600 萬美元以上之最高罰款。事由為 TMC 汽車公司對於車輛油門卡阻事件中,即便在知悉共有 230 萬輛汽車產品會有造成使用者意外發生之危險,整起召回通報仍延遲了 4 個月之久,危害消費者使用安全,因此 NHTSA 祭出史上罰款金額最高之民事申請。
根據 NHTSA 之詳載規定,所有販售生產於美國國內之汽車產品,如經汽車生產者判定該產品有安全缺失存在,則必須於 5 個工作天以內通報予 NHTSA。而此則 Toyota 油門卡阻事件中,NHTSA 於調查過程得知,Toyota 於 2009 年 9 月 29 日便開始通知歐洲地區 31 個國家之經銷商,必須注意顧客反應之油門卡阻現象,甚至車輛爆衝現象;同時檔案內也說明了 TMS 亦已接獲美國國內顧客之投訴抱怨書。
因此在記者會中,Ray LaHood 部長認為,政府機關有能力證明 Toyota 已違反了法律規定,並延遲通報該進行之召回程序,對於提供安全產品與保護消費者層面上有所缺失,在此些前提之下,NHTSA 將提出最高罰款金額申請,在 TMS 所有違反的法律內,最高民事罰款金額之加總為 1,637 萬 5 千美元。
對於 NHTSA 所祭出之最高民事罰金,TMS 在 4 月 5 日當天也於官網上做出正面回應,其表示,TMS 目前尚未收到相關單位正式通知,不過能理解 NHTSA 所採取的立場與行動,在一連串的召回事件後,目前 Toyota 對於全球消費者保障與政府單位之法令,都將更進一步的強化處理安排及應對遵守,未來對於車輛品質給予顧客正面保證,目前 Toyota 全球品質委員會與品管總指揮開始加強運作,以確保 Toyota 產品之安全與品牌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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